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 泰勒
離婚冷靜期今天包攬了熱搜前兩名。民政部離婚冷靜期實施條款出爐,離婚要雙方申請,30天後還要共同去民政局領證,一方逾期視為撤回申請。
民政部:明年1月1日起辦理離婚將設冷靜期
據民政部近日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政局協議離婚的夫妻,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五個步驟。屆滿離婚冷靜期後的30日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此外,婚姻登記機關將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而請求撤銷的業務。據《民法典》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
新調整後的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
申請。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籤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受理。婚姻登記員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並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併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期限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十五條第(四)至(七)項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執行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附件7)的,應當出具。
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如何看待這個政策?
有專家認為設置離婚冷靜期是為了防止人們因衝動而離婚,能有效抑制逐年上漲的高離婚率。也有網友覺得只要有一方不同意離婚,都可以撤回離婚申請,但如果加上冷靜期,很可能把離婚變為拉鋸戰。除了離婚冷靜期,還應當設置結婚冷靜期。
根據民政部統計,自2003年起,我國離婚率連續16年上漲,「閃婚」後「閃離」等輕率離婚現象有持續增加的趨勢,為減少「頭腦發熱式」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只適用於協議離婚,訴訟離婚不適用離婚冷靜期。
對於存在家暴等情形的,這種情形下夫妻之間往往矛盾較大,實踐中當事人多向法院起訴離婚,這樣就不存在適用離婚冷靜期的問題了。
如果您遇到家暴,您應當注重收集家暴證據,如通過報警、驗傷等方式固定證據,向法院起訴離婚,爭取儘快判離,而不是不切實際地跟對方拉鋸式談判。離婚冷靜期只是給那些衝動離婚的人一劑後悔藥,而不是家庭暴力的庇護所。
網友熱議:結婚才需要冷靜期
離婚新規出來之後,網友們炸鍋了。
「能走到離婚這一步的都不是30天能解決的矛盾」
「我覺得結婚才需要冷靜期,太短了不行,一年最合適,不結婚就不會有離婚冷靜期了」
也有網友表示,不少學法律的朋友、律師朋友,乃至法官朋友,都在說:「想離婚的,得抓緊了,過了這20來天,到明年1月1日開始,離婚可就複雜得多了」。因為,根據民政部的這個文件,不但有「離婚冷靜期」的條件,還要求「離婚證必須雙方同時領取」。想離婚,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五個步驟。並且,「離婚冷靜期」後的30天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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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熱搜第一!離婚新規來了:5個步驟,30天冷靜期,1月1日起實施!領證必須雙方同時到場,網友:結婚也需要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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