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來源網絡,文圖無關
一:一個姑娘給我留言說「我媽說我過了二十周歲,可以談戀愛了,但是必須找個家庭條件不錯的男友,因為我家經濟條件非常好,男友家的條件就不能差,我媽的底線就是我不能嫁給窮男人,否則一旦離婚,我就只能剩一身傷。」
那姑娘問我,她媽提出來的條件是不是有點太現實了。愛情不應該是純粹的嗎?要帶附加條件嗎?你可以告訴我怎麼做嗎?
看著這個問題,我很慎重,能判斷出,這是個涉世未深的單純的女孩子,或許剛剛步入社會,否則怎麼會問出這樣的問題。
她應不應該聽她母親的建議,我無法做出回答,我只能告訴她,如果我是她,我是一定聽母親的建議的。
二:麗靜是我的一個朋友,父母只有她一個女兒,當成了掌心寶。麗靜的父母做生意賣水產,雖然辛苦,錢真沒少賺,麗靜什麼都不用幹,二十剛過就談戀愛了一個男友。
男友沒有正經工作,吸菸,抖腿,說髒話全佔,最主要的是窮。麗靜的父母做了多年生意,什麼人沒見過?堅決反對她嫁給這個又窮又不能吃苦的男人。
麗靜年輕,相信了愛情就是要純粹點這句話,不顧父母反對,趁著父母忙,偷拿了戶口本,和男人領證了。
父母氣壞了,但生氣的同時沒失去理智。兩個人沒有給麗靜錢,就讓他們自己過,看看在生活的重壓下,麗靜是否還相信嫁給愛情這種鬼話。
房子租的,家電從男人父母家裡搬來的舊的,大米買了十斤,菜挑便宜的,結婚的最初,麗靜一點不覺得苦。
丈夫找不到工作,沒關係,她上班。丈夫不喜歡做家務,沒關係,她來做。丈夫要抽菸喝酒,沒關係,哪個男人不這樣?麗靜在窮到極致的生活裡硬挺了三年。
三年後,家裡更窮了,兩個人爭吵成了家庭便飯,男人怒懟抱怨的麗靜:我家本來就這樣窮,我們一直窮開心的日子,你不喜歡窮,你回家去拿錢來呀。
窮不可恥,想通過用不勞而獲的方式改變貧窮就是可恥的。
這次麗靜走了,離婚時,和文章開頭留言那姑娘的母親說的一樣:只剩一身傷。
如果當初麗靜聽父母的話,找一個家庭條件好一些的男人結婚,生活裡不會有那麼多艱辛,也就沒有那麼多爭吵,說不定婚姻會很幸福。
三:這麼說,窮男人就不能嫁了?也不是這樣。人窮不可怕,就怕心也窮,不喜歡打拼,喜歡窮歡樂,就像麗靜的丈夫一樣的男人,是萬萬不能嫁的。
耿飛也是一個窮男人,父母工作普通,工資普通,省吃儉用了大半輩子,也沒攢下多少錢。
耿飛知道自己家窮,也沒追女孩子談戀愛,用他的話說,別坑人家姑娘。他拿著父母攢下的那幾個錢,學了修車技術。
耿飛能吃苦,又肯用心學,給人打了六年工,攢了一筆錢後,自己開了一家汽修店,生意相當紅火。
之後耿飛才談戀愛,姑娘是個美髮師,自己也經營著一個小小的店,獨立得像一株小樹,又美麗又瀟灑。兩個人都是靠手藝吃飯,算得上門當戶對,都喜歡獨立,耿飛的心不窮,肯打拼,姑娘嫁給這樣的男人才能幸福。
四:從這兩個例子可以看出,男人窮不可怕,只要有一顆奮鬥的心,就值得嫁,以後的生活也一定不會太差。
相反,家庭條件好的男人,如果沒有一顆奮鬥的心,生活說不定也會窮下去,否則就不會有「富不過三代」的說法。
簡單點說就是一句話:男人不論貧窮還是富有,只要三觀正,肯努力,人品好,就值得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