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時代、twice、tara、防彈被侵權事件,如同寄生蟲一樣的翻唱惡臭圈,想靠翻唱爆紅的歌手,終將被告侵權!
事件要從一位暱稱為「阿米丟丟」的翻唱歌手講起,阿米丟丟在網易雲蝦米音樂均有號,
自稱音樂人,實際上利用「自己是粉絲來掩護自己」、「翻唱」的這兩個名頭,侵權了少女時代、twice、tara、防彈等大量韓國音樂創作團體,並且將防彈一首歌曲的伴奏盜竊來,改動下,就向防彈粉絲公開售賣。
阿米丟丟女士,你公開地翻唱侵犯了著作權人的表演權。
你的這個翻唱授權了嗎?
有沒有獲得作者的授權?
有沒有唱片公司的版權授權?
都沒有!
在法律上,未經授權的翻唱就是侵權。
二、網絡音樂版權侵權形式有幾種
從侵權行為來看,對著作權的某項權利進行侵犯的具體行為有以下幾種: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表演、播放、展覽、發行、攝製電影、電視、錄像或者改編、翻譯、編輯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而很多翻唱歌手說的沒有商用,然而這其實一個非常噁心,偷換概念的手段。
要知道,在網易雲等平臺上雖然那些翻唱沒有收費,但是商演和B站的視頻播放量的收益也是翻唱得到的金錢收入,屬於商用。
更別說因為翻唱作品翻紅而獲取到的後續名利了。
大量自稱翻唱歌手、自稱音樂人的人正在進行著隨意侵權的流氓行為,盜竊原創者辛苦創作的精美旋律為自己所用,如寄生蟲一般肆無忌憚地向著原創者吸血,在潛移默化的損害原創者,損害音樂原創力。
大家要明白,音樂能始終吸引著我們的原因,就是原創帶來的新意與生命力。而抵制這種損害原創的侵權行為,也是喜愛音樂的我們應該做的。
你以為這就結束了?並沒有。
這位名為「阿米丟丟」的女士,在B站,暱稱為,大黑一枝花丟女士。U I D:66410836。讓我們記住!
2019年4月14日,大黑一枝花丟女士,在B站,她的這期視頻《【B T S】全新演繹自家老公的boy with luv!》中,
她發了這樣的一條評論:「要伴奏的小可愛們:自製伴奏非免費提供哦。」如圖所示。
注意這個【非免費提供】。
注意這個【非免費提供】。
注意這個【非免費提供】。
拿著偷來的旋律,改兩下,光明正大地當成自己的了,竟然還拿去賣錢了?
還有比這更流氓的侵權行為嗎?
侵權是一種可恥的行為,也是一種犯法的行為。
大家看完記得可以聯繫平臺的客服,進行維權舉報。
保護原創,人人有責。
阿米丟丟女士肆無忌憚侵權的原創音樂團體及作者,數量驚人:
少女時代、GFRIEND、twice、tara、防彈、Apink、Blackpink、PRODUCE 48、INFINITE
(G)I-DLE、ITZY、I.O.I、momoland、f(x)、Red Velvet、TaeTiSeo、Mamamoo、Jessica、Ariana Grande、
宣美、金請夏、華莎、泰妍、Lyn、Wendy&陸智譚、輝人。
各位喜愛音樂的粉絲,看完,別忘了一鍵點讚三連,轉發這個,謝謝!順手而為,手有餘香。你的一舉一動都在悄悄改變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