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只有漢子醉酒鬧事?女生們醉酒後更可怕!福州鼓樓刑偵大隊介入查詢,成果卻讓人大跌眼鏡,當晚性侵美人的居然是在KTV作業的58歲保安。
兄弟都認為她回家了
工作要從2月5日晚說起。當晚,黃小姐和兄弟來到福州鼓樓區一酒店的KTV歌唱。你唱完我上臺,席間推杯換盞,喝得一塌糊塗,黃小姐很快就感受頭昏眼花,不勝酒力了。可兄弟們卻還沒完沒了,一個勁地敬酒,最後一口酒喝下去後,黃小姐覺得真實難過,隨即跑到衛生間去吐逆。
吐完後人是輕鬆了不少,可是仍然很暈,她也不敢再回包廂,不然又要喝酒,剛好看到旁邊包廂裡沒有人,所以就進入,躺在沙發上歇息。成果這一躺下,黃小姐就睡著了。在旁邊歌唱的兄弟們要脫離時沒發現黃小姐,我們都認為她回家了,此時各自也喝得差不多了,我們就沒有多想。成果黃小姐醒來時,已經是第二天了。
次日醒來疑遭強暴
次日一早,黃小姐醒來後,發現自個衣衫不整,衣服和褲子都被褪去。頭昏腦漲的黃小姐立即覺得不妙,而此時,她感受下身也有不適。整理好衣衫後,黃小姐細心回想,模糊感受有人強暴了自個。黃小姐隨後到鼓樓刑偵大隊報案。警方通過獲取體液等,證實黃小姐的確遭人強暴,隨即立案偵查。
幸虧,KTV裡有不少的監控探頭。一位經辦民警通知記者,監控錄像顯示當日清晨,一名身穿制服的男人拿著掃把進了包廂,很快,男人就出來了。沒一會,該男人又進入包廂,進入前左顧右盼,發現沒有人後方走進包廂。監控顯示,他在包廂內呆了兩個多小時老保安清掃時見色起意他是誰?這兩個小時,其到底在幹嗎?
案件發生在,2009年11月12日晚上11點左右,在上虞打工的安徽女孩小李下班後,和同事們一起吃夜宵。當晚小李喝了很多白酒,醉得不省人事。隨後小李的幾個同事把她帶到了上虞的1家賓館登記入住。
在同事們扶著小李到賓館時,小李因醉酒突然倒地,摔倒在了賓館門口的臺階上,還將頭部撞到了地上。但未引起同事注意。隨後小李的同事戴某用自己的身份證在賓館中開了1房間,並表示留下照顧小李。當夜,戴某強姦了小李。
第2天清晨6點左右,當戴某醒來時發現,小李躺在身邊,手腳冰冷,已經死亡。戴某隨即通知賓館報警。隨後戴某於2010年3月2日因強姦罪被上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5年,現仍在服刑期間。
另一起類似案件是發生在湖南:死者名字叫小涵,是湖南某大學一名大四學生,去年暑假來到廣州實習,去年6月14日晚,小涵應邀參加朋友的生日聚會,認識了22歲的男子虞某。
凌晨0時許,虞某帶小涵到酒吧喝酒,當日凌晨3時許,虞某將喝醉酒的小涵帶到海珠區某酒店,趁小涵因醉酒昏迷無自主行為之機,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後自行睡去。到了早上虞某才發現小涵沒有了呼吸,報120求助,但小涵最終搶救無效死亡。
女生喝酒有多危險?有一個美女醉酒被騙上床,你說恐怖不?全班同學吃燒烤喝啤酒,男同學趁著女生醉得不省人事,將其帶到賓館開房強行「歡好」。撿屍行為是違法的,美女醉酒被騙上床,而涉嫌騙奸的大學生因強姦罪須坐牢3年3個月。當然,受到處罰,是他咎由自取!
美女醉酒被騙上床
現在的同學聚會都變味了,一些男生不壞好心,對美女動了歪心!這個美女醉酒被騙上床,就是最好的例子了!小編覺得,同學相聚是好事,不過如果同學之間有一些不正經的人,還是不要參加比較好!不然,就好像這個美女一樣,那就後悔莫及了!
而且,即使要參加聚會,或者去娛樂場所,女生最好還是不要喝酒!喝酒之後,不省人事,後果不堪設想!即使酒醉三分醒,不過遇到男人性侵,也無力反抗。最終,還是害了自己!
在海珠區某高校就讀的邢某和一班男女同學一起到學校東門外燒烤檔喝酒吃夜宵,推杯換盞中,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女生容某某醉得不省人事。邢某見狀遂起色心,將容某某抱到附近賓館開了一間房,隨後不顧對方的反抗,強行與容某某發生關係。事後,容某某逃離了賓館,並告知男友報警,公安人員隨即將邢某抓獲。
法院認為,邢某利用醉酒的方法姦淫婦女,其行為侵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權,已構成強姦罪。據了解,去年8月份,該高校曾經發生保安因數次求愛不成,將一名女學生強姦後殺害的事情。2014年7月份,因罪行嚴重,該保安已被廣州中院判處死刑。
美女醉酒被男子強吻:醉酒女躺路邊被猥褻全程(圖)
醉酒女被路人拉內褲猥褻 猥瑣男肆意亂摸
醉酒女被路人猥褻 扒下內褲手段非常下流
醉酒女被路人猥褻,男子趁著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一邊打電話一邊拉下女子內褲進行猥褻,不斷用手不斷摸女子下體,女子已經醉死過去毫無反應,男子扒褲扣下體手段下流動作令人作嘔。再說拍照者到底怎麼回事?拍照者未能及時報警或者制止無恥淫賊猥褻犯罪,只顧自己拍照,也應當受到譴責。
撿屍風氣盛行,你醉我撿!許多正妹喝到爛醉,不省人事地躺在路邊,任人撿屍,被抬到哪??做了什麼都不知道。
便利商店店員王姓男子,常流連臺北信義區夜店,他不進店消費,專門等在門口「撿屍」(扛走醉倒女子),對喝茫女子摸胸親吻上下其手,警方懷疑他犯案不只一件,正擴大清查。【女子醉酒被撿屍7次臺北流行撿屍體撿醉酒女一夜性成風】
警方調查,30多歲王姓男子身高140多公分,身材瘦小,信義區多家夜店的泊車小弟都對他有印象,因王男常出現在夜店門口,但都不入內消費,而是在門口徘徊。
日前凌晨兩點多,王男在一家夜店外守候,見一名穿著火辣、身高約160公分女子,喝得醉茫茫,從夜店出來後獨自搭計程車返家;王男見狀,叫了一輛計程車跟在後面。女子到新北市住處附近下車,走進巷內,因醉酒險跌倒,王男假裝好心上前攙扶。
女子穿上高跟鞋後,身高約170公分,王男僅到她的胸部高,半扶半扛女子走了一段路後,將她壓在路上摸胸親吻,長達十分鐘。
警方沿路調閱監視器,鎖定王男身份及行蹤,併到夜店查訪,確認王男就是混跡夜店的「撿屍狼」。
員警日前到多個夜店埋伏,發現王男流連徘徊,又在等待下手對象,將他逮捕,依強制猥褻罪嫌移送,法官裁定交保。
據調查,王男在便利商店擔任店員,家住基隆,在臺北市信義區租屋。
他僅坦承對一名女子襲胸,但警方認為他犯案手法不像新手,且接獲其他女子報案在夜店遭「撿屍」、猥褻,調閱監視器影像後,疑似都是王男所為,正擴大清查。
夜店醉酒美女慘遭色狼性侵
來源:中華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