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範冰冰"陰陽合同"逃稅事件在民間無數猜測下終於有了結果,偷稅漏稅高達近8.8億,按照法律規定並未受到刑法處分,而只是按照法律條款在期限內繳納罰款。對此很多人不依不饒,覺得漏稅偷稅數額巨大,影視圈史無前例,僅罰款不足以平民憤。但中國是法治社會,處罰符合法律條款,網友們只能道德聲討了。
範冰冰逃稅漏稅處理結果已出,此次事件對範冰冰肯定是一次重創,她會不會被文化影視圈封殺,如果被封殺,她的出路在哪?
首先來看一下之前偷稅漏稅的明星的結局,看看能發現什麼規律。
1、劉曉慶:2003年2月17日,劉曉慶逃稅案調查結束。劉曉慶及其公司偷逃稅1458.3萬元,不僅追繳稅款,還加收滯納金573萬元,並承受牢獄之災一年多。劉曉慶逃稅金額並沒有範冰冰大,為什麼還要坐牢呢,這是由當時的刑法規定的。範冰冰算是趕上好時代了,如果放在15年前,估計不但要交罰款,坐牢至少在三年以上。劉曉慶出獄後,做了一年多跑龍套,最後慢慢出現在大眾視野中,以成熟的演技和平和的心態再次翻紅。
2、毛阿敏:1989年,當紅歌星毛阿敏被曝在黑龍江演出時偷稅漏稅近4萬,引起全國公憤。被罰款60多萬元,演藝事業也暫時中斷,幾度想要自殺。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期間,第二次陷入逃稅風波,共計偷稅27.11萬,被罰款81.33萬元。自此毛阿敏遠避英國,四年後回國,但由於仍受唾棄,自此從歌壇消失,即使後來復出,名氣也大不如從前。
3、宋慧喬:2009年至2011年三年時間裡通過虛假申報收入等方式逃稅25億韓元(約1507萬元),在接到稅務機關通知後,交清了欠繳的稅款和滯納金共38億韓元(約2291萬元)。此事件對宋慧喬影響很大,一度遭到了韓國的封殺,在韓國影視界消失匿跡好幾年。但在遭到封殺後,宋慧喬把演藝的中心移到了中國,雖然在韓國不受待見,但逃稅事件絲毫不影響在中國的人氣。在中國翻紅後再次回歸韓國影視圈,成為中韓兩國當紅影星。
4、任賢齊:任賢齊在2000年拍攝<笑傲江湖>時所得片酬,並未納稅,補稅加罰款最後總額高達414萬新臺幣。逃稅對人氣肯定有影響,但是作為一個實力派歌星和演員,最終靠歌聲和演技成為當紅明星。在臺灣,明星逃稅只要及時補繳稅款及罰款,似乎影響不是很大,蕭薔、林志玲、吳宗憲、大小S與任賢齊一樣都曾上過逃稅黑名單,但絲毫沒有影響其發展。
由此可以看出,明星逃稅後,如果是在臺灣,補繳稅款及罰款後對其未來發展影響不大;如果是具有一定國際知名度的實力派明星,如果在本國遭到封殺,可以把演藝事業轉向國外,比如宋慧喬;如果是實力派明星,只要有好的心態,能屈能伸,扎紮實實從頭再來,用演技和實力徵服大眾,也是會翻紅的,比如劉曉慶。那對於範冰冰,逃稅事件後該如何是好?
首先,範冰冰是中國一線當紅影星,知名度大,再者此次事件不光是單純的漏稅漏稅,還牽引出影視圈「陰陽合同」的黑暗操作,波及面較廣,涉及人員較多,所以造成的負面影響是巨大的,在中國必然會遭到封殺。後期即使想要翻紅,估計也比較困難。
再者,範冰冰在國際上是有一定影響力的,如果事業不想空窗,可以把演藝的重心轉移到國際上,走國際路線,比如向好萊塢發展。這只是一個方向,但估計可能性不大,因為範冰冰雖然比較紅,但拿得出手的影響比較大的國際影視作品甚少。範冰的紅紅只是紅在走紅毯上,紅在花容月貌以及穿著打扮上。
對於範冰冰來說,目前最好的選擇就是讓自己銷聲匿跡,去國外深造學習,提升自己的演技,然後學習劉曉慶,能屈能伸能,從小角色演起,從接小的代言做起,慢慢出現在大眾視野,用實力徵服大眾的,重新回歸影視圈,然後翻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