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一詞總會被人誤認為膚淺,而深刻的人往往會給人留下苦悶沉重的印象——能否在這二者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呢?閱讀的快樂、遊戲的快樂、消費的快樂……獲得愉悅感的不同方式又是否有高低優劣之分呢?
更具體地說,一個人喜歡巴赫或者喜歡賈斯汀·比伯,是否有高下之分呢?這個問題的背後,實際是在對不同的快感做比較:聽巴赫獲得的享受與聽賈斯汀·比伯獲得的享受,這兩種快樂有高下之分嗎?
在最近出版的新書《關於痛苦的七堂哲學課》中,哲學教師斯科特·塞繆爾森梳理了哲學家邊沁和約翰·穆勒對這些問題進行的探討。他們圍繞快樂與痛苦的標準做出了細緻剖析。快樂符合功利主義的原則,人應當將快樂最大化,痛苦最小化。但是,功利主義的思想卻忽視了這樣一個現實:在快樂之外,人還想要更多。或者說,有一些更具有長久快樂的價值之中,往往包含著痛苦的成分。比如,寫一本小說、跑一場馬拉松,是能帶來長久滿足感的事,但在它們之中,一定包含著痛苦的付出。
關於快樂的討論,也幫助我們更辯證地看待生活中的痛苦時刻——它們並不全然是壞事,有些快樂,是藉由痛苦才能達到的。
原作者|斯科特·塞繆爾森
本文整合|宮子
《關於痛苦的七堂哲學課》,作者:斯科特·塞繆爾森,譯者: 張佩,版本: 未讀·思想家 | 北京燕山出版社
英國功利主義哲學家傑裡米·邊沁認為,與其期待超自然的正義,不如努力在此時此地將痛苦最小化、快樂最大化,因為這是我們唯一確定擁有的時間。這就是邊沁所謂的「功利原則」,另一位功利主義哲學家穆勒經常將其稱作「最大幸福原則」。然而,他的哲學卻是一種極具影響力的無神論,因為它駁斥了信仰存在的基礎,即對痛苦的根本接受,認為痛苦是人類旅程無法分割的一部分。
另一種說法是,邊沁的哲學徹底改變了我們對自然的概念。傳統觀念認為,自然是神設定的一系列限制,如萬有引力、死亡、黃金法則等自然和道德法則,如果我們無視這些法則,最終就會受到懲罰。而邊沁和穆勒認為,自然不過是原始數據,我們應該對其更改,以實現人類可接受的結果。比如,死亡和疾病不應該當作自然而然的事情被接受,我們應該與其抗爭,乃至將其更改。而且,並沒有所謂的「自然法則」,也就是道德準則在支配著我們,我們只是擁有能夠或多或少滿足的欲望。少年穆勒最早接觸邊沁的思想時,最令他興奮的正是邊沁推翻了舊的自然概念。「『自然法則』『正當的理由』『道德感』『自然正義』諸如此類……都是巧飾過的教條主義……思想的新時代開始了。」
用「功利主義」概括源於邊沁的道德理論,有些誤導人。邊沁所說的「功利」,不僅指有用的東西,還指對實現滿足感特別有用的東西,他聲稱,滿足感屬於我們所有人的基本需求。
邊沁認為,痛苦和快樂是對我們「有絕對掌控權的兩個主人」。功利主義的核心思想是:對我們有絕對掌控權的主人,應該引導我們不僅去增加自己的快樂、減少自己的痛苦,而且要去為每個人實現最多的滿足感。我們應該以最好為目標。邊沁認為,既然快樂是好的,那麼更多快樂就更好,以此類推,最多的快樂是最好的。約翰·穆勒在《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中的表達比邊沁更為有力,他指出,最大幸福原則源於我們內心的兩種衝動:第一種,我們對自己快樂的渴望;第二種,我們天生對他人的道德衝動。將兩者合在一起,你就會明白,我們不僅應該為自己帶來快樂,也應該為我們所影響的每個人帶來快樂。
傑裡米·邊沁(Jeremy Bentham),英國法理學家、功利主義哲學家、經濟學家和社會改革者。
如果我們想給功利主義起一個更花哨的名字,不妨將它叫作「倫理享樂主義」(ethical hedonism)或「道德快樂主義」(moral voluptuism),無論是哪個希臘或拉丁詞,只要意思是「給每個人最多的滿足感」就行。
簡言之,邊沁想讓理性掌控我們的命運,這樣世上就有儘可能多的人的生活得到改善。從 18 世紀 90 年代開始,他的思想逐漸流行起來,先是在大革命時期的法國,然後在改革過程中的英國。逐漸地,邊沁的一些激進提議在整個現代化的世界中被接受 :經濟自由的福利國家、女性享有的平等機會、離婚自由、政教分離、同性戀合法化,這一過程雖然緩慢,但毫無懸念。
儘管約翰·穆勒很孝順,從未反駁他父親及其導師的功利主義,但他對功利主義所做的改變之巨大,以至於它幾乎需要起一個不同的名字。雖然穆勒獨特的功利主義作為理論是否站得住腳,仍存有很大疑問,但筆者認為,穆勒對邊沁核心思想的改動,證明了他具有一種無可指摘的哲學品格:他努力解決生存的真正悖論,即使這樣會讓他的理論看起來站不住腳。
在穆勒的代表作《論自由》(On Liberty)中,穆勒闡明了成為現代性第二天性的政治原則:「違背文明社會任何成員的意願,對其正當行使權力的唯一目的是防止傷害他人」。只要不傷害他人,我們就能隨心所欲,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這種想法乍一聽像是功利主義在政治領域的一種完美應用。壓迫、徵服和奴役都是痛苦顯而易見的根源,因此,「自己活也讓別人活」的權利體系,似乎是一劑完美的解藥。
《論自由》,作者: [英] 約翰·穆勒,譯者: 孟凡禮,版本: 理想國|上海三聯書店 2019年4月
但自由,尤其是穆勒在其傑作《論自由》中所頌揚的那種無所不在的自由,包含了某種對苦難的非功利的包容。以常見的言論爭端為例,在一些情況下,對某種言論的鎮壓,可能打著為大多數人謀取最大利益的旗號而被合理化,事實上,這種情況屢見不鮮。例如,對恐怖主義的恐懼,促使一些公民希望鎮壓可恥的恐怖主義宣傳, 尤其是恐怖分子在網上使用的那種心理操控。
穆勒令人震驚地陳述了他的功利主義原則 :「如果所有人都持有同一種觀點,只有一個人除外,而這個人所持觀點正好相反,那麼剝奪這一個人說話的權利,並不比剝奪所有人說話的權利,更加公正。」簡言之,穆勒認為,自由的價值高過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換言之,他所謂的「最大利益」包括真理或自由等價值,而這些價值並不能約化為最大化的快樂。
換言之,自由賦予我們作惡的權利,而這些惡恰恰是幾乎所有道德體系(包括邊沁的功利主義)試圖消除的。如果我們想根除痛苦,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頌揚自由?如果我們想打擊恐怖主義、減少犯罪,將人類彼此施加的傷害最小化,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堅守法律?如果我們想將痛苦最小化,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信仰人的自由?
在穆勒看來,尊重人的權利主要是因為人無完人,我們不能保證自己永遠正確。我們很容易去打壓那些看似虛假、邪惡的事物,卻在後來發現它們無害,甚至可能是正確且有用的。人的判斷難免出錯。我們沒那麼高明,怎麼能保證對打壓誰的觀點的判斷不會錯誤呢?對於容易犯錯的我們,包容不同的聲音不是更好嗎?更何況,即便是毋庸置疑的錯誤或邪惡的信仰,只要能表達出來,難道不會讓我們更生動地認知真理、更熱情地捍衛真理嗎?
雖然穆勒的觀點非常有說服力,但它與邊沁對人類理性的信仰背道而馳。邊沁功利主義的優勢在於,我們中最智慧的人應該認真思考困擾我們的問題,想出解決辦法,並將其付諸實踐。穆勒認為,自由不僅有助於減少痛苦,還是我們的自我認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比起將快樂最大化、痛苦最小化的理論,用尊嚴或自然權利之類的概念,捍衛對自由的信仰,難道不更令人信服嗎?而在某些時刻,這樣的功利主義原則難道不是更有指導意義嗎?
穆勒對功利主義所做的第二個改動,是區分了高級快樂和低級快樂,而邊沁堅決反對這種區分。邊沁有句名言 :「如果快樂的量是相等的,玩圖釘和吟詩作賦一樣好。」換句話說,打保齡球和讀波德萊爾(Baudelaire)的詩一樣好,或許更好,因為喜歡打保齡球的人更多。在我看來,儘管邊沁做出了幾乎讓人覺得滑稽可笑的分析,確定了某些快樂的強度、長度、純度以及生產能力,他卻拒絕接受聽巴赫音樂的快樂必定比聽如賈斯汀·比伯(Justin Bieber)這類的流行音樂的快樂更好。
加拿大流行歌手賈斯汀·比伯 ,圖片為比伯紀錄片劇照。
如果你從其中一種或是兩者之中都能獲得快樂,那當然再好不過。但巴赫迷不應該鄙視比伯的粉絲,比伯的粉絲也不應該鄙視巴赫迷。在邊沁的道德運算中,如果某種事物能給人帶來快樂,它就是好的 :沒有比感受本身更高的衡量標準了。如果音樂學校、演奏家和管弦樂團等維繫巴赫音樂遺產的傳統都消亡了,只要人們還跟隨比伯的音樂搖擺,那麼對邊沁而言,並沒有什麼實際的損失。
如果這個世界巴赫的音樂越來越少,卻到處充斥著比伯的音樂,那麼對於像我這樣喜歡《哥德堡變奏曲》(Goldberg Variations)的人來說,這就是對邊沁功利主義理論的直接反證。邊沁的哲學不僅沒能說明價值的高低之分,也沒能正確理解某些行為的是非之處。
不難想像,功利主義理念支持色情產業,至少某種類型的色情產業,因為色情產業為大多數人帶來了快樂,只犧牲了極少數人的利益。事實上,我們不妨想像一種情況,一部成功的色情片在製作過程中,沒有對演員造成任何傷害。這種情況並非沒有,只是比消費者情願認為的要少得多。這樣的色情產業真的在道德上是好的嗎?事實上,沒有對演員造成任何傷害的色情作品,真的在道德上比跑一次馬拉松或寫一部小說更好嗎?
畢竟跑步和寫作包含痛苦的成分,而且很少能像一部還不錯的色情片那樣帶來廣泛的快樂。難道除快樂和痛苦之外,就沒有其他我們應該用來評價人類努力的價值標準了嗎?事實上,我們許多最有價值的活動,難道不都包含著一些不可消除的痛苦嗎?
穆勒試圖通過區分快樂的高低來拯救功利主義,使其不至於被這一問題駁倒。是的,色情片能為消費者帶來快樂,但這是一種低級的快樂,穆勒會如此辯駁。如果色情片能在不造成任何傷害的情況下,給很多人帶來快樂,那麼它在道德上是可接受的,但它仍然沒有跑馬拉松好。儘管跑馬拉松會為運動員帶來痛苦,但它會帶來一種本質上比看色情片更高的滿足感。穆勒稱,我們在運用最大幸福原則時,不僅要考慮我們的行為所帶來的快樂的數量,還必須考慮其質量。
穆勒在衡量價值時,使用了快樂和痛苦之外的標準嗎?他聲稱,他決定快樂質量高低的測試,完全符合邊沁的根本思想, 即快樂和痛苦對我們有著絕對的操控力。穆勒說 :「如果體驗兩種快樂的所有人或幾乎所有人,都更喜歡其中一種快樂,這種喜歡無關道德,那麼這種快樂就更好。」顯然,有時,我們認為的更高級的快樂是能夠通過穆勒的測試的。但是,情況大多或總是如此嗎?
桑德爾(Michael Sandel) 著名政治理論家,社群主義的代表人物。
桑德爾在哈佛大學講授的《公正》課程是最受學生歡迎的課程,該課程被製作成哈佛公開課後在網絡廣為流傳,成為風靡全球的哲學公開課。
哈佛大學教授麥可·桑德爾(Michael Sandel)在他頗受歡迎的政治哲學課上,給學生播放了三個視頻,然後讓他們進行穆勒的測試,並對其進行評價 :第一個視頻是一場頂級職業摔跤比賽;第二個是《哈姆雷特》中的一段獨白;最後一個是《辛普森一家》(The Simpsons)中的片段。觀看結束後,他問學生,覺得哪個視頻最有趣,哪個視頻層次最高或最有價值。
《辛普森一家》常常被評為最有趣,而莎士比亞的戲劇常常被評為最有質量。這個實驗的結果難道不是恰恰證明,穆勒對功利主義的拯救是失敗的嗎?更好的並非總是最令人愉悅的,難道不是如此嗎?正如桑德爾所說 :「功利主義將一切簡單歸為計算快樂和痛苦的粗糙算式,因此備受指責,穆勒想挽救功利主義,可他說的是與功利本身無關的人類尊嚴和人格的道德理想。」
動畫片《辛普森一家》劇照。
穆勒拯救功利主義,使其不至於抹平人類生活的高度的唯一途徑,便是改變功利主義的根本前提。穆勒想要根除無意義痛苦,增加有意義的幸福,但他還需要找到「快樂好、痛苦壞」的原則之外的標準,來判斷什麼是無意義痛苦、什麼是有意義的生活。
我們想要幸福,但我們也需要意義。幸福和意義常常重合, 但並非總是如此。
我們尚不能確定,人類生活許多至關重要的事件中,快樂是否大過痛苦。例如,如果經過仔細分析,很可能會發現,撫養孩子帶來的頭痛比樂趣多。但是,僅從孩子帶來多少快樂的角度試圖衡量育兒的價值,這種行為本身難道不會顯得過於片面嗎?有時候,帶來最多頭痛的孩子,也是最受疼愛的那一個!
許多人類最偉大的追求——體育、文學、工作、慈善、愛情,不也是如此嗎?是的,它們常常是滿足感的來源,但它們的意義無法完全用快樂和痛苦來衡量,難道不是嗎?穆勒深信,賦予我們意義的事物會讓我們幸福,也許最終會是如此。我們當然也希望如此。但是在那一天到來之前,我們必須在快樂和意義兩個時而衝突的目標中,找到一個平衡點。
本文為獨家內容。摘自斯科特·塞繆爾森《關於痛苦的七堂哲學課》,由出版方未讀授權刊發;小標題為編者所加。整合:宮子;編輯:走走;校對:王心。未經新京報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歡迎轉發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