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位女警火了,沒想到眉目清秀、文文弱弱的她,竟然手裡抓著一條我們很多老爺們都不敢去抓的巨蛇。
從她的衣著來看,她應該是今天值班,或許正是接到了群眾的報警才挺身而出、巾幗不讓鬚眉的制服了一條大蛇。
一般來說,人都是天然畏懼或噁心這種蟲型動物的,特別是女生,為何這位女警如此的膽大?或許,這位女警心裡也害怕,只不過是她穿上了警服,就會「膽大包天」。
六哥小時候是個膽小怕事的人,在學校邊上的胡同內被高年級的學生「敲了竹槓」,不僅沒有反抗乖乖被搜走了身上的錢,回家還不敢給家裡人說。我不僅怕事,還怕黑,曾經有一次在陽臺玩到了天黑,聽到忘了帶鑰匙的爸媽敲門,竟然沒有勇氣穿過兩間沒有開燈的房間去開門,最後「救孩子心切」的父母破門而入。
不過,自從穿上了警服,六哥也變得「膽大」了,而且是越來越大!剛上班的一天夜裡,一名司機被人殺死在車裡,滿車座子全是血,我到現場的時候,司機已經死了,但還睜著眼睛,隔著屏幕可能你不會覺得恐怖,我只記得現場我沒敢和他對視一眼。我很佩服法醫,他們竟然面對面的給死屍面部拍照。現場勘查完畢後,所長讓我把車開回派出所,而且是一個人。我有好幾次想鼓起勇氣給領導提出給我安排個伴,但是看著其他人忙碌的穿梭,我也只是硬著頭皮說了一句:「好!」沾滿鮮血的座椅只是鋪了一張報紙就這樣開了,凌晨三點的農村道路,沒車、沒人、沒燈。我想打開音樂,車載收音機是壞的,我想哼個小曲,其實已經哼成抖音了。開車不到5分鐘,滿手心全是汗,我又下意識的把車內的後視鏡向上掰了掰,生怕自己會不經意間看到不該看的東西。我就這樣車窗全開、車內燈全開的坐著一小時前還是一個死人坐著的駕駛座上把車開回了派出所,而這僅僅的15分鐘路程,我感覺像過了15年。後來,六哥只把這件丟人的事告訴了師傅,師傅說:「別責怪自己,你雖然穿著警服,也是一個有七情六慾的普通人!」師傅還說:「以後別怕,我們穿的警服是闢邪的!」還有一次出警,一位患有抑鬱症的老太太在自家的房梁上上吊自殺了。我們去的時候,她的兒女在嚎,對,是嚎,不是哭!而他們的母親,竟然還在房梁上吊著。也許是上吊太久的原因,死者的臉好像比正常人的臉要大一圈,也不知道是不是血脈不通的原因。出警的師哥說:「趕緊把你母親放下來。」正在嚎的兒女竟然立即中斷了嚎,隨口說了一句:「我可不敢!」師哥冷笑了一聲,竟然搬了凳子,和死者面對面的站著,並讓我扶住死者的後腰,他用剪刀剪斷了上吊的繩子。剪斷繩子後,我們是不會任由死者隨意摔到地上的,一是怕人還活著反而摔出什麼好歹來,二是那樣做也是對死者的不尊重,我們需要把死者扶住並平放在地上或抬到床上。用「死沉、死沉」這個詞來形容死人是太貼切不過了,我和師哥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死者抬到了床上,而死者的兒女,只負責在那裡乾嚎!因為夏天,死者穿的短袖,我這輩子也忘不了那冰冰的、滑滑的肌膚!出警回來的路上,我問師哥:「哥,你不怕嗎?」師哥笑笑說:「誰不怕啊,我沒敢讓你站在前面,那人臉都黑了。」我又問師哥:「可是聽老人說,這些事都很『髒』,咱們的警服能鎮得住嗎?」師哥說:「兄弟,別怕,別忘了,我們是在做好事!」六哥漸漸明白,警服闢邪,不僅僅因為他是鎮壓邪惡的警服,還因為穿上這身警服,你還要堅持正義,堅持做好事!再後來,還出過很多死人的現場,近距離、甚至零距離的接觸也是有的,當我再內心打鼓的時候,我總是心中默念:「我是來幫你的!」意外死亡的,幫你入土為安,兇殺致死的,幫你找到元兇!不過,除了要面對死人,我還要經常面對還不如死人的人——死人至少不會讓你有生命危險!有一次出警,一名失戀的小夥瘋了,從正在吃飯的飯店後廚摸了一把菜刀就要砍死他的女朋友,還好他的女友跑的快,當然,比他女友跑的更快的是那些同坐在飯店吃飯的「七尺漢子」,或者叫「無恥漢子」,之所以「無恥」,是因為連帳都不結就跑的無影無蹤,還聽說有幾個人之前還嫌棄小夥子說話聲音大罵過他,但一看到小夥子去拿刀了,剛才的「漢子」性格立即從斥責小夥子上,轉到了斥責110怎麼還不來上了,這些人或許就是網上高喊「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現實中見到賊偷東西連個屁都不敢放一個的鍵盤俠吧。我們沒有泰瑟槍,我們不能用手槍,我們只有嘴能勸小夥子放下菜刀,我們只有身體做肉盾保護身後那幾個用手機錄像的閒人。被圍住的小夥子在與我們對峙,不在現場的人不會感受到三米內那股菜刀的寒氣和逼人的凝重。突然,小夥子把手中的菜刀橫著劃了一下,每個人都不自覺的往後跳了一步,身後「用生命在看熱鬧的」人群,更是一口氣跑出去了幾十米。當六哥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寒冰一樣的刀鋒在面前掠過的感覺,我才知道:電影中男主迎著刀刃用手去抓的情節,都是放屁。無論民警、輔警都仍在小心翼翼的向前挪步,縮小包圍圈,大家都在試探,都在找機會,在這個時候,我尤其不明白,為什麼中國的警察不能配發泰瑟槍、電擊槍、橡膠彈,像這種沒有劫持人質的,直接遠距離一槍幹倒,再從容的過去踢開掉在地上的刀,並且,身上的疼痛也會讓他深刻的記住今天持刀危害公共安全的皮肉之苦!突然,小夥子身體斜後方的一名民警死死抓住了那隻拿刀的手,我們一擁而上,我記得我也抓住了他的另外一隻手腕,無論他怎麼掙扎,死死不放,胳膊酸了也得堅持,因為手一旦鬆開了,不是我死,就是戰友死,或者都死。菜刀被奪下扔出的那一刻,除了我的手被劃了一道很小的口子,無人受傷。無人受傷只是撞大運,因為可以看出小夥子根本就不想傷人,如果他真瘋了,不過是他為刀俎,我們為魚肉而已。我一個從小連架都不敢打的人,竟然也敢衝上去搶刀,這也歸功於「警服護體」吧。事後仔細想想,誰不會害怕,誰不會退縮,我們硬著頭皮逆行,哪指望什麼警服的「金鐘罩鐵布衫」,不過是靠一份「責任」死撐著而已,那一秒,腦子都是一片空白,都是穿上警服後的本能反應。出警磨鍊了二十多年了,大大小小的事見的多了,脫下警服,我依然不敢闖紅燈,不想與鄰居吵架,不願咄咄逼問客服的「膽小如鼠」。然而,就從穿上警服的那一刻起,我就會出現在分開互毆的現場,我就會出現在幫抬死人的屋內,我就會出現在凌晨三點沒有燈光的樓群中。
我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遇到危險,我依然會害怕,而穿上了警服,我卻失去了害怕的資格,在這些危急的時刻,我必須「膽大包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