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稱也自己是受害者,不承認合謀,她到底是不是殺人女魔頭?

2020-12-22 國諮律所

1996年至1999年期間,勞榮枝與法子英(已被執行死刑)採取以勞榮枝坐陪侍小姐物色對象,由法子英對物色對象施行搶劫。公訴機關表示,勞榮枝共參與4起綁架、搶劫、故意殺人案件,參與殺害5人,並搶劫大量錢財,犯罪事實清楚,應當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天,南昌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等罪一案。「小木匠」的妻子朱某作為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當事人也參加了庭審。

面對檢方的指控,勞榮枝當庭認罪,但不認可部分指控,勞榮枝表示其是受到法子英威脅,並沒有殺人的故意,且沒有合謀的行為。

「當時我被是被法子英騙到了外面,法子英不僅不讓我去找工作,還逼迫我去坐檯,但我骨子裡不認可這種齷齪的事,瞧不起用不正當手段賺錢的行為。後來我希望和法子英分手,他不僅不同意,還威脅我說敢分手就向我的家裡、單位散播我賣淫的消息。期間,我曾兩次墮胎。其中有一次,在我墮胎當天他還侵犯我,我也是受害者。雖然起因不一樣,但是確實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結果,我對受害人家屬表示道歉。我做過的我都承認,我也有推卸不掉的責任。20年裡我隱姓埋名,過著暗無天日的日子,充滿了恐懼。我想坦坦蕩蕩地做人,我想做個好人,我想贖罪,我表示道歉。」勞榮枝含淚道。

在詢問過程中,公訴人提到勞榮枝的當庭供述與其向公安機關供述內容多次有出入。對此,勞榮枝稱,做的事情她都承認,但是確實不存在故意的情節,在南昌的時候已經和法子英分手。之後也多次勸阻過法子英,但法子英卻始終對其進行威脅,她害怕所以不敢報警。「我是他的性侵工具,也是他的賺錢工具。在新聞裡看到法子英被槍斃心裡很高興,為民除害了。」勞榮枝說。「我今天站出來說這些也不是為了洗脫罪行,而是要還原真相。」

勞榮枝案僅有合肥被害人小木匠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約135萬元。勞榮枝表示願意賠償,但其僅有3萬多元。

【國諮評論】

本案中,雖然勞榮枝在庭審中的表述是否說謊我們不得而知,但其在法庭上進行刑事自訴是法律賦予她的權利。(包括她的法律援助律師)

今天,勞榮枝多次在庭上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當年是受到了法子英的威脅,並沒有殺人的故意,且沒有合謀的行為。這也就意味著她的看似是認罪,實際上是把自己放在了「從犯」、「脅從犯」的位置上,我們且看法律對脅從犯和脅從犯的的解釋。《刑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第二十八條規定,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勞榮枝案發生在二十年前,被害人和法子英也都已經死亡,由於時間間隔久遠,又限於當時的偵查技術和取證技術,能夠直接或者間接證明勞榮枝殺人的證據應該很少。有些證據經過20年後已經滅失而無法取得。靠間接證據形成鏈條指控暴力犯罪判處死刑,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這位曾經逃亡23年、像謎一樣的女人,是否真的是「殺人狂魔」、「蛇蠍美人」?我們明天且看檢方所提交的證據,是否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值得一提的是,二十年前,法子英曾在一審時,連續7次為勞榮枝開脫,這也直接加大了當時警方調查取證的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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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勞榮枝不認可合謀的事實,且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一直受法子英威脅,「我是他的性侵工具,也是他的賺錢工具。」「我也想對受害人和我的家人表示道歉。」勞榮枝當庭說。12月21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勞榮枝受審。
  • 媒體眼中的「勞榮枝案」:女魔頭與受害者
    2019年11月,勞榮枝在廈門一家商場內落網,直至2020年12月20日開庭前,多數媒體都以「女魔頭」來代指勞榮枝,例如:《背負7條人命逃亡20年後落網!「女魔頭」勞榮枝下周受審》(中國青年網)、《審判勞榮枝:"殺人魔頭"還是「無知少女」?》(新京報)、《「女魔頭」勞榮枝,剛剛受審!》(澎湃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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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勞榮枝受審現場:「未與法子英合謀!不認可罪名!」指控中,勞榮枝主要負責物色對象,然後捆綁受害人手腳,翻找財物,持受害人存摺取款等。大量市民到場參加旁聽對於指控的罪名,勞榮枝首先就予以否認,辯解稱沒有合謀,都是被法子英逼迫的,自己也是受害者,希望社會改變對她的女魔頭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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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勞榮枝不認可合謀的事實,且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一直受法子英威脅,「我是他的性侵工具,也是他的賺錢工具。」「我也想對受害人和我的家人表示道歉。」勞榮枝當庭說。攝影/上遊新聞記者 時婷婷勞榮枝對部分犯罪事實不認可,稱自己是法子英的性侵和賺錢工具面對公訴機關指控,勞榮枝表示,對於指控的犯罪事實不認可,其是受到法子英威脅,並沒有殺人的故意,且沒有合謀的行為。「但是我做的事情我認可,我也想對受害人和我的家人表示道歉。」勞榮枝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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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語氣平緩,聲音輕柔,但是混亂的邏輯難掩神情慌張。勞榮枝稱她1995年12月辦理停薪留職1年是受到了法子英的誘騙,法子英欺騙她「外面的錢好賺」。勞榮枝將自己描述為不成熟的無知少女。她多次向法子英提出分手,法子英不肯,並稱分手就報復她的家人。這與此前公開報導中的是勞榮枝的英雄情結和慕強心理「引誘」著她靠近法子英的說法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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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榮枝受審首日直擊:否認合謀殺人,倖存者稱曾遭其持刀威脅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衛佳銘  46歲的勞榮枝身穿一件綠色薄襖,端坐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被告人席上,這是她潛逃20年後,首次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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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 9 時許,備受關注的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一案正式開庭審理,勞榮枝穿著灰白色上衣出庭受審,並對一旁的合肥被害人家屬鞠躬道歉。目前正在進行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涉及南昌,溫州,常州,合肥四地。對於指控的罪名,勞榮枝首先就予以否認,辯解稱沒有合謀,都是被法子英逼迫的,自己也是受害者,希望社會改變對她的女魔頭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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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勞榮枝不認可合謀的事實,且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一直受法子英威脅,「我是他的性侵工具,也是他的賺錢工具。」「我也想對受害人和我的家人表示道歉。」勞榮枝當庭說。攝影/上遊新聞記者 時婷婷勞榮枝對部分犯罪事實不認可,稱自己是法子英的性侵和賺錢工具 面對公訴機關指控,勞榮枝表示,對於指控的犯罪事實不認可,其是受到法子英威脅,並沒有殺人的故意,且沒有合謀的行為。
  • 勞榮枝稱除了炒股沒有做過錯事 自己不優秀但善良
    「女魔頭」終究是憑感性判斷給出的標籤,法律層面的定性,則要審慎得多。庭審中,南昌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勞榮枝涉四起犯罪事實,分別是: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溫州市、江蘇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與法子英(另案處理)共同實施故意殺人、綁架及搶劫犯罪。而勞榮枝則打出了幾張牌:一、自己也是受害者。
  • 勞榮枝自稱「沒有合謀」,僅有3萬多元賠償
    在庭審中,勞榮枝當庭翻供,尤其對指控她殺害多人的犯罪事實不認同,當庭供述與此前在偵查階段的口供並不一致,勞榮枝表示,在檢方調查階段,很多問題是經辦人員讓其回答是或否,很多不是她的原話。勞榮枝在庭審中透露自己曾患癌症,勞榮枝稱,在法子英案件中沒有披露的常州案也是她自己交代的。
  • 勞榮枝否認合謀殺人:我是被脅迫的,但這些疑點說不過去
    南昌市檢察院指控,在1996年至1999年期間,勞榮枝和法子英共同謀劃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綁架、搶劫、故意殺人案件,其中勞榮枝參與殺害5人,並搶劫大量錢財。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後,勞榮枝當即表示「不認可」,她稱合謀不存在,自己也是受害者,參與作案是遭到法子英的脅迫。
  • 勞榮枝拒不認罪,表示自己被性侵和脅迫,她到底是天使還是惡魔?
    備受關注的勞榮枝一案今天商務再江西省南昌中院審理,審理過程中勞容枝對檢方指控的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四起犯罪並不認可,她表示自己並沒有與法子英合謀,以上所有的犯罪行為都不是自己的本意,自己也是被法子英性侵和脅迫的受害者。同時,對於被害人小木匠家屬提出的135萬民事賠償,勞榮枝表示願意賠償,但是自己僅有3萬多元財產。
  • 殺人女魔頭潛逃20年終落網,親屬:我們願意無條件向被害者道歉
    2020年12月21日上午,「殺人魔頭」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一案在江西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996年到1999年,在這短短的三年時間裡,法子英夥同勞榮枝在南昌、溫州、合肥等地犯下了滔天惡行。
  • 庭審第二天,勞榮枝當庭翻供,不認可合謀的事實
    勞榮枝:不認可合謀的事實逃亡多年的勞榮枝在廈門落網後,該案件引發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庭審時,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實,46歲的勞榮枝不認可合謀的事實,否認曾參與謀殺3起命案中的7名遇害者,亦否認在另一起綁架案中捆綁、恐嚇和施暴。檢方、勞榮枝及其辯護人、遇害者家屬及其代理人等圍繞相關犯罪事實交鋒激烈。
  • 涉7條人命,勞榮枝出庭受審,哭訴自己也是受害者,拒認合謀事實
    12月21日上午,勞榮枝涉嫌故意殺人、綁架、搶劫一案在江西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記者參加了案件的旁聽。法庭審理中,檢察機關指控勞榮枝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四起犯罪事實,涉嫌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勞榮枝對罪名不認可,表示其未與法子英合謀,不是自己的本意。法庭上,勞榮枝對被害人家屬道歉。
  • 「女魔頭」勞榮枝,稱非常同情受害者家屬,如果可以想眾籌賠償
    就在11月28號上午,逃亡20多年的勞榮枝在廈門一商場被警方抓獲。此人極其狡猾,在面對廈門警方時絲毫不慌張,謊稱自己是南京戶籍,名字叫「洪某嬌」,意圖掩飾自己的真實身份。警方對其做了DNA對比,鐵證如山,容不得她不承認。12月22號,她因殺人綁架等罪名在法院繼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