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過由真實事件改編而來2013年上映韓國電影《素媛》嗎?
時間過去那麼久,我們還是多次會提及到它們。
因為作品太過經典,因為案件影響巨大。
此案發生於 12年前冬天的一個早晨,當時8歲的小學生娜英(化名)在上學路上經過教堂,她被趙鬥淳拖入教堂洗手間,遭到毆打和性侵,之後,為了清理犯罪證據,趙鬥淳用抹布和拖把清理了犯罪現場,更殘忍的是,他還將大量自來水灌入素媛體內,試圖洗去殘留的精液。結果就是娜英80%生殖系統及肛門永久破損、內臟嚴重破裂,需要使用人造肛門和尿袋。她使經過兩次手術才擺脫隨身攜帶的尿袋,而這輩子也不會有機會做媽媽了。
由於趙鬥淳對法官堅稱,自己在醉酒狀態、神志不清的情況下犯罪,加上當時韓國最高刑期的限制,最終他僅被判12年有期徒刑。我們都知道,這一切是不會停止的,也沒有誰能結束惡。因為惡,是人性人心的一部分。
據《朝鮮日報》10日報導,趙鬥淳今年7月在接受心理諮詢時說:「我很清楚社會上對我的罪行做出了怎樣的評價。甘願接受批評。」他對受害者表示道歉,並計劃出獄後返回老家京畿道安山市。據悉,他的家距離受害者的家只有1公裡左右。安山市正在趙鬥淳家附近的路口等地追加安裝211臺防範犯罪的攝像頭。出獄後,趙鬥淳的照片等個人信息,也將在網上公開5年,他還需要佩戴可以定位的電子腳鏈,為期7年。
其實,這不是趙鬥淳第一次以醉酒為由脫罪了,他此前有過高達18項前科,包括性侵案,甚至是傷害致死案件,每次都利用韓國法律上的漏洞逍遙法外.....
韓國最高法院認為,醉酒所造成辨別能力的喪失,和精神疾病相同。
所以肆無忌憚的趙鬥淳在辯解的過程中,不僅死不認罪,還一直恐嚇警方和家屬:
甚至經常說出:
「我喝醉了,什麼都不記得了」
「我出獄後,要去看看那個女孩」
這種令人噁心和驚悚的話。
在關押期間,趙鬥淳接受了超過700小時的心理治療,依然沒有顯示出任何悔過跡象,他還寫了300多頁的申請書交給警方和法院,一直辯稱自己無罪。
《素媛》是我看過卻不敢再看一遍的電影,每次想起都久久無法平靜,讓人氣憤,讓人心痛卻無能為力!片中父親幫助女兒走出那個惡魔的陰影,默默扛下所有,一直陪伴她為她找回生活原本該有的色彩。在電影,幼小的素媛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那個大叔想讓我給他撐傘,我本想走開的,可是我還是想幫他,我覺得應該給淋雨的大叔撐傘,所以我就給他撐了,但人們都說是我的錯,誰也不誇我。」
(因為心理陰影的緣故,對接觸自己的男性都有恐懼,上面兩幅圖是父親為了不讓她害怕,穿上女兒之前一直很喜歡的卡通形象送她上學,逗她開心。)
《素媛》這部電影,之所以影響那麼大,主要因為事件之惡劣,罪犯之殘忍。加上電影角色的表演突出,所以讓人難以忘記。無論從社會角度,還是藝術角度,《素媛》都是一部值得觀看的電影。只是觀眾,真的需要強大的心理能力,否則會被各種負面情緒擠壓到透不過氣。
從中我們能發現該怎麼教導孩子也是值得我們去反思的一個大問題。素媛的父母缺乏兒童防範教育意識,缺乏對素媛的性教育,使得素媛警惕心弱,不知如何分辨。更可怕的是,還有人認為這種事情是孩子的錯,指責受害兒童,讓孩子忍氣吞聲,忽略對受害兒童的心裡開導。「你要善良,卻也不能沒有鋒芒!先保護好自己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可是這種行徑禽獸不如,令人髮指,即便是出獄了,再謹慎的防範都不足以讓人心安!有哪個父母願意讓自己的孩子與惡魔為鄰!已經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再誠心誠意的道歉也不能彌補什麼!我想說能對孩子實施性侵的成年人,天理不容,即便不判死刑讓他活著,也「願他終身監禁,永無自由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