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身為娛樂圈出道較早的有資歷的男明星,擁有的財富也是多得數不清,光是他買的房子,就有十幾多套,而且黃曉明還有很多豪宅,再加上黃曉明在生意場多年,在房產投資這一塊也是獨具慧眼,他在北京有一塊地,那裡的房子已經可以賣出上億的價格。
但是一向精明的黃曉明也有失算的那一天,就在9月29號這天,他收到了來自法院的審判書,原因是黃曉明的一套豪宅涉嫌違法拍賣。而這套豪宅,正是上面所說的升值飛快的北京房產。
被告是一位張先生,張先生在013年和黃曉明籤訂了房產合同,但是因為張先生當時未滿18周歲,所以由他人代替籤署了合同,張先生的委託人也姓張,暫稱為張委託人。
在張先生和黃曉明籤訂合同後,黃曉明就向這位張先生一次性付完了全款,然後黃曉明就搬進來了,但是張先生卻一直沒有把房產權轉交給他,甚至後來直接銷聲匿跡了。黃曉明萬般無奈下,只好向法院提起訴訟。
但是張先生卻向法官說,自己當時是未成年,是他的所作所為是不能被賦予法律效益的,而張委託人也就是他的父母不能夠代替他籤署合同。
其次,張先生稱,他自始至終就沒有見到黃曉明先生所付的房產費。
並且黃曉明自身和這棟別墅也是法律關係錯綜複雜。
張先生說雖然他認可張委託人收到了黃曉明的轉帳,但是他卻並沒有收到張委託人的錢,而且合同中並沒有將錢轉交給張委託人這一條。
經過了解,法院發現這棟房子因為上面的種種原因,曾被查處過多次,而且黃曉明也因為在當時沒有北京的居住權而選擇了第二方委託人,這讓這個房產合同更難判斷誰對誰錯。
經過多次審判,法院決定,黃曉明籤訂的合同還能夠生效,但是因為這個房屋多次被查封,所以不能讓他拿回房屋所有權。
黃曉明和楊穎在15年結婚,加上房屋休整的時間,可能他們結婚後居住的房子就是這棟被查處的豪宅,但是兩個人同為一線明星,本來常年固定居住的地方就少,好不容易有個能夠聚在一起的房子,居住時間沒多久,就被查處了,也是十分倒黴了。
還是希望兩個人往後買房的事,謹慎選擇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