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4月21日 00:10:10 中財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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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製藥(股票代碼:300630)公布關於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
根據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海南
普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審計報告》,2019年度公司合併報表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301,147,028.57元,2019年度母公司實現淨利潤 314,027,309.59元。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以母公司淨利潤數為基數提取 10%的法定盈餘公積31,402,730.96元後,減本年度實施分配2018年度現金股利38,467,050.3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潤358,259,701.1元,2019年年末實際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602,417,229.44元。
根據中國證監會鼓勵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及給予投資者穩定、合理回報的指導意見,並在符合利潤分配原則,保證公司正常經營和長遠發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擬定2019年利潤分配方案如下: 結合公司經營狀況、未來發展需要以及股東投資回報情況,公司擬以總股本274,764,645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股利2.2元(含稅),總計派發現金股利 60,448,221.9元(含稅),剩餘未分配利潤結轉以後年度分配。同時以資本公積金每10股轉增5.5股,分配完成後公司股本總額增至425,885,199.8股(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發行業務指南》中的零碎股處理辦法處理)。轉增金額未超過報告期末「資本公積——股本溢價」的餘額。本年度不送紅股,餘下未分配利潤滾存至下一年度,用於支持公司經營發展。
7.3.14條「分配方案公布後至實施前,公司總股本由於增發新股、股權激勵行權、
可轉債轉股等原因發生變動的,應當按照「現金分紅總額、送紅股總額、轉增股本總額固定不變」的原則,在利潤分配實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總股本計算的分配比例。」 如出現總股本變動,由於計算產生的無限小數問題,現金股利及轉增股本的利潤分配實施方案進行四捨五入,最終的現金分紅總額、轉增股本總額會有所差異。
以上預案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對於分紅的相關規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體現了公司對投資者的回報,《2019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具備合法性、合規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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