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強賠償小米81000元
昨日晚間,小米官方正式公布了「小米與徐強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的判決結果,據判決書顯示,被告徐強需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在《法治日報》刊登聲明,向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賠禮道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律師費等共計81000元。
據悉,早在去年10月,被告徐強在微博「午夜城醉」連續發布兩篇詆毀原告公司、小米產品及法定代表人的微博,稱「幫助收集軍事機密」「賄賂軍隊」「雷漢奸」等。
小米稱,被告針對雷軍先生發表的侮辱、誹謗的內容,涉及對雷軍先生作為原告法定代表人、創始人從事的職業活動,已經涉及原告公司的經營內容,並非純粹對於雷軍個人私德的價值判斷,而是與原告企業法人名譽產生了高度關聯,已嚴重影響了社會公眾對原告企業形象、品牌價值的積極評價。綜上,被告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對此,法院認為,其無事實依據,對原告構成誹謗,該言論在網絡上發布並傳播,降低了原告的社會聲譽,給原告形象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被告應承擔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法律責任。被告認可發表了涉案不當言論,同意向原告賠禮道歉。
香蕉影業CEO回應王思聰拖欠版權費
12月7日,編劇劉曉峰發文稱,王思聰旗下的香蕉影業拖欠其獎金及版權費用。
劉曉峰稱,2018年自己創作的原創劇本《天才編劇》參加了上海香蕉計劃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舉行的「第一屆香蕉新編劇圓夢計劃」經過層層篩選,獲得三等獎,獎金人民幣80萬。之後自己和香蕉影業籤署了相關合同協議,並按協議積極配合完成了劇本版權轉讓,但從2019年7月到12月香蕉影業並未履行版權轉讓後規定時間內支付獎金的合同承諾。直到2020年9月因為家庭原因,經濟上壓力巨大。於是聯繫香蕉影業韋總,希望能夠按照合同履行義務支付獎金,但韋總給予的回覆是校長並沒有給他這筆錢。
劉曉峰表示,自己溝通無果不得已尋求律師幫助,下達律師函給香蕉影業並微信告知韋總希望能夠按照律師函履行合同義務。
抖音把趣抖音告了
昨日,抖音官方帳號抖音黑板報發布消息稱,近日,接到大量用戶反饋稱一款名為 「趣抖音」的 App宣稱為字節跳動旗下產品,還侵權使用了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擁有的 「趣抖音」商標。
對此,抖音表示,抖音官方註冊了 「趣抖音」商標,但該商標與目前的 「趣抖音(JoyTok)」App 沒有任何關係。「趣抖音(JoyTok)」冒用商標的行為,侵犯了抖音公司 「抖音」、「趣抖音」及 「抖音圖形商標」商標權。「趣抖音(JoyTok)」App 與抖音、字節跳動不存在任何投資或隸屬關係。已對其運營主體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