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年經常看到新聞說鄭欣宜復胖了。
看到《明報》報導裡,鄭欣宜表態:
「不論胖瘦,都愛自己」
現年28歲的鄭欣宜,去年揚言要做個快樂人,故決定停止減肥,還推出新歌《你瘦夠了嗎?》。
2003年,鄭欣宜擔任修身堂代言人,由高峰期體重接近226磅(約103公斤),減走近80磅(約36公斤),當時全港都關注她的身形,有人贊欣宜好勁,亦有人踩她不知醜,之後欣宜體重就浮浮沉沉。
2003年減肥後的鄭欣宜
反覆減肥的鄭欣宜最後在自己的臉書上po了一段文字,分享自己放棄減肥的心得和一則往事。道出一直以來身形對她的困擾,但現在就領悟到健康才是最重要。
全文翻譯如下:
「那一年,我和徐子珊飾演TWINS (註:電影《我愛HK開心萬歲》)
有一幕,要特寫我們的腿。最後,他們決定用替身代替我,因為我的小腿太粗。
當時,我139磅(約63公斤),已經是我人生最瘦。(由原本的226.8磅)
當日我完成工作回家後,我扣喉逼自己嘔,然後我哭著入睡。
這番話,我想講給那些不明白我為何又肥了的人聽。
我現在很愛我自己。我不會再做傷害自己的事。我現在望鏡子不會怕。我知道幾多的罪疚感也不能改變過去,亦明白,再多的焦慮也改變不到將來。
我希望每個人也能擁有健康的身體,以及精神狀態,在未來的日子。」
徐子珊(左)同欣宜(右)在戲中扮演Twins。
作為肥肥的女兒,鄭欣宜從小到大,最大的標籤就是「胖」,「那個肥肥的肥女兒啊」
鄭欣宜與母親沈殿霞
2008年一度瘦到130磅(118斤)
鄭欣宜說,減肥反而讓她對遊泳失去了興趣。她本來很喜歡去遊泳,減肥後覺得自己胖,無法穿泳衣見人。在她19歲150磅的時候,約了朋友去海灘遊泳,臨出門的一刻,鄭欣宜坐在地上痛哭:「我不可以穿泳衣去沙灘!」
而現在她勇敢的po自己的泳裝照,不顧忌別人的評價。
鄭欣宜說
「你覺得不好看,你不喜歡,你可以不要看,我沒有逼你看。如果我的存在影響到你的人生,那你要檢討下你的人生。因為我的生命是我自己去活的,我要先對得起自己。」
去年鄭欣宜籤了新的公司,她說自己的老闆也支持自己,敦促她注意健康,並不要求她變瘦。籤約之前她也聲明自己不會刻意減肥。
去年六月,她發表過決心不再減肥的心聲,這篇文章,目前有超過11萬人點讚。
鄭欣宜已經對體重思考得很深刻了
「說回『復胖宣言』,我的M ainpoint(要點)不是講減不減肥的這件事,是講『做自己』這件事,每個人最難做到的事就是要去包容自己的缺陷,從缺陷之中找到美。
以前的我也瘦過,也『索』過,但是我看回自己,卻覺得自己很醜,因為我不開心!
我覺得瘦不代表靚,不代表開心,也不代表健康。
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要身心健康,擁有身體上的健康和心理上的健康,才可以散發最靚的靚出來。
亞洲人眼中『什麼叫做美?』是被框死了的,我不想再很盲目地去追求這個社會所認為的靚的東西,而去忘記了我是誰。」
最後分享給大家一個小女孩的格言
親愛的,不管你是胖還是瘦,都要做個陽光、快樂、健康的小女孩,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