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龍網-新重慶客戶端12月21日15時55分訊(記者 周盈)16日早上,重慶市江北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寸灘勤務大隊在港城南路開展交通整治,8時40分許,民警發現一位摩託車駕駛員未佩戴頭盔,於是立即將其該車攔下。隨後民警聞到張某身上有很大的酒氣,於是立即將其帶回大隊隊部並用酒精呼氣測試儀進行呼氣測試,結果為146mg/100ml,屬醉酒駕駛。
在看到自己的酒精呼氣測試結果後,張某說到:「我在昨晚上夜班前喝了兩瓶啤酒,想著已經過了這麼久了應該沒有問題,所以現在下班就準備騎車回家,結果剛出發就被你們攔下了。」民警對張某的違法行為提出了嚴厲的批評,張某也對自己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感到非常後悔。
隨後民警在對張某車輛和身份信息進行核查時發現,張某並未取得摩託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且其駕駛的摩託車也已逾期未檢驗。張某此次一共違反了5條違法行為:1、未取得摩託車駕駛證駕駛摩託車;2、醉酒後駕駛機動車;3、摩託車逾期未檢驗;4、駕駛摩託車未佩戴頭盔;5、未隨身攜帶行駛證。最終張某將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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