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蘇哥今天要為大家提供一個有意思的新聞,話說,為了一個城市戶口,咱犯得著亂倫麼,親身母子先結婚,爸爸又和兒子的嶽母再婚,話說這麼亂的關係,大蘇哥可吃不消,兒子與媳婦兒到底是什麼孽緣………………廢話少說,咱先來看看正文
為辦戶口,親生母子結婚,父親又與兒子的嶽母再婚
母子聯姻,荒唐的背後
南報網訊 今年2月,成都發生一起親身父女結婚的鬧劇,在社會上引起廣泛爭議。類似的母子結婚的真實故事又在南京上演。7月9日,我市一對親身母子登記結婚。更荒唐的是,在這個家庭中,父親又與兒子的嶽母再婚。
《婚姻法》明確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這種違背人類倫理道德的行為,為什麼會屢屢發生?該如何進行疏導?
46歲的母親與24歲的兒子結婚
今天,一對年齡比較懸殊的「老妻少夫」到龍潭派出所變更婚姻關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原來,女方1968年出生,剛剛在今年3月辦理過離婚手續,男方是90後,也曾離過婚。
據介紹,男方叫袁非,今年24歲,前兩年從部隊退役後,戶口落在建鄴區江心洲街道。女方叫趙秀英,今年46歲,以前是農民,戶口則在棲霞區龍潭街道。
「這對『夫妻』拿著新領的結婚證,說了為了遷移戶口,要求將婚姻狀態由『離異』改為『已婚』。」當事民警楊警官告訴記者,由於雙方年齡相差很多,我們就特別進行了仔細核對,發現男方在當兵入伍之前,戶口就在女方所在地,並清楚地寫明是母子關係。
楊警官說,經過進一步核實,我們發現這個家庭婚姻關係非常複雜。原來,今年3月趙秀英與丈夫離婚後,7月9日與兒子領證結婚。而離婚的丈夫也沒閒著,前不久與兒子的丈母娘又結婚了。
近親屬之間不能結婚,母子婚姻是無效的
為什麼這對母子能輕而易舉的領到結婚證?原來,民政和公安之間並沒有實現聯網和信息共享,趙秀英和袁非在民政部門那裡「符合」結婚領證的條件。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籤字聲明。
「這對『夫妻』當時帶的材料是齊全的,符合登記條件,我們沒有理由不給辦理。」建鄴區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員說,很奇怪的是,今天他們又來辦理離婚手續了。
據了解,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不得與對方當事人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趙秀英與自己的親生兒子袁非登記結婚,兩人屬於「禁止結婚」的情形,婚姻是無效的。
荒唐婚姻背後有利益,制度需完善
「目前,江心洲和龍潭都在進行大規模的徵地拆遷,通過結離婚把戶口遷進遷出,套取政府利益,估計這對母子也可能有這種利益關係,否則不會做出這樣荒唐的事情,我們會進一步與相關部門核實。」楊警官告訴記者。
母子結婚並不是個案。今年成都市成華區一位女士想把父親的戶口從老家遷到成都,以享受成都的醫療保險,但父親並未達到老人投靠子女入戶的條件,她便作出了一個荒唐的決定:與自己的親生父親登記結婚,並在民政局成功拿到結婚證。後來,這樁婚姻被法院判決無效。
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負責人說,結婚不是兒戲,辦理結婚證更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近親屬之間不能結婚,婚姻法有明確規定。母親與兒子根本不允許結婚,這是違背人類倫理道德的行為。
業內人士坦言,近年來,受房屋限購、拆遷安置等影響,「假離婚」、「假結婚」呈逐年增長之勢,令有關機構負擔加重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社會問題。今後,除了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根本的要完善相關制度,杜絕通過這種渠道鑽政策的空子以獲取利益。(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尼瑪,這世界太美妙,我不敢看,還好咱結婚登記處邏輯好,近親不許結婚,這事就該了了,咱來看看網友的回覆:
話說,大蘇哥也亂吶,這事到此為止吧,在價格前妻,非腦袋爆炸不可
大蘇哥沒同感,有痛感。
這個話題老生長談
上下折騰,來回折騰,有錢的折騰的越有錢,沒錢的折騰錢。
話說有人為了戶口假結婚的,還拖上了嶽母,這就有見到嶽母就路都走不動的,要是這家子也為了戶口這麼做,那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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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小夥患「嶽母恐懼症」 見嶽母兩腿直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