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沙溢也有「翻車」的時候。
前陣子看《妻子的浪漫旅行》,在談及求婚階段時,妻子們紛紛回憶起了當初丈夫求婚時的甜蜜場景。
例如袁弘跪在玫瑰花瓣與蠟燭中,向張歆藝求婚。
張晉為了給蔡少芬驚喜,特意從重慶飛到香港,提前聯繫她的家人,精心策劃了兩場求婚儀式。
回憶起這段美好時,她們皆是滿眼感動和溫柔,唯獨胡可。
她一臉失落和羨慕。
因為沙溢未曾有過正式的求婚。
她說,「完全沒體會過求婚的感覺。我的求婚特別不正式,他在電話裡說,要不咱倆結婚吧。」
甚至還威脅她:「不結婚咱倆就分手。」
雖說分手可能是玩笑話,但對於期待想要個美好的求婚回憶的女孩,也算是一種傷害吧。
就像一位網友說的:求婚是一種承諾,一種肯定以及走下去的決心,這個儀式不單單只是一個簡單的驚喜布置,它更多的是男孩對女孩的重視程度。
尊重她,想要一個正式的場合認真地問「願意嫁給我嗎」,這是承諾的體現,也是永恆的記憶。
儀式感是什麼?
童話故事《小王子》裡的狐狸說:
「我發現了幸福的價值,應當有一定儀式。」
「儀式是什麼?」
「它就是使某一天與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時刻與其他時刻不同。」
為什麼生日要吃個蛋糕?
為什麼畢業要舉辦個畢業典禮?
為什麼結婚要有個結婚儀式?
因為這些小小的儀式,會讓這天變得與眾不同,變得特殊和值得紀念。
愛情是需要儀式,因為儀式感可以讓愛情更加長久。
但儀式感不是說刻意的造作,不是一定要記住在一起了多少天,任何大大小小的節日都要準備禮物,土味情話還要說的很溜,如果有一條不滿足,那就是「你不愛我了」。
真的儀式感,是即使工作忙碌,也要做一頓早餐,哪怕一個人也要用心擺盤。
韓國有一則廣告,叫《三十天的約定》。
夫妻結婚多年,早已沒有了往日的激情,只有厭倦和乏力,就連結婚紀念日也變成了一種習慣。
後來,丈夫提出了離婚,妻子同意了,只是提出了一些離婚條件,三十天後,就結束了。
這些離婚條件是什麼呢?
是每天醒來的親吻,離家前的擁抱,散步時的牽手...
這三十天裡,妻子每天對丈夫提這些要求,一開始丈夫有些不耐煩,但仍舊照做。
一天、兩天、三天...隨著時間的流逝,兩人的感情發生了變化,丈夫發現了之前被自己忽略的妻子的愛意和照顧,重新向妻子求婚。
曾幾何時,我們一開始的激情漸漸被柴米油鹽澆滅,尤其是在孩子出生後,我們對自己也越來越隨意,結婚前的詩和遠方,被生活的一地雞毛所取代。
其實儀式感並不空洞,也不是不切實際的浪漫,相反,它是反映內心深處的愛。
在愛人生日時,你可以和孩子一起為他準備生日禮物,製造一些小驚喜,讓他感覺到自己是被需要的,是被愛著的,再忙碌疲憊的心,也會為你們溫暖。
在結婚紀念日時,你可以和愛人暫時拋開所有負擔,製造溫馨的兩人世界,不需要燭光晚餐,也不用蜜月旅遊,只是單純的兩個人待在一起,為婚姻生活增添更多美好的回憶。
當你們的婚姻被雞毛蒜皮、柴米油鹽壓得喘不過氣時,那種幸福的儀式感會提醒你要珍惜和感恩身邊的愛人。
但值得注意的是,儀式感並不是虛假的表演,也不是浮於表面的炫耀。
毛爺爺加鮮花是標配,再配上肉麻的文字,給你們看看我有錢又有愛
昂貴的禮物、精美的食物、高檔環境
曬個高顏值美食,再來個卿卿我我
發個紅包,聊天記錄說了啥,都要截圖發出來,重點是數字:520、1314、5200、999
這些須於表面的「恩愛」和偽儀式感,不過是自欺欺人。
電影《北京遇上西雅圖》曾有這一幕:「他也許不會帶我去坐遊艇吃法餐, 但是他可以每天早晨都為我跑幾條街去買我最愛吃的豆漿油條。」
最好的愛情從來不是鮮花鑽戒無腦堆積,它與權力無關、與金錢無關,是對對內心深處情感的尊重,是內心深處發散而出的珍惜對方。
節日沒有比平日多一分寵愛,平日也沒有比節日少一分關懷,看到合適的衣服買給你穿,看你喜歡那個遊戲機偷偷給你買好。
這些「獻媚」從來與節日無關,愛在心頭,想到便做了。
儀式感不是追求形式、追求華而不實的外在浮華,評判儀式感最重要的標準是:能否讓人感受到內心的滋養與富足。
生活中大多數時候是平淡無奇的,今天和昨天似乎並沒有什麼不同,苦惱的依然苦惱,煩心的依然煩心。
但因為某個「儀式」的存在,讓你覺得一切又重新開始了,仿佛與過去的時光做了一個了斷,開始了一段新的徵程。
我想,這就是儀式感的心理學意義。
有人說,儀式感就是給平淡的生活加點鹽,也有人說,儀式感就是婚姻中一輩子的春藥。
趁著自己年輕,愛人安好,兒女父母康健,多給平淡的生活增添點有趣的儀式感,讓平靜的五線譜奏起生動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