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陝西交警提醒您:陝西省集中集中登記掛牌時間截止2020年6月30日,從7月1日起,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2020年7月1日
未登記掛牌的車輛將不得上路行駛
距離我省超標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結束
2019年9月24日,我省正式實施電動車登記掛牌,全面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集中登記掛牌時間: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結束。2020年7月1日起,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2022年7月1日起,使用過渡期臨時號牌的電動二輪車將不得上道路行駛。過渡期內廣大車主可以通過以舊換新、折價退車、拆解報廢等方式積極主動置換和淘汰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所以請抓緊時間為車輛辦理登記掛牌業務!
逾期未掛牌後果:依據《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三條規定:
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罰款;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十元罰款;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一)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
(二)逆向行駛的;
(三)醉酒駕駛的;
(四)違反規定載人,或者行駛時速超過十五公裡的;
(五)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其他封閉式汽車專用道路的;
(六)非下肢殘疾的人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
(七)在自行車、三輪車上加裝動力裝置或者改裝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動力裝置的;
(八)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未依法登記、未按照規定懸掛號牌的。
關於掛牌相關問題解答:
Q :非合規車整車編碼有字母或首位為字母的不能掛牌?
A :非合規車能否掛牌與整車編碼的格式並無必然聯繫。
只要是兩輪電動自行車,在線上資料填寫與車輛實際信息一致且真實的情況下,系統沒有提示車輛為摩託車並且車身及合格證上無摩託車字樣的,均可在預約成功後辦理登記掛牌。
Q :電壓超過48V或者72V不能掛牌?
A :對於非合規電動自行車辦理過渡牌照,沒有對電壓的要求。
Q :非合規電動自行車沒有合格證或發票不能掛牌?
A :非合規電動自行車辦理過渡號牌時,不必提供電動自行車合格證。發票丟失且無法提供證明的,需在線上登記錄入信息過程中簽署《承諾書》即可。
Q :電動三輪車也能掛電動自行車牌照?
A :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期間,您的電動自行車首先需為二輪車,除了兩輪的電動自行車外,其餘不允許辦理電動自行車牌照(如三輪及四輪電動車)。
溫馨提示
一大隊轄區車管所、所有中隊
均可現場受理掛牌業務
群眾可就近預約辦理
方便快捷!
綜合自陝西公安交警電動自行車管理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