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早上曲婉婷在微博發文道:「6周年,無果,繼續努力保持一顆相信正義的心,相信人間定有道、有法、有青天。」為母喊冤,這一舉動,令網友們紛紛在底下留言「希望人出事。」可想而知,網友多痛恨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
曾幾何時曲婉婷曾憑藉一首《我的歌聲裡》得到許多人的喜愛,她的歌曾充斥在大街小巷,可如今她已變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這一切都是源於她的母親貪汙,據說貪汙的是東北下崗失業人員的錢,害得好些人活不下去。而她則用她媽媽貪汙來的錢出國留學,事發後一直居住在加拿大。這本來就是不可爭辯的事實,可曲婉婷卻一直喊冤,聲稱她的媽媽是一個好母親,給了她最好的生活。這噁心到網友們,拿著貪汙人民的錢給她花,她還花得心安理得。
貪汙是事實,不要每一年都來噁心網友
《人民的名義》大風廠的原型就是她媽媽貪汙案,她媽媽貪汙了3.5億,搜颳了多少民脂民膏,多少人因為她母親貪汙而選擇自殺。她媽媽私吞的安置費,那些下崗工人沒錢吃飯,熬不過去就上吊自傷,有的全家吃老鼠藥死了,多少條鮮活的生命因她而去。她的命是命,那些下崗工人的命就不是命。
六年了,每一年都要在微博上發文噁心網友又是為什麼呢?從事發之日曲婉婷就開始在公共社交平臺為她母親張明傑喊冤,說她母親這些年養大她有多麼不容易。這些年她母親給了她最好的生活,不管她是用哪種方法手段,張明傑於她而言是個好母親。
曲婉婷所說張明傑和我們所了解的張明傑仿佛不是一個人。但是事實終究是事實,無論她怎麼說都改變不了她母親貪汙的事實,也挽回不了因她母親而自殺的人的生命!
曲婉婷所謂的「正義」是什麼?
她的微博發文很可笑,也很令人氣憤。她覺得母親冤枉的,無視那種種證據。她認為自己伸張的是正義,相信法律。可是不就是正義、法律才將她媽媽所犯的罪意義伸張的嗎?她現在所尋求的正義法律又是什麼呢?
她的每一次發聲都會引起網友們的憤怒,一次次舊事重提,揭開那群人的傷疤。事發之後她從未道過歉,拿著她媽媽貪汙的錢在國外享受,每年定時提醒人們她媽媽的事,這種做法難道不應該封殺嗎?
在接受國外媒體採訪時被問及誰是自己童年英雄,聲稱自己的媽媽是英雄,一個勤奮的人。這樣貪汙人民的財產的「英雄」是她英雄,而曲婉婷這樣在外污衊自己的祖國,也讓人覺得太不要臉了。
其實,她媽媽有沒有貪汙都過了這麼些年,她自己心裡會不知道嗎?她也不在乎其他人過得好不好,自己媽媽的行為給別人帶來了多大的影響。她只在乎她自己,只在乎有沒有錢花,這麼多年她為什麼不回來,不就是最好的證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