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疫情防控期間,機動車違反限行規定的將罰款200,電動三四輪車一律就地暫扣
新的一周,新的開始
可是,在這場突如其來的疫情
所有人統一的希望便是
睜開雙眼時看到疫情結束的好消息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
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為疫情防控工作營造良好交通秩序
汝州交警在各個防疫檢查點
24小時堅守
逢車必查,逢人必檢
不漏一人
不漏一車
對嚴重影響
疫情防控工作的交通違法行為
嚴查嚴處!
具體包括哪些違法行為呢?
不論您是駕駛員還是行人
都要認真、仔細看好咯!
一、未按照汝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24號令要求,機動車無通行證或非應急服務、保障作業類的機動車,仍違規上路的嚴格處罰。電子警察自動識別號牌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錄入違法系統,對機動車駕駛人依法處以200元罰款。
二、對違規上路的電動三四輪車一律就地暫扣並開具強制措施憑證。
三、對異地來汝車輛未按要求申報登記防疫信息,違法上路行駛的就地勸返,禁止入市。
四、不按規定避讓執行疫情防控緊急任務救護車等特種車輛的依法處罰。
五、擅自設置、移動、佔用、損毀防疫安全檢查交通設施,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影響的嚴肅處理。
六、對酒駕、無證駕駛、超速、闖紅燈,行人、非機動車違法進入機動車道等,疫情期間極易引發交通事故的嚴重交通違法保持嚴管嚴查高壓態勢。
汝州交警提醒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政府的相關決定和命令,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開展。呼籲社會各界同心協力,同舟共濟,共同維護疫情防控期間的交通安全和秩序。
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認真執行政府的相關決定和命令
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抗擊疫情,人人有責
疫情防控期間
讓我們同心協力,同舟共濟
共同保護我們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