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應不應該談戀愛?可能許多家長和學子有著不同的看法。
不過,有一點應該達到共識,那就是無論你談不談戀愛,大學生都應該建立一個正確的戀愛觀。
近日,七旬老人好心提醒年輕人戴好口罩,卻被對方摔倒在地,而且還遭到毒打,以至於老人死亡的一則消息牽出了16年前的另外一樁命案。
《法治進行時》曾全程記錄,播出過一則整整20分鐘的專題紀錄片。
在北京某大學的校園裡,有一對讓很多人羨慕的情侶,男孩是班長,女孩是文藝部幹部。在外人看來,他們是非常般配的一對,更是應該有著幸福未來的一對。但是2004年8月29日,這原本神仙眷侶的兩人之間發生了一件令人震驚的事情,男孩殺害了女孩。
2002年的初夏,郭某某和段某在兩人所就讀的大學校園裡相愛了。郭某某和段某在學校裡親密無間。每到周末,郭某某還把家在貴州的段某帶回自己家,和父母一起過周末。然而,轉眼兩年過去了,郭某某年僅22歲,當時還是北京某大學四年級的學生,兩人都要面臨大學畢業。
而在大學戀愛的很多情侶,都在畢業的時候,會遇到這樣的問題:要麼分手,要麼就拼命地在一起。
然而,據郭某某稱,他打算畢業後與段某訂婚,再用自己工作掙來的錢供段某讀研究生。可是,在郭某某回憶描述中說,暑假過後,段某從貴州老家回到了北京後,說她在假期裡愛上了一個家鄉的男孩。對於戀情的突變,郭某某的情緒很不穩定,但他仍然期待著段某能回心轉意,可是女友段某卻未能如郭某某所願。
因此,在2004年8月29日凌晨3點,發生了悲劇。隨後,郭某某自殺未成投案自首。
2005年2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並宣判了郭某某殺害女友一案:被告人郭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而這一事件的發生,讓人們不得不將目光再次投到了大學生戀愛觀上。大學期間,很多人都找到了像極了的愛情,但是很少人能夠從大學堅持走到婚姻的殿堂。
大學期間的愛戀,有些人還是第一次學著戀愛,而有些人卻已是情場高手。對於愛情來說,分手本是家常便飯,況且分手,很少只是一個人會受傷。
在遇到愛情突變時,有人會失去理智;有人會從此不相信愛情;還有人變得消極面對人生,甚至為此付出生命。但是,我們辛苦培養的大學生本不應該這麼脆弱,也不該一次受傷便成為了愛無力,甚至毀了自己的大好人生。
或許,審視曾經大學生因為愛情糾葛,發生的一樁樁悲劇,我們應該關注如何為大學生建立一個正確的愛情觀,即便是真正的遇到了戀人的變心,也能夠堅強的面對,而不是得不到,就毀了曾經的愛情。
要相信,願意離開你的人,絕不值得你付出一切;更要有天涯何處無芳草的心態。
愛情來臨的時候,我們不懼怕,用心對待;愛情離開的時候,我們應該學會成長,讓自己變得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