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的瓜,大家都吃了嗎?
從道德的角度來說,羅志祥確實是渣得不要不要了,但以法理的角度而言,除了多人運動涉及違法以外,其他方面也屬於公民的合法行為。
一個人可談一個異性朋友就可以談兩、三個甚至更多,這是自願性行為。我這麼說,可能讀者會認為我是在為羅志祥洗白,但真不是!
羅志祥之前就濫交女朋友,網上2012年就已經可以查得到了。羅志祥身邊的人,對於羅是怎麼的人,怎會不清楚。但是,仍然願意飛蛾撲火,是羅志祥PUA騙術水平高嗎?
作為藝人,羅志祥很忙,就算他時間管理到位,他能給到每位女士的時間也是有限的; 另外,羅志祥只是追求一種剌激,必不可能上心,然而他的女性玩友卻很多,何也?
我們來看下另一面: 有的男人,追一個女神,花光所有時間與精力卻不可得。兩者鮮明對比,答案卻很明顯,許多女人喜歡有錢又帥的男人,而不是付出多的男人。所以羅志祥之流根本不需要去騙女人,本就有一些女人自投羅網。
當然,也有很多有節操的女人,不看外表與金錢權勢。但她們同樣也會跌入羅某某之懷,並非是羅去花言巧語了,也非羅刻意隱瞞,而是她們選擇性盲目了。
她們喜歡一個陽光、努力、有擔當有夢的男人,哪怕這個男人不是這樣,她們仍然選擇只看到這一面,這才是最痛的領悟。
一個小朋友看到別人撿食地下的食物,會鄙夷他,而自己最愛吃的且沒有了的食物,落在地下了,卻一樣會撿起來吃,還會邊吃邊說很乾淨。
這是源自人心的偏見與障呀! 選擇性盲目太可怕了。
無論男女貴賤,皆有私慾,男女之事更是如此。特別是男女之事,自知自貴很重要,女人要矜持點,古人誠不欺我也。
很多人不是被人渣或玩弄,更多的是自已愚弄了自己。羅志祥事件以前,我想,還是有許多人巴望著做羅志祥的女友,哪怕一夜也好! 當然也不是說現在就沒有了。
社會上有錢又帥的男人,總讓女人心生好感,交個女朋友,換個女朋友,還那麼驕傲,女人們可長點心吧!
今天,羅志祥為渣男們的結局敲響了警鐘。男人們要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同時女人們是否有必要提高自已的審美,不能光看外表與金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