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孝行,日本近代史上第一個被判死刑的未成年人,至今仍在服刑。
案件背景:
1999年4月14日,日本的山口縣光市發生一件殘忍的兇殺案,一對母女被殘忍殺害。4月18日,日本警方逮捕了兇手福田孝行。根據福田孝行的供述,他於4月14日當天下午兩點左右,喬裝成排水管檢查的工人,按門鈴順利進入被害人家中。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強姦被害人。
案件經過:
1999年4月14日,福田孝行喬裝成水管工人,進入被害人本村彌生的家中,意圖強姦。因遭到強烈反抗,福田孝行就動手掐死本村彌生。然後將屍體進行捆綁,然後屍奸。但是,本村彌生的十一個月大的女兒,在屍體旁邊大哭不止。為了不讓孩子打擾他的好事,就殘忍地將孩子勒死。
當天晚上七點,這戶人家的男主人本村洋返回家中,但卻沒有自己妻女的身影。最後,在收納棉被的柜子裡面,發現妻子半裸而且已經變僵硬的屍體。在收納櫃最上層的地方,發現用塑膠袋包著,當時才11個月大的本村夕夏的屍體。
案件結局:
本村洋報警之後沒幾天,兇手福田孝行就被捉拿歸案。但令人沒有想到的是,福田孝行竟然剛滿十八歲,還沒有到日本法定二十歲成年的年齡,令人震驚。
案件發生以後,社會上的爭論很多。有人權律師大聲疾呼槍下留人,但日本大多數輿論卻強烈支持被害人家屬,判處兇手死刑。
2008年4月22日,案件發生後的第八年,被害人家屬終於等來了法院的判決。廣島高等裁判所更審判處被告福田孝行死刑。
但是判決剛下,辯護團就提出了上訴,要求重判。就這樣一來二往的,再加上日本對死刑的執行很拖,所以直到現在,福田孝行還在監獄服刑。
寫在最後:
網上有這樣一句話:
「沒有親人、好友被凌虐殺害,你不懂那種痛!社會要和平本該存在尊重他人生命!不尊重他人者沒資格談人權!法律保護人,但不該保護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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