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說起黃賭毒,都是十分討厭,所以面對這樣的行為,國家的打擊活動力度非常大,自掃黃打非專項活動開在以來,全國各地的涉黃等違法人員被抓獲,多個賣淫嫖娼窩點被覆滅。以肅清社會不正之風,以文明社會為主要發展方向,但是面對這樣的嚴厲打擊,依然有不少人在金錢的面前迷失自我,為了利益頂風作案。
近日,就有這樣一個賣淫組織被披露,他們的賣淫女都是外籍女子,不過該團夥成員皆落法網,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何某明與邵某商量組織境外賣淫女到黃山賣淫。邵某負責招收外國賣淫人員到黃山賣淫。他負責為賣淫人員安排住宿、交通、拉客和收錢。歐美賣淫人員的錢是2980元,日本賣淫人員是3500元。
手機手機何某明通過邵某娟購買了套餐(包括手機卡、身份證、支付寶、微信、密碼),一套是微信使用的微信手機,另一套是何厚明使用的「微信xxxxx」。為了與賣淫女取得聯繫,何曉明、林XX和3名賣淫女加入了微信群的「工作群(黃山)」,林某某是由陳濤介紹給他的。他主要負責把賣淫人員帶進酒店,為賣淫人員收錢。他根據賣淫人員的需要購買食物和日用品。他給了林某每張帳單150元的佣金。
賣淫人員allak adykova(俄羅斯)、anushikairapetyan(哈薩克)和翁某(冒充日本人但實際上是中國人)。他讓林某安排賣淫人員入住屯溪的一家假日酒店和梔子花酒店。梔子花酒店(化名)房間由何某明安排,被告人陳濤登記開房。
3名賣淫人員接待了20多名賣淫人員。林和陳濤從微信、支付寶、POS等渠道共收到77160元。他們被微信收取嫖資,林某被直接轉到何某明使用的「XX×xlao wet」微信帳號。支付寶、現金或信用卡收取的嫖資由林某轉給陳濤,陳濤則以現金方式轉給何某明。收到單筆付款後,他將扣除佣金及相關費用,轉入邵元1500元(歐美賣淫人員)或2000元(翁)。賣淫女的工資由邵某支付(含現金2200元)。
翁某的證詞:假裝她是日本賣淫女,來合肥之前,她和邵某聊過如何提供性服務,邵某負責提供了嫖客來源,並將照片發給嫖客。如果嫖客感興趣,邵某會安排人把妓女帶到他們的住處,邵某答應給她們1800元。
次日邵某安排人到黃山接她,「王某2」安排她入住梔子酒店5314房間參與微信工作,晚上7點,「王某2」帶著第一個客人到了自己的房間,客人用手機給了「王某2」3500元。15日凌晨,他收留了10名賣淫女,邵某付給他16200元。
allak adykova的證詞證明他是俄羅斯人,一名叫Vladimr的俄羅斯男子從俄羅斯飛往中國,這名男子告訴他,他每一單生意可以拿到800元。到達合肥後,一名中國男子將其帶到黃山,一名戴眼鏡的男子將其帶到柏林酒店31711房間。第二天晚上,戴眼鏡的人把客人帶到房間,用手機付了錢(客人告訴他3000元),案發前,他進行了7次嫖娼,戴眼鏡的男子給了他3200元現金,剩下的2400元沒有給他。通常,早餐是自己解決,午餐和晚餐都是由戴眼鏡的人送到他的房間。
Anushikairapetyan的證詞證明他是哈薩克斯坦人,一家國內中介介紹他到黃山,如果接待客人,一個客人他可以拿到700元。從武漢坐高鐵到黃山。一個戴眼鏡的人和一個戴帽子的人把他抱起來,安排他住在一家旅館裡。晚上18時許,戴眼鏡的男子與一名男子來到房間,並與其發生性關係。至案發時,總共接客六人,獲得2200元報酬,戴眼鏡男子拿走了200元夥食費。
證人龔某、餘某、任某、胡某、餘某、程某1、程某2、王某1、王某等人的證言證明,他們是經何某介紹,然後通過微信聯繫賣淫女,嫖娼的錢是2980元和3500元,「XX金老師」發給他們的照片中的妓女都是外國人。
一審判決:一、邵某娟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二、何某明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三、林某某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四、陳某犯協助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這裡勸誡各位,
不要被不勞而獲的財富所迷惑,為了這些短暫的財富不惜進行性交易,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不管是賣淫人士還是嫖客,在你不清楚對方的底細之前,如果感染性病或是其他的傳染病相信你會後悔終身。當然,很多人也會抱有一定的僥倖心理,總覺得倒黴的事情不會落在自己的頭上。
但是,有句話說得好,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的,賣淫嫖娼本來就是對道德和法律底線的觸碰,完全是一種得不償失的行為。
面對這種行為,我們要進行抵制,如果遇到這些不正規場所,我們一定要打電話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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