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女子地位一向低微,對女子的規矩也特別多,比如女子不得隨意拋投露臉,要三從四德等等。而古代女子的貞操更是比命更重要,一旦發現女子不守婦道犯了什麼罪,會用各種殘忍侮辱的刑罰懲戒女犯人,其過程更是生不如死,其中最著名的莫過於古代女子刑罰騎木馬,其殘忍程度簡直令人髮指。
古代女子刑罰騎木馬
最早有關「騎木馬"的記載是在北宋時期,那時叫做木驢,所謂「木驢」通常是一面圓長型的木板,下面安裝有四條支撐的驢腿或滾輪,如同一張普通的條凳。所不同之處,首先是其表面並不平坦,而呈現一定的弧度,類似驢背的形狀;另外於長木板正中間,安裝一根約二寸粗、一尺餘長的圓木橛子向上直豎,象徵驢球,因而一般稱呼此類殘酷刑具為「木驢」。
當女犯人被判死罪後,便開始行刑,她的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驗明正身,然後衙役們將女人捆綁妥當,便可將她的雙腿分開,下體對準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負痛而掙扎。然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上的女犯人遊街示眾。
在當時,女犯人「騎木驢」遊街示眾的時間長度通常不會超過三個時辰,一般自辰時初示眾到午時為止。而由於女犯必須用力繃緊雙腿以抵抗下體和肛門處的壓力,所以行刑前將她們從「木驢」上解下來時,沒有一個能夠自己站起來。此時,受刑的女犯人被堅硬的木橛子搗爛了子宮和內臟,大都是氣息奄奄,昏死過去。這些女犯人在遊街示眾之後,一般還會在刑場上繼續示眾其赤裸的身體,直到正式執行死刑。
而第一次對騎木馬的記載是在古典名著《水滸傳》,那是在武松怒殺潘金蓮和西門慶之後,慣拉皮條和教唆殺人的王婆被判處「剮刑」:大牢裡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裡,吃了一剮。」
到了明末清初,「騎木驢」的刑罰更加殘酷。當時的「騎木驢」的過程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下體內,然後放開,讓這名女子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判處木驢遊街的女犯在處決前會被剝光全身衣服,在遊街當日於處決的刑場或其它公眾場合強迫展示其乳房,下體和肛門。有些女犯進行遊街前會遭到衙役的公開輪姦或殘酷的婦刑凌辱,以達到恫嚇民眾和削弱女犯人體力避免反抗的效果。但依照慣例禁止在她們的裸體上留下可辨認的傷痕。
而如果女犯人還是處女或年輕少婦的,為了避免她們相對嬌嫩的下體在木驢遊街時大量出血,而撐不到刑場即受刑不過身亡,因此必須在遊街前先把她們的處女膜弄破,並充分開發其下體,簡直是滅絕人性,不將女囚犯當人。
女犯人遊街示眾時,「木驢」上的兩根木橛會一上一下交替插入女犯人的下體和肛門,引發一種極為殘酷、類似輪姦的痛苦感覺,讓其感到一種身體將被捅穿的極度強烈的恐懼與刺激,由於女犯的雙腿被分開固定在驢背的兩邊,使她們完全無法藉由夾緊大腿緩解每一次抽插的威力,只是造成體力無謂的消耗,並讓位於身體重心的前後兩個孔穴受到比一般性行為強勁許多的刺激,許多身形較為嬌小的女犯人,甚至因為木驢捅刺的力道過於難以承受,而在遊街的半途大便失禁。
而由於木橛在下體的抽動比進行一般性行為時猛烈,乳房比較大的女犯遊街時,其雙乳也會隨著身體的上下擺動被插得一挺一挺地劇烈跳動,而押解的護衛人員也會在遊街時玩弄女人的乳房和屁股給百姓觀看,直接加深了遊街示眾時對女犯人人格的空前凌辱和色情氣氛。
為了避免女犯人被木驢整死,有的地方官場刑獄對「木驢」在安全性上還做了更完善的改良。他們在「木驢」上的木橛子正中間開有一個孔,可以用活動唧筒將溫熱的香油注入女犯人的下體內起潤滑的作用。但於此同時,每一次木橛的抽動和香油的噴射,都會對女犯的下體和肛門造成更為強烈的刺激。
這種刑罰簡直是慘無人道,更是對女性極大的侮辱,當我們以為這種殘暴的刑罰漸漸離我們遠去時,卻在清朝晚期看見關於清軍用"騎木馬"的酷刑來懲罰太平天國的女兵。
1860年6月13日《華北先驅報》上就發表一封目睹清兵凌遲太平軍俘虜的信件。這封信件的主要內容是:
在太倉被佔領的次日,上午11時光景,有一大批太平軍俘虜被押送到衛康新附近清軍營地。這批太平軍俘虜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從剛出世的嬰孩,到八十歲蹣跚而行的老翁,從懷孕的婦人,到十至十八歲的姑娘,無所不有。
清軍把些婦女和姑娘,交給一批流氓強姦,然後拖回來讓她們「騎木驢」。有些少女,劊子手將她們翻
轉來面朝天,撕去衣服,然後用刀直剖到胸口。這些劊子手做剖腹工作,能不傷五臟,並且伸手進胸膛,把一棵冒熱氣的心掏出來。還有很多吃奶的嬰兒,也從母親懷裡奪去剖腹。這些太平軍俘虜,最後有的被剖腹殺害,有的遭凌遲處死。
古代女子刑罰挖陰術
挖陰術古代女子遭受的五種離奇「宮刑」 之一。挖陰,顧名思義就是挖去生殖器。男子割去生殖器,在「蠶室」裡待上個把月,也就能痊癒了;而女子被挖生殖器,涉及體內多處重大器官,在古代比較落後的醫學條件下,這種刑罰顯得異常殘酷,受刑的女子往往因為血流不止,而死於非命。另外,王夫之在《識小錄》裡還有「於牝剔去其筋,如制馬豕之類,使欲心消滅」的說法,此法破壞程度較小,操作起來較複雜,沒有「庖丁解牛」那兩下子,恐怕是做不到的。
女子刑罰椓竅法
椓竅,也稱椓或椓杙,「椓」和「杙」的原意是指拴牲畜的木撅子,另據《說文》解釋為「以棍擊伐」之意。「竅」,應該是指女性下體。椓竅,就是用這種木撅子摧殘女性陰部,其狠毒程度可想而知。
古代女子刑罰凌遲處死
凌遲,是一種肢解的懲罰,即包含身體四肢的切割、分離。清朝末年拍攝的照片,顯示為真正的「八刀刑」處決。八刀刑,劊子手利用一簍編上號碼的鋒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從左側開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頭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蓋;第八刀,梟首。支解後的屍體殘骸放入簍子裡,頭顱則公開示眾,期限不定,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是一種肢解的懲罰,即包含身體四肢的切割、分離。清朝末年拍攝的照片,顯示為真正的「八刀刑」處決。八刀刑,劊子手利用一簍編上號碼的鋒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從左側開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頭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蓋;第八刀,梟首。支解後的屍體殘骸放入簍子裡,頭顱則公開示眾,期限不定,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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