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看過影視劇,一旦當皇帝咆哮著說要對某一位大臣宣告要「凌遲處死」時,有些大臣還跪拜謝恩了,並且很有禮貌似的。但真正的「凌遲」可決不是這個樣子的,當皇帝宣告某位大臣要凌遲處死是,他大概魂飛七竅,早已嚇個半死了。
將千古第一酷刑揭秘之後,你會發現,影視劇浮光掠影背後並沒有什麼實質內容,它還是欺騙了你!
凌遲,指山勢漸高,也作「陵遲」,《淮南子.泰族》:「山以陵遲故能高。」是一種形容詞,但作為一種酷刑,凌遲是指把犯人一刀刀零割,俗稱「千刀萬剮」。古人的想像力還真是豐富無比,能把酷刑形容成登高山,想想也是醉了。
1300餘年的血腥史
凌遲是誰發明的呢?檢索文獻,高洋大概是始作俑者。高洋,北齊開國皇帝,武定八年(公元550年),官居大丞相的高洋硬逼著魏孝靜帝把帝位「禪讓」給他。這年,他才20歲,還是一個貪玩任性的年紀,殺起人來也如同兒戲。
就這樣,高洋發明了人類歷史上這種第一酷刑。後來魏徵等人編修《五代史志刑法志》時,就把高洋這個的暴行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
但中原人畢竟厚德載物,其後在中原稱帝稱王的是趙匡胤及其子孫高揚儒學大旗,滿口仁義道德,沒把凌遲這一 酷刑寫進刑律。但是,一樁樁凌遲案證明,凌遲實際上存在。
靖康之難,宋室南渡,時值多事之秋,為了震懾民眾,凌遲赫然載入《慶元條法事例》,與斬、絞同為死刑名目。從此以後,元、明、清陵替,江山輪流坐,凌遲卻一以貫之,列名三代刑律之中。
凌遲被廢止,是清末的事。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在英、日、美、葡四國「建議」下,清廷參酌西方各國法律,刪減、修訂《大清律》,宣布將凌遲、梟首、戮屍永遠刪除。事過7年,清帝便退位了。這時候距離這種酷刑被發明,已經1300年的歷史了。
什麼樣的人犯要被凌遲處死
明律列舉4條:謀反大逆,謀殺祖父母、父母,殺1家3人,採生折割。前3條望文知義,「採生折割」的意思是指,舊時迷信的一種罪惡行為。歹徒殘害人命,折割生人肢體,採取其耳目臟腑之類,用來合藥,以欺騙病人。
但嚴刑峻法未能保住大明江山,明朝也是最終被「謀反大逆」之人推翻的。
到了大清王朝,封建社會末代皇朝的統治者進一步強化刑律,凌遲的量刑範圍也擴大,增加了以下名目:劫囚,發冢,謀殺人,威逼人致死,毆傷業師,毆祖父母、父母,獄囚脫監,謀殺本夫等。這些都是「十惡不赦」之罪,從重嚴懲。
然而,在皇權至上的時代,往往是有律不依,輕罪重判。在這方面朱元璋算是一個典型。
逐滅群雄,南面稱帝後,朱元璋並沒有放下屠刀,從前用來殺元兵,殺張士誠、陳友諒,現在則用來殺開國元勳,殺黎民百姓,輕罪重判,一些罪不至凌遲者,卻被從重凌遲處死。
沈家本《歷代刑法考》輯錄了朱元璋洪武一朝十 幾起凌遲大案,大都量刑過重,有於律應判絞、斬而被凌遲的,也有應判5年徒刑而遭凌遲的。沈氏連連驚呼:「遽擬凌遲,殊懸絕矣!」 「凌遲冤矣!」
凌遲執行的程序
且先看一下明朝太監劉瑾是怎樣被凌遲的。
劉瑾,興平(今屬陝西)人。他作為明武宗朱厚照身邊的貼心之刃,成了權傾朝野的人物,炙手可熱,人稱「千歲」。大臣楊一清等人利用太監之間的矛盾,讓太監張永彈劾劉瑾十七條大罪,朱厚照終於被激怒,隨親自帶人抄了劉瑾的家。
抄出的財產有:璽、鎧甲、弓弩等違禁品;還有黃金24萬錠又5.78萬兩,元寶500萬錠又158.36萬兩,寶石2鬥;在劉瑾常常拿在手中的摺扇裡,又發現了兩把鋒利的匕首。「這個奴才果真想造反!」朱廈照怒不可遏,詔令凌遲處死。
監斬官之一,刑部河南主事張文麟筆錄了行刑的整個過程:
依律,劉瑾被判凌遲3357刀,分三日割完,第一天先剮357刀。時辰一到,但見劊子手從劉瑾胸膛左右動刀,割至10刀,一歇一吆喝——怕劉瑾昏死, 凌遲失去意義,休息片刻,待他甦醒,再割第二個10刀。第一日刀數割完,天已黃昏,把劉瑾押回監中,鬆綁,劉瑾醒來,居然又吃了最後一-頓晚餐,整整喝了兩大碗稀粥!
翌日繼續用刑,鑑於昨日劉瑾大喊大叫,洩露了不少宮中禁秘,遂往他口中塞了一顆大核桃。依舊是割10刀一歇一吆喝,誰知割了數十刀後,劉瑾氣絕,未能割足三日。
凌遲依罪行輕重,刀數有多有寡。明朝有個叫鄭酆的,被判3600刀,數滿,正好把肌肉割完。若像劉瑾那樣中途斃命,仍要割足刀數為止。
刑具除了快刀外,還有一個鐵鉤。先拿鉤子從人犯身上鉤起一小塊肉,舉刀割下,扔進小筐中。肌肉淨盡,然後割去外生殖器,剖心挖肝,梟首到屍俎骨。有些人命大,割足刀數猶未氣絕,甚或視聽猶存。
酷刑殘酷,不忍觸目!將凌遲形容為陡峭的山峰,還真不為過!
所以說人類既是天使又是魔鬼,確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