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持槍殺人僅判三年半,江西宜黃陳氏兄弟涉黑案8名「保護傘」落馬

2021-02-28 新京報

為了將「涉嫌故意殺人」變「涉嫌過失致人死亡」,陳輝民、陳輝發兄弟倆頗費了一番周折。

文6477字,閱讀約需要13分鐘

當街持槍殺人後,經過宜黃縣公檢法主要領導運作,江西宜黃男子陳輝民僅獲刑三年半。

出獄後,陳輝民和弟弟陳輝發廣招「馬仔」,購置槍枝、刀具,成為當地涉黑組織的「老大」。起訴書顯示,十四年間,該組織成員為謀取利益、排擠對手,共製造78起案件,致6人死亡、3人重傷、17人輕傷。在相關領導的包庇下,有13起案件被從輕處理,14人未被追究刑事責任,4起犯罪案件被枉法裁判。

2018年,「掃黑除惡」行動進入宜黃縣,陳氏兄弟的案件成為全國掃黑辦、公安部掛牌重點督辦的「雙督」案件。7月14日凌晨,專案組異地調集300餘名警力,將陳輝民、陳輝發及多名骨幹人員抓獲。

2019年4月16日,撫州警方發布消息,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江西省最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2019年4月份,陳輝民、陳輝發等103人,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陸續被移送檢察院起訴。

陳輝民等人被抓後,當地公檢法系統的官員頻繁落馬。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充當陳氏兄弟涉黑組織「保護傘」的官員有:宜黃縣公安局原局長鄒奇良、副局長孔文藝,檢察院原檢察長陶英華;法院原院長楊新、刑事審判庭庭長管常慶等8人。

據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6月28日消息,孔文藝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7月3日,該網公布消息稱,管常慶因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獲刑五年零六個月。

▲陳輝民。圖/撫州市政府新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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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槍殺案

一聲槍響,30歲的胥詩榮背部中彈,癱倒在乘坐的摩託車上。時間是2005年7月7日,正值小暑。

涉嫌開槍者,是胥詩榮的生意夥伴陳輝民,他比胥詩榮大一歲,也是宜黃縣北關人。

彼時,陳輝民在當地已小有「名氣」。撫州市臨川區檢察院起訴書顯示,2004年10月18日,為樹立非法權威,陳輝民曾糾集多人,手持砍刀、短銃衝入民工宿舍砍殺民工,致五人受傷。此前他因打架鬥狠,曾多次被勞動教養、判刑。

「他就是狠,別人用拳頭,他用刀。別人用刀,他用槍。」與陳輝民相識的王雲江(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

陳輝民和死者胥詩榮年輕時便熟悉,家中相距不過千米。位於江西撫州市南部的宜黃縣多山多林,是全省重點產材縣。2004年前後,二人看出商機,合夥做起木材生意。

胥詩榮的二哥胥詩文告訴新京報記者,起初,陳輝民負責業務,胥詩榮負責物流,雙方合作很順利,但到2005年,兩人合夥辦託運部時,出現矛盾。「資金都掌握在陳輝民手裡,我弟弟想讓陳輝民拿出一部分錢辦託運部,他不同意,從那開始他們倆吵過幾次。」

2005年7月7日晚上10點左右,在北關路老林業車隊附近的路邊,兩人再次發生激烈的爭吵。胥詩榮搭乘別人的摩託車準備離開時,陳輝民從褲子右邊的口袋掏出槍,朝他的後背開了一槍。

對面雜貨鋪的老闆劉仔(化名)看到這一幕。他記得,當時,陳輝民走到胥詩榮身後,貼住胥詩榮的背。緊接著,槍響。劉仔看到,胥詩榮後背閃了火光,他還聞到濃烈的火藥味。

槍擊發生後,陳輝民離開現場,他的弟弟陳輝發開車將胥詩榮送到縣醫院。幾個小時後,家屬在搶救室,看到胥詩榮的屍體。「灰色的襯衫染成了血色,後背的血浸透了床單,醫生說是肺動脈破裂致死。」他的二哥對新京報記者說。

不久,陳輝民逃往福建,躲進租住的單身公寓。警方成立了「7·7槍案」專案組,但遲遲沒能抓到陳輝民。為此,胥家人多次到公安機關催促,「他們要不就說沒有線索,要不就問我們有沒有線索,我們又不是偵查人員,怎麼找線索?」胥詩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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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輕判

2009年8月份,潛逃在外的陳輝民,通過電視新聞得知,國慶60周年有對投案逃犯從輕處理的政策。他和弟弟陳輝發商量後,打算以過失致人死亡到宜黃縣公安局投案。

為了將「涉嫌故意殺人」變「涉嫌過失致人死亡」,陳輝民、陳輝發兄弟倆頗費了一番周折。

陳輝民先是編造「7·7」槍案的另一個版本:涉案槍枝,是死者胥詩榮的,他代為保管。事發當晚,他把槍還給胥詩榮時,槍枝不慎走火,導致胥詩榮被打死。為使自己的虛假供述得到支持,他還聯繫了兩名「證人」,給自己作偽證。

準備就緒後,陳輝民和陳輝發託付中間人,找到時任宜黃縣公安局副局長兼刑偵大隊長的孔文藝。

中間人對孔文藝說,陳輝民準備來投案,「他交代的犯罪事實,與公安機關掌握的不一致,還有兩個證人來作證,他們怎麼說就怎麼記,不要為難他們。」中間人送給孔文藝6萬元和4條軟中華煙,孔文藝答應予以關照,並向主辦此案的民警陳建雄做了交代。

公安渠道打通後,2009年9月17日,陳輝民來到宜黃縣公安局投案。

孔文藝知道陳輝民的供述及「證人」的證言都是假的,但由於收受了財物,他沒有安排相關人員查證,便採納了陳輝民的供述。此後,孔文藝將上述虛假供述和偽證材料,全部移送至檢察院。

2010年1月5日,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案件退回宜黃縣公安局補充偵查。

補偵期間,陳輝發找到死者胥詩榮的大哥胥詩學,讓他出來作偽證。胥詩榮的家屬告訴新京報記者,剛開始家人都不同意,但陳輝發軟磨硬泡、威逼利誘,說出了事他會負責。「我們都是小老百姓,鬥不過他們,也惹不起他們。」

不久,辦案民警陳建雄和陳輝發一起來家裡找胥詩學。胥家人稱,當時陳建雄帶來了一份做好的筆錄,胥詩學按照陳輝發的要求,在上面籤了字。這份筆錄中,胥詩學證明,「案發當天,看到弟弟手裡拿了一把黑色短槍,黑色的。」

此外,陳輝發還聯繫了胥詩榮生前女友許曉英,讓她幫忙作偽證。據許曉英供述,2010年上半年,她多次拒絕陳輝發的要求,「最後一次,陳輝發威脅我說,不來做口供,下場就跟胥詩榮一樣。」許曉英說,她受到威脅後很害怕,無奈之下便同意。

隨後,陳輝發約許曉英到宜黃一家電影院附近。幾分鐘後,一名辦案民警穿著便裝,來給許曉英作筆錄。按照陳輝發的要求,許曉英告訴民警,「案發當晚,胥詩榮帶了東西(指槍)出去,說是一支黑色短槍。」

辦案民警陳建雄將上述材料採集完畢後,交給孔文藝。孔文藝指示陳建雄,將材料全部移送檢察機關,作為定罪判刑的依據。不久,檢察院以陳輝民過失致人死亡,向宜黃縣法院提起公訴。

當時,宜黃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管常慶,擔任該案合議庭的審判長,並主審此案。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作為法院刑事庭庭長,管常慶曾收受8000元,將一起販賣毒品案的被告人,判刑一年六個月;收受10000元,將一起挪用公款案的被告人,判處緩刑;收受20000元,使一起貪汙案的被告人,免予刑事處罰。

陳輝民案審理期間,管常慶收受了陳輝發20000元,便答應會盡力幫忙輕判。

2010年5月12日,在案件證據、案件定性均存疑的情況下,宜黃縣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陳輝民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加上此前陳輝民犯下的故意傷害罪(糾集多人砍殺民工),法院決定二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四年。

▲死者胥詩榮(後排左三)。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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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巢子」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2012年9月16日,服刑兩年四個月後,陳輝民便出獄。此後,他鼓動各骨幹成員招攬「馬仔」,購買槍枝、刀具,組織「戰鬥力」一步步壯大。

撫州市臨川區檢察院2019年4月15日的起訴書顯示,陳輝民招攬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閒散人員,組成一個人數眾多、紀律嚴格、層級清晰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其中,陳輝民、陳輝發、王才進三人是組織、領導者,下面有7名骨幹、48名積極參與者、37名一般參與者。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他們內部的人稱組織為「巢子」。一名內部成員提到,陳輝民、陳輝發兩人是「大巢子」的首領,兩人直接帶領的骨幹人員,組成一個「巢子」,是為組織的第二層人物。每個二層人物均帶領一批小弟,組成一個個「小巢子」,屬於組織內的第三層人物。

「陳氏二兄弟是指揮者,二層人物負責溝通、調集人員,三層人物是執行者。」該內部成員稱。

記者了解到,該組織宣揚的宗旨是,「出來混,要混出名聲地位,混出影響力才能掙錢。」組織內紀律嚴格,下級稱呼上級為「大哥」、「老闆」,下級要服從上級,老大之間說話,「馬仔」不能聽,組織有事要隨叫隨到,作案時要戴口罩、帽子,上交手機,被抓後,不得供出老大和同夥,組織會安排資助逃跑、出錢擺平或安排未成年人攬罪。

陳輝民出獄後不久,看中宜黃縣的採砂生意。曾在當地國土局任職的汪名華(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採砂是暴利行業,僅架設一臺機器,一年就能獲利二三百萬元,因此,成為當地「幫派」必爭之地。

當時,主導宜黃採砂行業的,是以盧志雄(化名)為首的「搬運隊」,陳輝民想從中分一杯羹。2013年2月5日,陳輝民涉嫌派人前去砍殺盧志雄。當天,10餘名蒙面者,拿著火銃、砍刀,來到盧志雄辦公室,但沒找到他,其中一人便朝盧志雄的車開了一槍。

撫州市臨川區檢察院的起訴書顯示,此事意味著陳輝民向「搬運隊」公開宣戰。

在此之前,「搬運隊」的劉忠(化名),曾被陳氏兄弟涉黑組織的成員文俊、黃濤砍斷左手食指。事發當晚9點,劉忠在宜黃縣醫院治療期間,文俊等人再次將劉忠砍傷。

在場一名醫生提到,劉忠當時正在外科住院部吊鹽水。突然,四五個人衝進來,拿起刀砍向劉忠的臀部和腿部。

此外,2014年5月19日晚,陳氏兄弟涉黑組織中的六人,蒙面持刀一路追砍,將「搬運隊」的三人砍傷。

起訴書顯示,陳氏兄弟涉黑組織有一條宗旨:碰到「搬運隊」的人,事先不用匯報,要狠狠教訓。多年來,該涉黑組織成員,共對「搬運隊」實施了17起犯罪行為,打死3人、重傷1人,輕傷12人。

除此之外,起訴書顯示,為了謀取經濟利益、排擠競爭對手,十餘年間,陳氏兄弟涉黑組織成員,一共製造78起案件,導致6人死亡、3人重傷、17人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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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投標

除爭奪砂場,陳輝民還把觸角伸向宜黃縣的各個工程。

2016年1月19日,宜黃縣城市防洪工程曹水河改造工程,在宜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開標。那天一大早,陳輝民便帶著7個人來到交易中心門口,阻攔其他公司的人員競標。

當天上午8點10分左右,鄰縣的邵隆、王少江(均為化名)受朋友所託,來宜黃參加投標。邵隆走到交易中心門口的臺階旁邊時,被兩名男子攔住。

兩人問邵隆,「你是哪個公司的,來這裡做什麼?」邵隆沒有理睬,轉身要走。這時,陳輝民指著他說,「就是他,打他。」

突然,一群人上來把他架住,陳輝民衝上來,給了他幾個巴掌。王少江看到後,上前質問陳輝民,結果也被扇了一個耳光。

「把他們倆弄走,等開標結束後再放走。」陳輝民對手下的人說。

邵隆說,隨後,他和王少江被這夥人推到一輛銀色的汽車上,並被帶到一個水庫旁邊。「在車上,他們命令我和王少江關掉手機,不準和外界聯繫。他們隨身帶了匕首,一直拿著匕首在我面前晃,威脅、恐嚇我們。」邵隆說。

前來投標的撫州商人遊新(化名),也在交易中心門前遭到這夥人阻攔,其中幾人拉扯他下車,想要打他。他拒絕下車,並開車到了縣政府,不久,這些人也開車到縣政府找他。遊新見狀,立即報警。

宜黃縣公安局經偵大隊長接到報警,帶民警來到現場。當時,投標的工作人員正在勸陳輝民等人離開。

「你在這幹嗎?」經偵大隊長問。「我也是投標人,為什麼不能在這裡?」陳輝民回答。當著民警的面,陳輝民指揮手下,又攔住了兩名來投標的女子。

雙方僵持不下。上午10點左右,宜黃縣公安局領導,帶著十多個民警來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陳輝民等8人帶走。

與此同時,被挾持的邵隆、王少江被警方解救,但此時投標的時間已經截止,「我們因為受阻攔,失去了這個工程。」邵隆告訴新京報記者。

宜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證明顯示,2016年1月19日9時30分,曹水河改造工程在宜黃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開標,該項目有28家投標企業交納了保證金,到截止時間為止,有10家投標企業沒有到現場報名。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陳輝民涉黑組織成立以來,共實施強迫交易、串通投標等11起違法犯罪活動,採取暴力手段,實施了8起敲詐勒索、詐騙等侵財類犯罪。

江西的地產開發商李慧珍告訴新京報記者,他曾和陳輝民的弟弟陳輝發,合夥在宜黃開發了一樓盤。「我們投資1500萬,他投了200萬。」協議籤訂不久,「我們的負責人、財務人員就被他們趕走了。」

工程無法參與,本金拿不回來,李慧珍只好去法院上訴。「他們知道後,就叫黑勢力去圍堵我們,拿刀把我們車子砸了。」

阻攔投標被抓後,涉案的7人因強迫交易罪,分別被宜黃縣法院判刑6個月至8個月不等,但指揮者陳輝民,僅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此案的審判長,就是此前使陳輝民重刑輕判的管常慶。

陳輝民的判決書中提到,「其雖有前科,(但)這次犯罪系他人相約而去,此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其所居住的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本院決定對其減輕處罰並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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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組織覆滅

2018年,江西省響應中央號召,開展掃黑除惡行動。撫州市公安局將全市近5年發生的暴力犯罪案件,進行了逐一梳理,經過辦案人員反覆調研認證,發現宜黃的暴力犯罪案件高發。通過對一些涉黑線索的深度摸排,陳氏兄弟涉黑組織,慢慢浮出水面。

據撫州市新聞辦消息,撫州市公安局組織精幹力量,對一些相關案件卷宗進行了調閱。「總共調閱了26起刑事案件,7起行政案件,通過查閱案件,我們發現了非常多的貓膩。」撫州市公安局副調研員、市公安局偵查實戰部主任邢坤說,一些重傷案件,原本必須定性為刑事案件,也被轉為治安案件,賠錢了事。

2018年7月12日,撫州市委書記肖毅專門召集政法委、紀委、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相關領導開會研究,確定成立「7·12」專案組。

專案組成立的第三天凌晨,撫州300名警力集結到宜黃縣,對陳輝民、陳輝發等人展開抓捕。新京報記者了解到,警察敲門時,陳輝民從保險柜裡取出手槍,並將子彈上膛,得知是警察後,才把槍放回去。

當天,陳輝民、陳輝發及涉案的18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獲。一個多月後,該涉黑組織的其他骨幹成員,先後被抓。

2019年4月16日,撫州市公安局發布消息,經過專案組民警近10個月的工作,目前已抓獲涉案人員141人;辦理涉及6起命案在內的刑事案件188起,治安案件45起;繳獲各類槍枝52支、子彈468發;查獲涉案財物、資金1億餘元。

盤踞宜黃14年的陳氏兄弟涉黑組織,被一舉摧毀。新京報記者了解到,近日,此案涉案人員已被移送檢察院起訴。

▲警方繳獲的各類槍枝。圖/撫州市政府新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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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保護傘」被查

陳氏兄弟被抓後,當地公檢法系統多名官員落馬。

2018年8月6日,撫州市政府新聞辦通報,宜黃縣檢察院原檢察長、人大常委會正處退休幹部陶英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撫州市紀委監委調查。

同一天被通報的,還有宜黃縣公安局副局長孔文藝、鳳崗鎮派出所所長楊懷勇、宜黃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管常慶。

2018年9月14日,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處級幹部、宜黃縣人民法院原院長楊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委監委調查。同日被通報的,還有金谿縣人大常委會副處級退休幹部、宜黃縣公安局原局長鄒奇良,宜黃縣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熊書華。

不久,宜黃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縣公安局原局長劉軍,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委監委調查。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以上8人均為陳輝民及其涉黑組織,充當過「保護傘」的角色。

記者從權威渠道獲取的資料顯示,2009年,陳輝民向警方投案自首時,鄒奇良、陶英華、楊新、孔文藝、管常慶等5人,分別擔任宜黃公檢法部門的主要領導,在這5人的庇護下,持槍殺人的陳輝民,最終被判過失致人死亡罪。

此後,在劉軍、楊懷勇、熊書華和管常慶的包庇、縱容下,陳氏兄弟涉黑組織中,9名成員的13起案件被從輕處理或逃避追究,14名成員因涉嫌違法犯罪取保候審後,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10名成員參與的4起犯罪被枉法裁判,導致5份生效判決被撤銷。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目前,上述充當「保護傘」的官員,均被另案處理或被判刑。

2019年6月28日,檢察院信息公開網發布消息,宜黃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孔文藝,犯徇私枉法罪、受賄罪,獲刑六年。7月3日,該網站發布消息,宜黃縣人民法院原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庭長管常慶,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獲刑五年零六個月。

新京報記者 趙凱迪 編輯 曹林華 值班編輯 王洪春 校對 付春愔


值班編輯 花木南 

「沒有一個大V,逃得過電動牙刷」

本文部分內容首發自新京報公號「重案組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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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國掃黑辦通報天津「四哥」涉黑案:14名「保護傘」被徹查
    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組長趙飛通報了顏錦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的情況。「12.04「專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天津市查獲的規模最大、人數最多、最有影響力的涉黑組織,主犯顏錦所涉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則是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12.04」系列涉黑惡案件之一。
  • 任職三十多年的「老公安」,竟充當涉黑勢力「保護傘」
    經查,任銳忱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大額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群眾紀律,包庇縱容涉黑人員犯罪活動,為涉黑人員謀取政治、經濟利益,充當涉黑勢力「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落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大決策部署不力
  • 身背5條人命、指使手下殺人焚屍:湖南「黑老大」被判死刑
    原創 長安君 中央政法委長安劍——副市長充當保護傘,他們冒充公安幹警,橫行鄉裡,壟斷當地煙花爆竹市場,作案上百起。【山東楊彥軍案】——人稱「四大惡人」之首,三度被判刑,臭名昭著,曾因賭場利益矛盾當街殺人,後竟搖身一變,宛如「成功人士」。
  • 江西一黑社會覆滅:長期稱霸一方 非法斂財上億 持槍行兇致死6人
    陳輝民,江西宜黃縣人,江湖雅稱「花癩子」。2020年11月18日上午,陳輝民被執行了死刑,這個消息就像炸了鍋一樣迅速在宜黃縣傳播,很多人都說:這個被稱為江西「史上最大黑社會組織」的「一把手」確實作惡多端,他若不死,真是沒有天理公道。
  • 重慶涉黑頭目王小軍被判無期 原打黑支隊長獲刑
    資料圖12日,王小軍等24人涉黑案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認定王小軍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組織賣淫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等6項罪名成立,王小軍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而對其團夥縱容的重慶打黑支隊長李寒彬亦獲刑16年。
  • 冰城警界"刮骨療毒":19名幹警被查 政法委書記落馬
    2020年7月8日,中央政法委召開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試點工作動員會,確定5個市本級及4個縣(市、區)的有關政法單位和2所監獄作為試點單位,於今年7月至10月開展試點工作。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及呼蘭區為名列第一的試點單位。一個多月後的8月23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召開警示教育大會,集中通報了28名幹警違紀違法典型案例。
  • 一涉黑案件挖出腐敗及「保護傘」93人
    該案共查處涉惡腐敗及「保護傘」45人,其中局級幹部2人、處級幹部14人。  2020年11月,法院一審判處高福新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他16名集團成員十二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對5名公職人員以貪汙罪、受賄罪等罪名,判處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審宣判後,各被告人均未上訴。  【經驗做法】堅持「黑財」清底,全力追贓挽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