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的啟示】(財新文化專欄作家 米琴)《查理周刊》慘案發生後,在推特上哀悼被打死的穆斯林警察時,不少穆斯林用這句話來總結他的作為:「查理嘲諷了我的信仰和文化,但我為捍衛他如此做的權力而死。」 (詳見《經濟學人》的《伏爾泰能否是穆斯林》[Could Voltaire be Muslim?]一文。)此話脫胎於流傳甚廣的「伏爾泰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在報紙和網絡上關於《查理周刊》慘案的眾多評論中,很多人引用了這句話。
一般學者都知道,這句話並非是伏爾泰的語錄,而是英國女作家霍爾(Evelyn Beatrice Hall)在《伏爾泰之友》(The Friends of Voltaire,1906)一書中總結伏爾泰態度時說的一段話。書中描述,伏爾泰不喜歡法國哲學家愛爾維修(Helvétius)所寫的《論精神》(De l』esprit,1758)一書,但當法國議會譴責此書攻擊宗教和道德而將其公開焚毀時,伏爾泰出來為作者辯護。霍爾對此事總結道:「『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從此便成了伏爾泰的態度。」
伏爾泰(1694-1778)是歐洲啟蒙運動的領袖之一,集思想家、哲學家和文學家於一身。他的著述包括哲學和歷史著作,以及史詩、抒情詩、諷刺詩、哲理詩、哲理小說,50多部悲、喜劇和1萬多封信札。伏爾泰被譽為法國思想之父,其思想對18世紀歐洲及其後的歐美社會改革產生巨大影響。但在當時,他受到很多人的攻擊,因為他的作品涉及社會上很多忌諱和敏感的話題。在批評者眼裡,伏爾泰是個語言帶煽動性和挑釁性的危險作家。他的作品以尖刻的語言和諷刺的筆調而聞名,據稱其笑聲比盧梭的哭聲破壞性更大。
伏爾泰身處封建專制時代,審查制度十分嚴厲,但他經常突破禁區,公開抨擊天主教會,支持社會改革。1717年,他因寫諷刺詩影射宮廷淫亂生活,被投入巴士底獄關押了11個月。1726年,伏爾泰又遭某貴族誣告,而被投入巴士底獄達一年。出獄後,伏爾泰被驅逐出境,流亡英國。1734年,他因發表《哲學通信》(Lettres philosophiques sur les Anglais) 抨擊教會和專制政體而遭通緝。書信集出版後即被查禁,他逃至朋友莊園隱居15年。
伏爾泰一生執著地追求自由。他「主張人從一開始便生存於社會之中,並同時享有各種自然權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自由權利。這種自由權利主要表現在人身及財產自由,出版及言論自由,宗教及信仰自由以及商業及資本自由四個方面」(黎曉玲,《伏爾泰自由思想研究》摘要)。
《伏爾泰之友》這本關於伏爾泰的經典著作,直到 2003年仍繼續在發行,可見其影響之大。此書問世後100多年來,關於言論自由的那段話,作為「伏爾泰名言」得到廣泛傳播,甚至連為伊斯蘭極端主義分子辯護的律師,都引用這句話為依據。2009年,在英國盧頓鎮,七名伊斯蘭極端分子因用惡毒語言咒罵遊行的士兵而遭起訴。辯護律師引用了「伏爾泰名言」,但當地法庭仍然給其中五個人判了兩年有條件釋放和罰款。這使英國一些左翼政論家頗為不滿。在一篇題為《我們能否讓伏爾泰歸來》(Can we Have our Voltaire Back Please?)的文章裡,作者認為,西方主流社會已經拋棄了伏爾泰關於言論自由和寬容的理念。2008年,《查理周刊》的編輯瓦爾(Philippe Val)出版了一本書,捍衛漫畫諷刺宗教禁忌的權利,書名就叫《回來吧,伏爾泰,他們都變愚蠢了》(Reviens, Voltaire, Ils Sont Devenus Fous)。
與上述政治人士對言論不夠自由的擔憂相反,某資深媒體人則認為,西方人使用「伏爾泰名言」已到了泛濫成災的地步。在《從伏爾泰的一句「名言」談起》一文中,作者澄清了名言只是誤傳,並論及此名言的危害:「正是在這句『名言』的掩飾下,法國近年來一些離經叛道的話,一些驚世駭俗的話,特別是一些排外、仇外、具有種族主義色彩的話,都得以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在電視、電臺、講座、沙龍、報刊上風行無阻。……一些過去不能說的話,今天卻在這句『名言』的掩飾下紛紛出籠,衝擊並影響著法國社會向極右方向急轉。」作者認為,「名言」將言論自由絕對化,而實際上各國都有法律對言論自由進行限制。「甚至就是『伏爾泰分子』也承認,言論自由不包括『主張暴力和煽動對個人的仇恨』的自由。」
不論「名言」是否準確地表達了伏爾泰的思想,也不論有多少人曾濫用過,似乎現當代有很多人,早已將其作為自己對待言論自由和寬容的一種信念。恐怖分子血洗《查理周刊》的結果之一,是使這段關於言論自由的「名言」重新得到廣泛傳播。
在一篇題為《從「我是查理」到「我是伏爾泰」》(From 「Je Suis Charlie」 To 「Nous Sommes Voltare」)的文章裡,作者指出:很多人堅持自己冒犯他人的權利,但不能容忍他人冒犯自己所珍視的想法。「言論自由」主要就是指給我們所憎恨的想法得以表達的自由。只有冒犯他人的言論,才有必要用「言論自由」來捍衛。
在BBC新聞的採訪中,一位歷史學家回顧了1766年7月發生的一起褻瀆罪事件。那位名叫Lefebvre de la Barre的法國貴族青年,罪行包括在十字架上撒尿,往聖像上唾吐沫,以及在教會隊伍經過時沒脫帽。對他處死的過程是先割舌再砍頭,最後焚燒屍體。和屍體一起燒毀的,還有在他書房內發現的一本伏爾泰的哲學著作。正在瑞士避難的伏爾泰聞之大為驚駭,宣稱「迷信點燃了整個世界」。這位歷史學家說:兩個半世紀後,有人因為批評了某個宗教的信條而被處死,這對西方社會大多數人來說,是令人震驚的褻瀆。伏爾泰一生為之奮鬥的言論自由和寬容,已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成為體現大多數歐洲人對自身文明珍視的一種準則。(詳見《為言論自由而戰的根基》[The Roots of the Battle for Free Speech]一文)
一些頗具善心的評論者批評《查理周刊》傷害了穆斯林的感情,其諷刺與幽默對穆斯林而言,只是挑釁與羞辱。有評論者指出:「比起基督教與時俱進的世俗化進程,伊斯蘭教一直匱乏一個與歐美文化所主導的現代文明融洽相處的蜜月期。……穆斯林對歐美這兩大革命所推進的現代文明,不但有拒斥心理,還有抵抗行徑,何談調侃被極度神聖化的宗教信仰?」因此,這位評論者認為,「需要重新反思全世界媒體的倫理尺度。……發表諷刺伊斯蘭先知穆罕默德的漫畫,無異於將法國本土文明與伊斯蘭教文明推向彼此對立、怒目相向、敵意仇恨的兩極。這樣的言論自由,更近乎煽風點火」。(詳見《沙爾利周刊漫畫:歐美文明羞辱伊斯蘭文明》一文)
然而,在西方社會,如果沒人像那位被割舌砍頭的青年一樣,敢於冒死挑戰宗教禁忌,又哪可能有「基督教與時俱進的世俗化進程」呢?那青年並非突發奇想,在他的家鄉豎有他的雕像和紀念碑。他的故事還在2014年被拍成電影《三個騎士的生命》(Les 3 Vies du Chevalier)。
而如果沒有像伏爾泰那樣的思想家「煽風點火」,又怎麼會出現那些敢於挑戰宗教禁忌的青年呢?在《哲學通信》裡,伏爾泰號召「每個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同駭人聽聞的宗教狂熱作鬥爭」。
而在歐洲18世紀的封建專制時代,如果沒人敢突破言論禁區,又怎麼可能產生一大批伏爾泰那樣推進現代文明的思想家呢?
米琴為財新網專欄作者,比較文學博士,曾於美國的大學教世界文學,出版過《愛情十九譚》等中文著作,閱讀更多專欄文章,請移步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