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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青枝 (媒體人)
本文為學院專欄作者原創文章,轉載須經授權。
被侵犯的也是受損害的,在沒有人遵守規則、尊重版權的情況下,沒有一方是無辜的。更為嚴重的是,長此以往,大家對互相抄襲熟視無睹,創造力慢慢枯萎。作為不在乎版權的觀眾,我們覺得只要節目好看就行;可一直不在乎下去,我們到時還能看到好看的節目嗎?近日,中國版跑男的前身——《Running man》身陷抄襲風波。
據媒體報導,12月6日的《Running man》播出了節目組成員在首爾與路人進行遊戲的內容,這期節目播出不久,就有觀眾指出節目中進行的兩個遊戲與日本富士TV《VS嵐》中的遊戲除了在設計上有一些區別以外,基本玩法與規則都一模一樣,質疑《Running man》抄襲了《VS嵐》。
SBS電視臺表示,將儘快聯繫節目組確認事實經過,並儘快回應廣大觀眾的質疑。之後,《Running Man》PD林衡哲出面公開道歉:「節目企劃會議上會使用一些圖片作為參考資料,有時會因為疏忽而忘了確認圖片的出處,這次就屬於這種情況,自己從沒有看過《VS嵐》這個節目,所以對於剽竊一事沒什麼好說的,但是作為整個節目的負責人,沒能自行確認是自己的責任,為此深感抱歉,今後一定會注意。」
曾在韓國盛行一時並紅遍全亞洲的《Running man》如今已有過氣危機,收視每況愈下,此次的抄襲醜聞更讓其處境雪上加霜。
《Running man》於2010年首播,遊戲中創造的撕名牌等環節收穫無數好評,也使得許多綜藝節目競相模仿。要知道,國人熟悉的韓版《爸爸,我們去哪兒》只維持了兩年播出而已。然而,在競爭激烈、唯收視率論的韓國,這檔戶外真人秀已現疲軟之態,從高峰期破20的收視率跌到近期的5.4%。今年11月起,為了給一檔新音樂節目《KPopstar5》騰時間,原在星期日黃金檔播出的《Running Man》提前到下午4點50分播出。熟悉韓綜生態的人應該清楚,調出周末黃金檔,這是節目即將「下車」的預告。電視劇《製作人》中,由車太賢擔任總PD製作的《兩天一夜》就因收視一直無起色,被迫給臺裡新節目讓路,直至被腰斬。
超越事件本身,《Running man》抄襲風波在國內炸出了不一樣的看法。比起批評《Running man》,網友更把矛頭指向國內綜藝節目:明目張胆抄襲的也很多,怎麼就從來不見有人出來道歉?
我帶大家簡單複習一下國內身陷抄襲疑雲的節目:
《極限挑戰》VS《無限挑戰》。《極限挑戰》今夏播出後,憑藉「極限男人幫」收穫了極高人氣,但網友指出它在劇情、人物設置、遊戲環節上與韓國國民綜藝《無限挑戰》多處撞車。如今與韓國版權方聯合製作的央視《了不起的挑戰》開播,君不見,知乎上「了不起的挑戰和極限挑戰你更喜歡哪個?」粉絲們已經就此撕開了花。有個很有趣的觀點是:「能不能不拿版權說事?節目好不好看跟版權有什麼關係?」還有粉絲指出,《無限挑戰》早期也在抄襲日本綜藝。
《隱藏的歌手》VS《Hidden Singer》。《隱藏的歌手》是一檔由上海娛樂頻道、深圳都市頻道、北京文藝頻道、廣州綜合頻道四個頻道聯合製作、聯合播出的音樂模唱類綜藝節目。節目中,原唱明星和5位「模唱素人」一同置身於門後歌唱,觀眾只能憑相似度極高的聲音來分辨誰是原唱歌手。《Hidden Singer》製作方、韓國JTBC電視臺認為《隱藏的歌手》無論名稱、設計、模式、內容等所有方面與原版幾乎完全一致。JTBC表示此次抄襲行為特別嚴重,與之前韓國節目在中國的版權爭議不是一個量級,所以特別向涉嫌侵權的各相關單位發出公函,希望立刻中止侵權行為。《隱藏的歌手》節目組則回應稱:節目由上海廣播電視臺的節目製作團隊承制,在內核、模式、設計、還是商標註冊層面都是本土原創,不存在抄襲之嫌。
《花兒與少年》VS《花樣姐姐》。韓媒稱《花兒與少年》和《花樣姐姐》只是出演人員數量不同,主題非常類似。男明星為女演員當導遊以及要用有限的費用在國外旅行等,包括人物設定,有很多與《花樣姐姐》相似的部分。由於《花樣姐姐》的版權已經落戶東方衛視,東方衛視總監李勇透過微博含沙射影指出了湖南衛視涉嫌抄襲:「在一場友好競爭中,東方獲得了合作機會。後面的時間,在與合作方談版權合同。如果與對方談合作,談不成就直接模仿,這是不尊重智慧財產權,即使一時得利,最終傷害的是整個行業。」
《快樂大本營》VS …… 輸入關鍵詞,網上就出來快本抄襲《Running man》、抄襲日本節目《VS嵐》的熱搜。作為兩岸綜藝節目的標杆,《康熙來了》已經停播,《快本》卻還屹立不倒,經歷了2005年改版的背水一戰,其成功離不開節目組持之以恆的推陳出新。記得電視湘軍受訪時曾說,創新是團隊的核心競爭力,希望能牢記初心走得更遠吧。
太陽底下無新事。《Running man》抄襲風波在國內引發的爭議,無外乎還是大家對版權的認識問題。在此,我有幾點思考,與大家分享、討論。
1、以上所提到的節目都只是具有抄襲嫌疑,意即可能侵犯版權方權利。畢竟,沒有一家承認過乃至出面道歉;目前,在綜藝節目領域,也沒有類似瓊瑤起訴於正侵權(抄襲)案一類明確的侵權判決。
2、近年來,電視節目版權購買、版權引進增多,但事實上這裡所說的引進版權並不是法律概念,而是一種約定俗成的概念(北京市高院民三庭副庭長焦彥語)。電視節目模式並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因而不受著作權法保護。根據我國《著作權法》,「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的智力成果。」「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製」實際上就是強調作品只能是「外在表達」,而不是內心思想,著作權法保護表達而不延及思想。
綜藝節目模式是綜藝節目創意、流程、規則、技術規定、主持風格等多種元素的綜合體;屬於思想範疇的綜藝節目模式,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綜藝節目中的文字腳本、舞美設計、音樂等構成作品,才能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引進節目一般會附送一本「製作寶典」,作為文字腳本,寶典受版權保護而模式則不。正是由於這種專業性和複雜性,大家可以發現,不論是MBC還是JTBC,面對節目(疑似)被侵權,法律維權舉措也只限於前期溝通、發律師函、警告函,而後就不了了之了,製作方也就有恃無恐,只要堅持是原創、「咬定青山不放鬆」就行了。相較之下,通過行政手段(比如通過總局)可能能更快取得維權效果。
3、節目製作方版權意識薄弱;在這一點上,中韓都需要改進。之前的攝影師王源宗訴央視侵權糾紛,這次的《Running man》抄襲風波,都是一線人員在節目製作過程中沒有排查版權風險、使用了有版權瑕疵的作品素材所致。其實使用他人作品並非不行,只是要提前取得授權,有的還可能需要支付報酬。通俗點說,招呼都不打一聲就搶了別人的東西,那跟強盜有什麼區別。王源宗訴央視、《Running man》抄襲還只是被曝出來的冰山一角,因為王源宗對抗的是央視,所以大家關注;作為一名自由攝影師,在國內普遍沒有版權意識的情況下,作品被盜用的情況屢見不鮮,王源宗也曾在微博上多次維權,稱多家電視臺侵權使用其作品,事後均悄無聲息,直到出現央視這個龐然大物作對象。《Running man》也是一樣,難道只有它抄襲了嗎?其他抄襲的節目都在哪兒呢?比起韓國,中國的版權環境更差,人員態度更惡劣。
4、被侵犯的也是受損害的。什麼人會跳出來抓抄襲?喊維權?只有會因為侵權行為利益受損害的,即版權方。拿東方衛視來舉例好了(我實在不是針對番茄臺,主要是他們太典型),當他們正版引進《花樣姐姐》時,湖南搶先一步推出了高翻版《花兒與少年》,市場空間被搶奪,前者收視和熱度都不及後者,還白花了一大筆引進費用,在這個案例中他們是受害者。當央視正版引進《無限挑戰》時,東方衛視搶先一步推出了自主創意版《極限挑戰》(連名字都傻傻分不清楚),在這個案例中他們又是得利者。對於《極限挑戰》涉嫌抄襲《無限挑戰》一事,仍有不少爭議,有粉絲拋出這樣的論據「無挑初期也在抄襲日綜」,即便如此,那也不能說明抄襲無挑就是對的呀!國內綜藝抄韓綜,韓綜抄日綜,日綜抄歐美,大家互相抄,想想都是個令人沮喪的食物鏈;國內綜藝不能因為自己處在食物鏈低端,就乾脆放棄自己的頭腦、放棄創造。因不遵守生態規則而得利的,怎麼來的也會怎麼被褫奪。被侵犯的也是受損害的,在沒有人遵守規則、尊重版權的情況下,沒有一方是無辜的。更為嚴重的是,長此以往,大家對互相抄襲熟視無睹,創造力慢慢枯萎。作為不在乎版權的觀眾,我們覺得只要節目好看就行;可一直不在乎下去,我們到時還能看到好看的節目嗎?
我想起海明威《喪鐘為誰而鳴》開頭的那首詩:沒有人是一座孤島,可以自全。因此,不要問喪鐘為誰而鳴,它就為你而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