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的《炸彈追兇》雖然已有電影《理查得•朱維爾的悲歌》在先,依然不可錯過!除了紀實、幾條線的編織與節奏吸引人之外,它迫使你一再拷問你自己,代入劇中角色,你願意做出怎樣的選擇,並付出怎樣的代價?
不只是底層loser,每個人都渴望「上升」,聯邦探員為了晉升職位,記者為了名利,甚至就是為了能夠成為自己父母眼裡的驕傲,太渴望了,以至於誰都會在這種「渴望」之下犯錯。那麼,認錯道歉是必要的嗎?
有人基於善惡之間的道德驅使,有人基於利弊之間的功利取捨,或者二者兼而有之吧,因為認錯的同時就是個人將為此承擔的後果。聽從權威上級的,還是忠於真相事實?
劇中漫長跌宕的七年追兇,讓人不得不去想,認錯道歉對於「誰」更難做到?記者認錯,將是職業生涯的終結;聯邦探員認錯,個人將失去職位;而大機構(FBI)的大BOSS則會說,維持「錯誤」是為了權威機構不失公信,當然他個人亦不失面子和地位——只要不認錯。
所以你看到的是,一個機構(組織),上級大BOSS永遠正確,認錯是不可能認錯的,需要的話永遠下屬背鍋。作為艱難中的個人,什麼才是你靠得住的?是忠於上級?是忠於事實?重要的是選擇之前,你要清楚一點:永遠不要依賴權力會為「你」護航,你只不過自求多福罷了。
何況利弊之外終有善惡之心,說出真話的探員,與其是憑著道德勇氣,不如說是「值得」——當說出真話認錯的那一刻,他押上了個人的前程,而只有那一刻,心頭的重負才徹底卸下了,連他那原本「油膩」的臉也一起變得陽光好看了!而那個不認錯的記者,她吸毒至死,不過是因為她被毒品反噬的內心,根本無處安放……
最喜歡劇中的一個角色,是40年的資深炸彈專家,一個並不起眼的南方佬,用他的專業、他的熱愛與他的良心,換來了那份屬於自己的職業驕傲——無需他人認可。很幸福。(甚至他還有一個懂得他、陪他40年一起博命的妻子,就太幸福了。)這種職業的幸福感我太懂了,剛好我也有一丟丟,用了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