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句容大事小情:發布網
諮詢問政權威回覆:微問答
9月30日起
滬蘇浙皖四省市
電子駕駛證、行駛證
將正式實施互認!
實施後
交管部門對隨車未攜帶
紙質駕駛證、行駛證
僅出示電子證件
核查後狀態正常的
「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的
交通違法行為
免予處罰
這意味著
領取「電子證照」以後
不止在江蘇省內
在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
也依舊可以用!
再也不用擔心
忘帶駕駛證、行駛證了
背景
9月12日,滬蘇浙皖聯合印發《長三角地區電子證照互認應用合作共識》 。電子證照互信互認是長三角「一網通辦」工作的重要內容。
《合作共識》從電子證照的互認應用業務、管理、技術等層面規定了9項內容。
從業務層面,確定電子證照互信互認試點類型清單、發布電子證照應用場景清單、制定電子證照互認應用業務配套規則;從管理層面,深化電子證照數據治理、構建電子證照跨地區異議處理機制、加強電子證照安全制度建設和授權管理、推進電子證照電子歸檔;從技術層面,建立電子證照相對統一技術標準、構建相對統一的電子證照應用模式,支持各領域應用場景調用核驗異地電子證照。
怎麼領電子駕照?
還未領取「電子證照」的駕駛員,可登錄「江蘇政務服務」APP,在「我的」頁面選擇「我的證照」,進入頁面後點擊「添加」,選擇「機動車駕駛證」或「機動車行駛證」,選擇後根據頁面提示進行操作即可。
溫馨提示:
1、目前,認可的電子證照出示渠道主要為一市三省官方政務服務APP:上海「隨申辦」APP,江蘇「江蘇政務服務」APP,浙江「浙裡辦」APP,安徽「皖事通」APP。
2、駕駛人只能出示本人的電子駕駛證和本人名下車輛的電子行駛證。
3、由於數據同步原因,部分用戶暫無證件信息,請耐心等待。
生活在長三角
越來越方便!
編輯:蘇敏
來源:南京發布、新華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