(原標題:大客戶多重問題接踵而至 浙礦重工身後的「雷」誰來埋單?)
《金證研》滬深資本組 修遠/研究員 映蔚 洪力/編審
2018年,浙江浙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礦重工」)董事長陳利華曾公開表示,浙礦重工預計2018年銷售超過3個億。而2018年年末,浙礦重工的營業收入未達3億元,令人唏噓。
此番上市,不僅其審計單位因違法被責令改正並處罰,或難勤勉盡責;且浙礦重工客戶的身後或「荊棘叢生」。其中,3人經銷商「貢獻」千萬元收入,8家「馬甲」企業浮現;大客戶經營範圍變來變去,似「過家家」;科技公司「搖身」變建材企業,當年新晉第二大客戶;零人公司「貢獻」超千萬元業績,交易數據真實性存疑;被註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客戶,卻貢獻近兩千萬元銷售額?
一、審計單位違法被責令改正並處罰,或難勤勉盡責
此番上市,浙礦重工的審計機構為中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中匯會計所」)。
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8號文件,2019年12月30日,作為浙江大東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東南股份」)2016年、2017年年度報告審計機構,中匯會計所因未對大東南股份貨幣資金審計實施有效程序並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加以驗證,為大東南股份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發表了不恰當的審計結論等,被證監會浙江監管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沒收業務收入140萬元,並處以140萬元罰款。
選擇「問題」審計單位,且其能否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或要打一個「問號」,而浙礦重工能否「獨善其身」?
二、3人經銷商「貢獻」千萬元收入,8家「馬甲」企業浮現
值得注意的是,3人經銷商客戶為浙礦重工「貢獻」千萬元收入的現象,也是其難以迴避的問題之一。
報告期內,承德天卓礦山機械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承德天卓」)系浙礦重工唯一經銷商。2017-2018年,浙礦重工對承德天卓的銷售金額分別為487.49萬元、1,041.35萬元。
市場監督管理局顯示,2016-2018年,承德天卓的社保繳納人數分別為0人、7人、3人。
不僅如此,8家「馬甲」企業浮現,令人不解。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承德天卓通信地址位於河北省承德市,其企業聯繫電話為13931421377,企業電子郵箱是252917299@qq.com。
蹊蹺的是,通過公開數據檢索顯示,除承德天卓外,承德洪山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德元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承德藍鼎投資諮詢有限公司、承德市星邦礦業有限公司、承德賽榮商貿有限公司、承德市王佔軍商貿有限公司,以及已經註銷的承德市諾頓五金機電銷售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力源重型起重機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這8家公司曾使用過的聯繫電話與上述承德天卓的聯繫電話一致,且其中6家公司的電子郵箱與承德天卓的相同。與此同時,上述企業均不是承德天卓股東所控制的企業。
三、大客戶經營範圍變來變去,似「過家家」
除經銷商存「異象」外,浙礦重工的第一大應收帳款客戶,舟山海港港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舟山海港開發」)的企業類型、經營範圍頻頻變更,其公司業務開展疑似「無頭蒼蠅」。
2017-2018年,舟山海港開發為浙礦重工第一大客戶,浙礦重工對其銷售金額分別為4,736.79萬元、4,495.72萬元,銷售佔比分別為21.04%、15.16%。
此外,2017-2018年,舟山海港開發系浙礦重工應收帳款第一大客戶,浙礦重工對舟山海港開發應收帳款金額分別為2,642.04萬元、1,627.72萬元,佔期末應收帳款餘額的比例分別為31.26%、18.97%。
然而《金證研》滬深資本組研究發現,舟山海港開發近年來存在多起違規處罰。
據岱環罰字〔2019〕21號文件,2019年8月12日,舟山海港開發因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未達到規定要求即投入生產,被舟山市生態環境局岱山分局責令其岱山縣衢山鎮萬南村、萬北村涼亭基崗建築用石料礦項目停止生產,並處以10萬元罰款。
據(岱)安監管罰〔2017〕25號文件,2018年1月15日,舟山海港開發因未在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被岱山縣安監局建議處以20萬元罰款。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信息,2017年5月18日,舟山海港開發因未在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案,被岱山縣安監局行政處罰。
值得一提的是,舟山海港開發的企業類型和經營範圍變來變去似「過家家」。
市場監督管理局顯示,2014年12月2日,舟山海港開發的企業類型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私營法人獨資)」變更為「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營性質企業控股)」。
2016年5月12日,其企業類型又從「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營性質企業控股)」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內資法人獨資)」。此後2016年9月9日,其企業類型再次從「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內資法人獨資)」變更成為「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與境內合資)」。
而2018年6月13日,企業類型再次從「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與境內合資)」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2018年7月5日,舟山海港開發又從「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不僅企業類型變更頻繁,舟山海港開發的經營範圍也是如此。2016年9月9日,舟山海港開發進行了經營範圍變更,從「港口開發;礦業投資;石料加工、銷售」變更為「石料開採、加工、銷售」。而後2016年11月11日,舟山海港開發再次進行了經營範圍的變更,其經營範圍變更為「港口開發諮詢服務;石料開採、加工、銷售」。
對於浙礦重工而言,其第一大客戶質量或存隱憂。
四、科技公司「搖身」變建材企業,當年新晉第二大客戶
問題還未結束。
據招股書,2018年,浙礦重工第二大客戶為湖州鹿山塢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鹿山塢建材」),浙礦重工對其銷售金額為1,763.21萬元,銷售佔比為5.95%。2016-2017年,鹿山塢建材均不在浙礦重工前十大客戶之列。
需要指出的是,2018年5月15日,鹿山塢建材的經營範圍發生過變更。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變更之前,鹿山塢建材的經營範圍包括「計算網絡及新能源技術研發、投資管理、建築材料、電子產品等」。變更後,其經營範圍新增了「從事新型建築材料科技領域內技術研發」以及「建築用砂巖開採加工、銷售」。同年8月16日,其公司名稱從「湖州紅裕科技有限公司」,變更為「湖州鹿山塢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且據招股書,浙礦重工主營業務產品主要應用於砂石骨料的生產和加工,其下遊行業主要為砂石、礦山及環保三類。
不止如此,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2016-2018年,鹿山塢建材的社保繳納人數分別為3人、3人、44人,2018年增加了逾40人。
也就是說,2018年,鹿山塢建材的經營範圍、公司名稱變更後,其社保人數也驟增,且變更當年即入圍成為浙礦重工的第二大客戶,或為浙礦重工而「生」。
五、零人公司「貢獻」超千萬元業績,交易數據真實性存疑
而歷史上,浙礦重工部分重要客戶或系零人公司,「貢獻」的收入金額卻「不俗」。
2018年,日照鴻信國海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信國海」)是浙礦重工的第四大客戶,浙礦重工對其銷售金額為1,395.2萬元,銷售佔比為4.71%。
然而市場監督管理局顯示,鴻信國海成立於2017年6月1日,2017-2019年,鴻信國海的社保繳納人數均為0人。
或為零人公司的鴻信國海,卻為浙礦重工「貢獻」超千萬元業績,其中的交易數據真實性值得考究。
2016年,易縣先創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先創建材」)是浙礦重工的第四大客戶,浙礦重工對其銷售金額為1,073.5萬元,銷售佔比為5.34%。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先創建材成立於2015年6月15日。2017年5月9日,先創建材進行過一次經營範圍變更。變更之前,其經營範圍為砂石除外的建築材料銷售;變更後,其經營範圍為建材銷售;石子加工、銷售。2016-2018年,先創建材的社保繳納人數均分別為0人、0人、30人。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先創建材曾多次進行修改信息。2018年5月25日,先創建材將其2017年納稅總額由6萬元修改為0元;將其2017年主營業務收入以及營業總收入由12萬元修改為0元;將其淨利潤由6萬元修改為-75萬元。且同日,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合計、資產總額、聯繫電話都進行了修改。
由此不難看出,時隔一年半,先創建材便躍升為浙礦重工2016年的第四大客戶,且在其經營範圍變更之前,先創建材或不具備砂石材料的銷售資質,而且公司經營信息多次修改,令人費解。
無獨有偶,招股書顯示,岱山縣新鑫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鑫建材」)是浙礦重工2016年的第三大客戶,浙礦重工對其銷售額為1,642.74萬元,銷售佔比為8.18%。
然而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新鑫建材成立時間為2016年5月31日,僅成立半年,便為浙礦重工「貢獻」了千萬元收入。且2016年,新鑫建材的社保繳納人數僅為5人。
另外,2016年,保定市彩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彩輝建材」)系浙礦重工的第五大客戶,浙礦重工對其銷售金額為1,004.27萬元,銷售佔比為5%。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公開信息,彩輝建材成立於2016年8月2日,成立當年便入圍浙礦重工前五大客戶名單。
除此之外,浙礦重工還有重要客戶身陷社保繳納人數為0人的「迷局」。
2018年,若羌縣天匯陸橋石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匯陸橋」)是浙礦重工的第五大客戶,浙礦重工對其銷售金額為1,250萬元,銷售佔比為4.22%。
而2016-2018年,天匯陸橋的社保繳納人數分別為0人、0人、3人。
根據上述的情況可知,浙礦重工客戶的員工人數或「寥寥無幾」,甚至或為零人公司,卻為其撐起超千萬元的銷售額,銷售數據的真實性幾何?不得而知。
六、被註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客戶,貢獻近兩千萬元銷售額?
事實上,浙礦重工面臨的問題不止於此,其客戶安全生產許可證被註銷,同時期與浙礦重工的巨額交易卻未受影響,令人困惑。
2017年,宣城茶山石灰石礦(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宣城茶山」)是浙礦重工第二大客戶,浙礦重工對其銷售金額為1,948.72萬元,銷售佔比為8.66%。
據宣區環罰〔2018〕68號文件,2018年11月25日,宣城茶山因老項目原址處堆放有大量易產生揚塵的石粉物料處於露天堆放狀態,被宣州區環境保護局處以3萬元罰款。
據宣區環罰[2016]4號文件,2016年3月13日,宣城茶山因其年產110萬方石灰石開採及加工項目未辦理相關環評審批手續,已於2012年底已建設完成,被宣州區環境保護局處以5萬元罰款。
據中國地質圖書館於2014年9月24日發布的源自國土資源部數據,2014年7月,宣城茶山因越界開採建築石料用灰巖,被宣城市國土局立案查處,並責令其退回礦區範圍開採,沒收越界開採違法所得598萬元,並處以60萬元罰款。
據皖安監審批告〔2017〕46號文件,2017年6月15日,安徽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包括宣城茶山在內的15家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且未按規定提出延期申請的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予以註銷。被註銷的企業應停止生產,並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上交相關市安全監管局。
「蹊蹺」的是,按照規定,2017年被註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宣城茶山應停止生產經營,但當期為浙礦重工貢獻了近兩千萬元的銷售額,其交易的真實性或遭「拷問」。
「林林總總」的問題擺在面前,浙礦重工此番上市或前途未知,未來是否會遭遇投資者的「用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