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對大多數家庭來說,財富應該都集中在了房產上。畢竟,房價一直居高不下,買房基本上耗盡了老百姓大半輩子的積蓄。然而,隨著前幾代人的年紀增大,房產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遺產繼承這方面的問題。房子的繼承問題不應該被忽視,因為一個「小失誤」,就可能會讓原來屬於你的財產出現「變化」。
在國家電視劇中,有一個共同的「套路」,每個人都看到過。子女因為爭奪家產,而導致家庭不和,兄弟姐妹徹底翻臉的事情常有。俗話說,故事來自生活。事實上,在現實生活中,由於「爭家產」而導致親人不和的案例有很多。如果恰逢父母已經不在人世,無法進行財產分割的情況,有的子女到最後甚至會鬧上法庭,一家人針鋒相對。
當然,對於獨生子女家庭來說,事情並沒有那麼複雜,在父母去世後,作為合法第一順位繼承人,子女可以直接繼承遺產。但是現在的70、80後,有很多兄弟姐妹,多的達到七八個,因為子女眾多,繼承的時候難免分配不均,所以經常會發生利益衝突,甚至大打出手。賭王何鴻燊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如果是分割老人的存款或者現金的話,還不是特別麻煩的事情。在爭家產中「最有價值、最搶手」的資產,非房子莫屬。因此,「爭房」是許多子女反目成仇的主要原因。20多年來,中國房地產市場蓬勃發展,資產規模相對較大,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中國房價不斷上漲。但房子又比較重要,所以大部分中國人就算貸款也要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
據統計,2020年,中央銀行發布的《城鎮居民資產負債調查報告》顯示,家庭資產配置以實物為主,住房佔比高達七成,住房擁有率高達96%。並且我國城鎮居民中有兩套房產的佔比近三成,有三套及以上的居民在10%左右。此外,空置的房屋已經達到了20%以上,這意味著在未來,我國多數家庭的子女都會面臨繼承房產的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可想而知,如果手上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那就相當於手裡握著一筆財富。很多老年人有房子,大部分都是地理位置比較好的老房子。如果遇上拆遷的話,「一夜暴富」不成問題。如果能繼承父母的房產,對於一個家庭或者是一個老百姓而言,至少可以少奮鬥十年,不用為房子而苦惱,也沒有房貸的壓力。所以繼承房產是最為理想的事情了。
這就涉及到了未來房產繼承權的問題。特別是家裡兄弟姐妹比較多的家庭,很容易發生利益衝突。特別是當涉及到像房子這樣的「大」家產時,往往會成為矛盾產生的源頭。尤其是一些老人在世時未妥善安排好財產繼承的事情,因為爭奪房產而對簿公堂的不在少數。此前有報導稱,由於繼承糾紛,上海的5個子女為了父母留下的2處房產打官司,打了將近十年之久。
但是現在繼承有了新規,在未來,子女在繼承父母資產的問題上,可能就不能再「隨心所欲」了!國家已經明確規定,在《民法典》新規之下,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子女繼承問題全部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1.立遺囑新增兩種方式。
在此之前,立遺囑是手寫和錄音兩種形式,然後再去公證處公證。現在有兩種立遺囑的新方法,「錄像遺囑」和「列印遺囑」,這使得立遺囑更容易、更快捷,大大減少了立遺囑的麻煩。然而,這兩種新方式也有一定前提,立遺囑的時候必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見證人,並且要籤名和註明日期,以防立遺囑被「強迫」。
2.取消公證遺囑的優先權。
遺囑的重要性是顯而易見的,在現實生活中,由於缺乏遺囑,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也很常見,只能與有繼承權的人「均分」。但也有可能一個孩子對父母一點也不孝順,在這時候,父母可以提前立遺囑,讓其子女無法繼承自己的遺產。
然而,在「新規」下,對這些不孝的子女多了一個寬恕,如果他們意識到了自己的問題,並且還願意做出改變,得到父母的寬恕之後,原本已經喪失的繼承權還是可以重新擁有的。也就是說,還是要尊重立遺囑人的真實意願,取消了公證遺囑優先的效力。
3.合法繼承人平攤財產。
我們上面所說的都是老人立遺囑的情況。但在現實生活中,有許多老年人突然去世,沒有時間立遺囑。因此,許多孩子也為家庭財產而爭鬥。現在,新規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合法繼承人在都能分得財產的情況下,會將老人留下來的資產進行平分。
4.繼承的範圍將擴大。
新規之下,你認為父母的資產就一定屬於自己嗎?其實不一定。新規規定,老人財產的繼承範圍將會繼續擴大,就連侄子、外甥也可以繼承財產。所以,自己父母的財產不一定屬於自己。
可以看出,繼承的方式越來越靈活,儘可能多地考慮到更多的人的利益。新的繼承規則也能很好地解決一些家庭矛盾。雖然房子值很多錢,但親情更為寶貴,如果父母還在世,多盡孝道,父母也會記在心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