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2日,電影素媛原型犯罪趙鬥淳刑滿出獄,一時間韓國當地便引起了轟動,趙鬥淳在警方的護送下從監獄回往家中,一路上示威者與警察發生了激烈的衝突,場面一度失控。圍觀群眾大聲唾罵,瘋狂朝著這個「惡魔」扔垃圾和雞蛋,那到底是為什麼使人神共怒呢?
基於《素媛》輿論所帶來的影響,韓國已於2019年4月開始實施「趙鬥淳法」。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出獄後,需佩戴電子腳鐐,並被一對一監視。趙鬥淳自然是「重點照顧對象」。
就算他已經68歲,出獄之後,還需配戴7年的電子腳鐐。除了有專門的人對他進行24小時監視,其住地附近還加裝了監控設施,更有專門增加的警力在周邊全天候巡邏。可即便如此,民眾的憤怒和擔憂仍未消除。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對於趙鬥淳的報導,大都是令人絕望和後怕的。被捕的時候,他妄圖狡辯,否認罪行;幸好是鐵證如山,他才難逃法律制裁。
眼看牢獄之災是逃不掉了,趙鬥淳便放言說:「我就算要吃15年、20年牢飯,即使出來已經70歲了,我也會在裡面好好運動,你就等我出獄吧。」
據說服刑期間,他還寫了所謂的請願書,為自己開脫。
而有關部門對他的心理評估顯示,他出獄後再次犯罪的可能性非常高。
還有消息說,他的獄友都不太敢接近他,因為他在獄中堅持鍛鍊,暴露出可怕的犯罪傾向,看起來真是個不好惹的傢伙。
直到出獄這時,他才算是首次公開致歉。這樣的一個重罪罪犯,被放歸社會,再多的措施,也難以消除隱患。
更何況在他的住地附近,還有著多所學校。
誰能保證,時間不會麻痺監視者的神經,又讓他有機可乘?
萬一悲劇再次發生,將他判處死刑,滿清十大酷刑逐個來,也是於事無補的。
難道還要有下一個素媛嗎?
電影只能作為警示
《素媛》表達得很明確,素媛案所造成的傷害,不僅僅是受害者一個人,而是受害者的整個家庭。
影片抓住了家庭這個重點,對每位家庭成員的刻畫都相當到位,就算拿到題材的光環,也稱得上是一部優良的家庭片。或許電影無法阻止類似的悲劇再度發生,但至少能帶來社會反思的話,那就已經值了。
韓國法律的疏漏只能是亡羊補牢,韓國電影仿佛就是促進補牢措施的關鍵。
試想,如果沒有《素媛》,韓國民眾會對素媛案如此關注,韓國當局又會做出更多措施,來監管類似趙鬥淳這些人間惡魔嗎?恐怕事實是難以接受的。
趙鬥淳同樣會在今天出獄,受害者家人只能無奈,而且社會對他沒有太多的防備,他再次犯罪,或許只是時間問題。
《素媛》沒有白拍,起碼趙鬥淳這個惡魔暫時肯定是死死看管住,監督他的人迫於社會壓力,絕不敢放鬆警惕。
而時隔電影上映7年,韓國群眾也沒有忘記素媛案,電影已經起到了作用。
一種還原現實,放大現實,警醒現實的
這種事不該由電影去做
在豆瓣Top 250榜單,排名最高的三部電影,全是真實事件改編。
《熔爐》和《素媛》並列9.3分,同樣聚焦未成年人性侵案,同樣看得無數人悲憤又感動。
誕生於2011年的《熔爐》迫使韓國當局修改法律,從而有了「熔爐法」,有了電影改變國家的傳說。《素媛》無法阻止趙鬥淳出獄,無法將那些人間惡魔打回地獄。
電影只能作為警示,是否行動,取決於人類。
取決於在讀的,在座的,在站的,每一位。
12年血淚教訓:從法律漏洞到化學閹割
「爸爸,那個壞叔叔被判了多少年?」
「他被判了12年,所以還要在監獄中再待上10多年才能出來。」
「切!總之在那之前我一定要強大起來。」
庭審時,趙鬥順反覆更改說辭,堅稱案發時大量飲酒、神志不清,「什麼都不記得」。
儘管警方提供了包括犯罪現場獲取的趙鬥順指紋等大量證據,但由於當時韓國法律對性侵犯罪最高處罰只有15年、且醉酒屬於從輕審判依據之一。最終,趙鬥順被「從輕發落」判處12年有期徒刑。
這引發韓國全國強烈抗議,導致時任總統李明博下跪致歉,承諾推動相關改革。
從某種意義上講,這起人間悲劇推動了法律完善。
2010年,韓國國會將對兒童性侵最高有期徒刑,從15年上升至30年,且廢除有關兒童性犯罪的公訴時效。2013年,將有期徒刑提升到無期徒刑。
2012年,《性侵兒童慣犯化學閹割法案》落地,韓國成為亞洲首個允許對性侵犯實行化學閹割的國家。一年後,韓國法院便對一名性侵了5名女童的罪犯實行了3年化學閹割。
韓國前總統李明博表態支持「化學閹割法」。圖片來源:央視視頻截圖
此外,韓國還修訂多部法律,要求對兒童性暴力犯罪者不允許實行假釋、加大打擊兒童網絡性犯罪等。
就在趙鬥順出獄前,韓國又通過法案,加強對兒童性侵者獄後管控:
2019年,國會通過被稱為「趙鬥順法」的法案,對具有再犯危險的未成年人性犯罪者,出獄後,要求實施「一對一」24小時監視。
今年11月,國會通過被稱為「趙鬥順防治法」的《保護收容法》,要求加強對電子腳鏈佩戴者的監管。
法律的完善是社會進步的基石,但法律需要被執行、被信仰,否則形同虛設。正如歐洲社會學法學派創始人埃利希的名言:「法發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學,也不在司法判決,而在社會本身。」
「一定要讓我和受害者見面!」 是他在出獄前留下的一句話。如今這個臭名遠揚的罪犯,竟然還想見當年受害的小女孩!這樣的想法,讓人聽著就崩潰,12年,「惡魔」在牢裡是如何度過的?素媛案原型已出獄「惡魔」在人間2013年,一部根據趙鬥順強姦案改編的電影《素媛》上映,小學二年級的8歲女孩素媛在雨後好心地幫一個醉漢打傘後,換來的是無盡的摧殘。
看過電影的人都說不敢再看第二遍,影片中所拍攝出的殘忍程度,可能還遠不足真實事件的十分之一。電影原型趙鬥順,2008年他57歲,已有17次前科,以極其殘忍的手段綁架並性侵了年僅8歲的受害人,次年被判12年有期徒刑。案件中那個8歲女孩,後來怎麼樣了呢?最近,女孩終於摘下排便袋,裝上了人造肛門,勉強能像正常人一樣生活了。在案件發生後的10年中,她經過2次非常痛苦的手術。事發9年後,她也參加了高考,今年她已經是一名醫學生了。今年11月12日,受害人父親表示,他們已經搬家了:「雖然召開過家庭會議討論要不要搬家,但孩子留著眼淚說,聽說趙鬥順要出獄後非常不安,睡不著覺還總是做噩夢。之前因為家庭情況不好,孩子一直不敢說,太心疼孩子了,所以決定搬家。」此案性質極其惡劣,在全球都引發了廣泛關注。在韓國媒體JTBC時事節目的最新報導中,提到了趙鬥順在獄中的一些異常行為:經趙鬥順的幾位獄友回憶,雖然他今年已經68歲,但可以在1小時內輕鬆地做1000個伏地挺身。身材也像是經常健身的人那樣,體能遠超年輕人,而趙鬥順對於自己保持運動的說法,是為了防止出獄後被市民報復襲擊。
服刑期間,趙鬥順在心理課程介入下,仍具有暴力傾向。監控攝像頭髮出的電波聲就能讓趙鬥順感到興奮,並做出淫亂行為。對此,韓國延世大學精神科申教授說:「他已經將自己的過度性慾表現出來,拿電波信號做理由,可能是為了把湧上心頭的性慾正當化。」
在趙鬥順收監後,到目前為止提交的請願書超100個,其中包含了以下幾個細節:趙鬥順覺得自己的罪名太「丟臉」,一次也沒有向其他的犯人透露過;稱當初是自己喝醉了酒,對犯罪的情況什麼都記不起來,覺得自己沒有什麼罪過。最令人感到驚悚的是,趙鬥順竟在請願書中這樣寫道:希望和受害者見面。「最後拜託您了,懇切地希望您一定要讓我和受害者見面。」這讓我想到此前在調查筆錄中,趙鬥順曾向負責調查的刑警,說過這樣一句令人顫抖的話:「我就算吃15年、20年的牢飯,即使出來已經快70歲,我也會裡面好好運動,你就等著我出獄吧。」
從以上種種跡象來看,趙鬥順不僅沒有反省,並且暴力性依然存在,但目前的韓國法律沒有辦法再給他增加刑期。韓國犯罪心理學研究人員評估趙鬥順再犯的可能性高達76%,心理鑑定結果顯示他屬於「再犯危險群體」。而趙鬥順妻子的態度也令人匪夷所思,她說:「我的丈夫很愛我,他只是喝多了才變成那個樣子,平時是個好人,我不會跟他離婚。」趙鬥順出獄後,他的計劃是回到老家安山市居住並開咖啡店。警方成立了一個應急小組,並制定了一系列防範趙鬥順犯罪的對策:佩戴電子腳鏈7年、增加心理治療課程、由指定人員每天24小時嚴密監視……同時,安山市也開始使用在緊急情況下報警的「安心鈴」,這是一種預防犯罪裝置,在沒有網絡沒有手機的情況下,可以直接按下按鈕報警。
相比素媛案中的判處12年有期徒刑,這一刻我無比慶幸中國有死刑這條嚴厲的刑罰,這是對待那些罪無可恕之人的最好處罰。正義不會缺席,惡魔該受到的懲罰,要一分都不少地給他們。
寫在最後:雖然法律會制裁惡魔,但無法改變孩子被傷害的事實,每一起兒童被性侵案,都意味著一個孩子將獲得永久性的心理+生理上的創傷。素媛案中的被害女孩,今年也才20歲!卻每天被病痛和回憶折磨著,要一輩子都用人工肛門。她又做錯了什麼?
就像這位網友所說:恨得牙痒痒……做父母親的,只剩下無窮無盡的擔心。
孩子還小,可惡魔不會沒有心,我們能做的只有盡全力保護孩子,捍衛正義。對施害者的放過,就是對受害者的加害。對於施暴的那些魔鬼,必須嚴懲,絕不能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