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是個費時費心的事,剛買了新房的王先生想圖個省心,便跟青島嘉合美潤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籤訂了一個全包合同,管線、家具全都給安裝好,自己拎包就能入住。
但是,這份10萬多的裝修合同,剛交完首付款就被通知,燈具,窗簾以及水管的改造還得繼續交費,說好的全包竟然成了套路。
說好的全包 裝修過程又加價
王先生說,他是今年4月份跟裝修公司籤訂了裝修合同。自己平時工作比較忙,沒有那麼多時間,就想找一個省心的。
當時,他跟工作人員說得很清楚,自己想要省心的裝修,就是全部承包的那種,包括裡邊的管線,家電以及窗簾等等。這些東西,希望裝修公司能夠全部承包,裝修完成後自己直接住進去就可以了。
但是,合同籤好了以後,卻發現不是這麼一回事。
王先生說,當時籤合同的時候催著趕緊交錢,因為活動當天有優惠,錯過了就沒有了。於是,他先交了30%的費用。等到裝修開始的時候,他又將費用交到70%。但是,過了沒幾天,裝修師傅卻打來電話告訴他,安裝燈具、窗簾還有水管的改造,這些還得繼續另外加錢。
「我當時反覆強調,直接給我報價全包的錢就行,而且合同上還寫了很多家具的種類」,王先生說,當時自己還跟對方確認過,包括廚房、客廳裡的家電等等,品牌這些都詳細的寫明了。合同裡整整兩行都用來寫具體的要求。
但是,自己也沒有把所有的細節都寫上。而他去找裝修公司協商,對方表示合同裡這些並沒有寫明,所以沒有辦法給安裝,一切只能按照合同來。
裝修公司:對全包的定義理解有偏差
隨後,記者採訪了青島嘉合美潤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一名郭姓經理回覆說,這個問題他們已經跟當事人協商好了,雙方已經達成了一致。
關於裝修全包的內容,雙方之間的理解有誤會。因為家居裝修其實屬於冷門行業,如果說起來裝修全包,其實包括哪些內容,不是所有人都明白。從他們專業的角度來說,裝修全包並不包括燈具、窗簾以及水管的改造等等費用,這些放在哪家裝修公司裡都不包括。
而在王先生理解來看,這些都應該是包括在裡邊的。雙方關於這個詞彙的理解,產生了歧義。目前,他們已經跟當事人協商,對方也同意了自己的方案,工人師傅已經進入施工。
王先生說,經過協商,對方給出了一個替代方案,就是在裝修公司的合作網站上購買家具。到時候,公司給一定的額度,如果購買的物品超過了贈予的額度,他們再進行補繳。王先生說,這不是等於變相欺騙消費嗎。而且,具體的開工時間依然沒有確定。
律師:合同有效 商家利用信息不對稱缺乏商業信譽
上海錦天城(青島)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鋼說,裝修過程中的「全包」,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定義。雙方在籤訂合同的過程中,條款裡寫明了有哪些內容,沒有哪些內容,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裝修公司按照合同的約定,上邊沒有包含的部分進行另外收費,從法律意義上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從實際的消費者角度來看,雙方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一名普通的消費者很難知道裝修的過程中所需的全部物品。而裝修公司則很清楚這些內容。他們利用信息的不對等從而籤訂了有利於自己的合同,實際上是缺乏商業信譽的。
來源:半島新聞
原標題:被坑了?承諾裝修全包、拎包入住,如今裝修途中又要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