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熱播的《平凡的榮耀》大家看過了嗎?
這部劇由趙又廷、白敬亭、喬欣領銜主演的職場都市劇,講述了萬年不升職的投資公司副總吳恪之,以及無學歷、無能力、無背景的「三無」人員孫弈秋,在金融投資圈裡的職場故事。沒有辦公室戀情,沒有浮誇的劇情,清爽簡單的故事情節下,演繹出最真實的職場生存狀態。
而在最新的劇情中,孫弈秋的合同到期了,很有可能被公司辭退。
其實這是很多人都可能遇到的一個問題,每個人上班工作都會和公司籤訂勞動合同,一般都是1~3年的時間,那大家有沒有想過: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約怎麼辦呢?有沒有補償呢?
這種情況,瀛和君還是分兩段講。
分兩種情況。
1、期滿的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籤訂的第一份勞動合同。
此種情況下,單位有權不續約。畢竟勞動合同也是合同,意思自由是一般原則。一般不會強迫用人單位和某一勞動者必須續約。
2、期滿的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籤訂的第二份勞動合同。
此種情況下,是否續約,主動權在勞動者手中。也就是說,如果第二次籤訂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提出續籤無固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能拒絕。
如果拒絕了,要麼勞動者繼續在這裡工作,雙方視為續籤了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要麼勞動者主張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關係。
1、期滿的勞動合同是第一份勞動合同
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如果是用人單位拒絕續籤,需要支付經濟補償。如果是勞動者拒絕續籤的,一般也要支付經濟補償。
除非用人單位維持原合同條件不變或者提高了原勞動合同的待遇勞動者仍不願意續籤,此時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
2、期滿的勞動合同是第二份勞動合同
此時用人單位如果拒絕續約,則屬於違法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是上述經濟補償的二倍。
希望每位職場人都可以和孫弈秋一樣在努力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