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陳朋衝/文 鄭州市生態環境局供圖
12月22日,鄭州市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舉行公開約談會。
被約談的是兩家鄭州物流企業,它們在對重汙染天氣管控期間連續兩次違規。
被約談外,兩家企業還分別被處以1萬元和3萬元的罰款。
【鄭州兩物流企業不落實重汙染預警管控要求,整改期間再次違規】
今年11月12日以來,鄭州市啟動了重汙染天氣橙色預警(二級管控)。根據管控要求,國四及以下重型柴油車禁止上路運輸,非道路移動機械(含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叉車等)停止使用(按照減排清單允許正常生產的企業除外)。
但近期,鄭州市有兩家物流企業未按照要求落實,且屢屢違規。
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12月19日下午,鄭州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鄭州二七區太行暢興物流園區時發現,管控期間,該企業現場違規使用國四及以下車輛16輛(其中1輛現場不能提供危險化學品運輸需可證,車輛移交公安機關處理),違規使用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13臺,其中3臺未懸掛非道路移動機械號牌。
同樣,執法人員在福音物流園區也檢查發現,該園區違規使用國四及以下車輛5輛,國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13臺,其中3臺未進行掛牌。同時該園區場內有車輛修理部一處,正進行車輛大修作業,沒有任何處理措施,園區場地滿地塵土,沒有任何防護。
另外,上述兩家企業均未按照要求安裝門禁系統,在重汙染管控期間未嚴格落實車輛管控,現場發現大量國四及以下貨車進入園區。
執法人員要求兩家企業立即整改。但兩天後(12月21日),鄭州市攻堅辦非道路機械聯合執法組對上述兩企業現場檢查時發現,兩企業並未整改到位,再次違規。
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此次檢查中發現,太行暢興物流園違規使用非道路機械1臺,福音物流園違規使用非道路機械6臺。
連續兩次違規,這兩家企業「攤上事兒」了。
鄭州市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舉行公開約談會
【整改加罰款,被約談企業表示「很慚愧」】
12月22日下午,鄭州市環境汙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召開約談會,對上述兩家企業公開約談。
現場,兩企業在發言中大都提到,「很慚愧」,檢討稱,沒有落實好鄭州市的重汙染天氣預警管控,沒有對園區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規範化管理,並表示將積極整改。
鄭州市機動車汙染監察支隊書記馮保河要求,被約談的兩家企業要加強企業環保意識,立即按照要求進行整改,一周內將大綜合物料運輸企業門禁系統安裝到位,並與環保部門平臺聯網。
河南商報記者了解到,依據《河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第四十三條第四款和第七十四條規定,企業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責令其停止使用,並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現場,鄭州市生態環境局對太行暢興物流園違規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1臺,處1萬元罰款;對福音物流園違規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6臺,處3萬元罰款。
(編輯:劉夢鴿 施尚景 吉倩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