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於12月26-28日進行。為確保考試安全順利有序實施,現就有關事項溫馨提醒如下:
1.考生要提前熟悉考點位置和周邊環境,掌握考點的交通情況,合理安排赴考路線,提早出發,防止因交通等原因耽誤考試。
2.請考生提前列印好準考證,赴考前務必檢查是否帶齊身份證、準考證等證件以及應帶的考試用品,提前準備好粵康碼和考前14天健康信息申報表,入場時自覺接受監考員檢查,並按規定時間和準考證上各科目的考點、考場、座位號參加考試。
3.考生進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手機、電話手錶、平板電腦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與考試內容相關材料以及塗改液、修正帶等違禁物品進入考場。考生在進入考場前,應自行檢查是否攜帶違禁物品,避免造成考試違規。
4.考生應購買正規品牌的2B鉛筆,並按示例規範準確、清晰填塗信息點。如需修改,先用橡皮擦將原答案擦除乾淨,再重新填塗,確保答題卡掃描時,信息點識別準確。在答題卡上作答,字跡須工整、清楚,不準使用塗改液、塗改帶塗改。答題卡不能摺疊、撕破、穿孔,要保持答題卡清潔。
5.考試期間,請廣大考生自覺遵守考點和考場紀律,考場內不準吸菸,不準喧譁,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不準自行傳遞工具、用品等。
6.《刑法》《教育法》對國家教育考試中的作弊行為都作了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於2019年9月4日實行,兜售、買賣考試作弊器材、試題或答案、代替考試等都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將會受到刑法處罰。請廣大考生誠信考試,共同營造「遵紀守法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良好氛圍,維護國家教育考試公平公正。
7.由於今年報名人數增幅較大,跨市跨區的考生較多,特別是廣州市番禺區大學城安排的考點較多,為保障考點周邊的正常交通秩序,請廣大考生儘量使用公共運輸工具或步行赴考,避免造成交通阻塞。
8.根據氣象臺預報,考試期間全省大部分地區陰天或小雨,早晚溫度較低,日溫差大。考生要多留意天氣狀況,做好防護準備,注意赴考安全。
衷心希望廣大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的各項規定,自覺抵制有損公平的不良行為,共同營造一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祝所有考生考出理想成績!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20年12月23日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來源: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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