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蛇傳》是在中國家喻戶曉的傳說,被無數次改編成影視劇和戲曲,其中最著名的當屬上世紀80年代李炳淑主演的京劇電影《白蛇傳》、上世紀90年代張曼玉、王祖賢主演的電影《青蛇》及趙雅枝、葉童主演的臺灣「說唱」電視連續劇《新白娘子傳奇》。除此之外,幾乎所有的地方劇種都有自己版本的《白蛇傳》。在這些藝術作品中,法海無一例外地成為「反一號」,他無情地阻撓白娘子與許仙的愛情,甚至不惜動用「國家機器」(天兵天將),使用暴力手段,最終將白娘子壓在雷峰塔下。
法海為什麼要執意與白娘子過不去?這源於法海的信仰,也源於天庭的制度安排。在法海的信仰裡,人與妖是不能通婚的。在天庭的律條中,人與神仙都不可通婚,更何況妖呢。從順序上說,應該是天庭的制度安排在前,一直這樣執行下來,最終成為了法海們的信仰。也就是說,如果一項制度天長地久地執行下去,就不光是外在約束人們行為的律令,也會內化為人心中的信仰。君臣父子、長幼有序,許多來自統治階級的律令,最後都成為了社會上的道德追求和人們的信條。
那麼人與妖不可通婚,有沒有一定的合理性呢?應該說還是有的,否則法海執行起來也不會那樣的理直氣壯。其一,人和妖是不同的物種,人和妖通婚,難保不產下人不人妖不妖的怪胎(人妖?)。人是人他媽生的,妖是妖他媽生的,人妖結合的產物,如何面對「你媽貴姓」的詰問?其二,妖中雖然也有好有壞,但畢竟「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以人類的直觀感受與天庭統計局的大數據而言,妖傷人的次數要遠高於妖幫人的次數(當時的天庭統計局的統計數字水分較少,人們對天庭統計局的數字還是比較信任的)。當時流傳於民間的人妖故事版本一般是這樣的,妖幻化成美女與人結合,或是運用妖術於不知不覺中,或是使用暴力手段,吸取人的精血,奪取人的性命。這些故事中也許有對妖的妖魔化成份,但估計也是有事實做支撐的。雖然謊言重複一千遍會成為真理,卻無法長時間地蒙蔽民眾。因為人民的眼睛還是蠻雪亮的這樣子。白娘子與許仙真心相愛,這只能算是人妖戀中的另類,所以白娘子和許仙都無法說服法海。如果法海手中沒有掌握制度與程序的正義,他也無法順利搬動那麼多的天兵天將。
制度從來都不是對所有人都有益的,總有一部分人要成為制度的受害者。評價制度的好與壞,關鍵有二,一是看受益的人與受害的人相比是多是少,二是受害人的利益損失,是否在可接受的範圍之內。白娘子就是人與妖不可通婚制度的受害者。人與妖是否可以通婚?要對通婚的後果做一番科學的考量,再做制度上的定奪。如果人與妖通婚沒有對其他人造成傷害,並且是在雙方知情、自願的基礎上,那麼制度就不該對其橫加幹涉,哪怕通婚後會對人這一方造成一定的傷害(如減壽)。也就是說,在不妨礙別人自由的基礎上,人應該有充分的自由。我們對自由的認識,有過一個從禁錮到開放的過程。從古代的男女授受不親,到自由戀愛,到對同性戀的寬容,社會是在不斷進步的。白娘子如果生活在當下,可能會成為人們議論的話題,但相信至少不會被壓在雷峰塔下。至於白娘子可能會給許仙帶來些傷害,如折他的壽數。只要許仙自己願意,我們也無權幹涉。吸菸也會損害人們的健康,但只要不用二手菸傷害他人,我們也沒有權力幹涉。
白娘子追求愛情,這權利是正當的,但她變成美女誘惑許仙,又使這正當性蒙塵。她因喝了雄黃酒而現了原形,嚇死了許仙,之後的仙山盜草,只是對自己做了錯事的補償,不應該成為功勞。法海趁許仙去金山寺還願,告之詳情,這些都是無可厚非的,許仙有權知道真相。許仙滯留金山寺,並不是說他對愛情不夠堅定,畢竟在他的人生經歷中沒有人妖通婚這一課。他做一番思量與定奪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去與留應該由許仙自己定奪,法海不該將他軟禁在寺裡,害得白娘子水漫金山,遭殃的還是周遭百姓。
許仙得知妻子的真實身份後,並沒有變心,而是真心與其過上了平民百姓的日子,許仙真男兒,說明白娘子沒看走眼。白娘子並不依靠自身法力謀取不義之材,而是開藥店,既救死扶傷,又有了生活來源,說明她本質上是個好妖。此時法海再加幹涉,就只剩下道德大棒,沒有多少正義性可言了。不過也許是佛法講究不殺生,法海並沒有取白娘子性命,只是把她壓在雷峰塔下,更沒有斬草除根。這就為自己的將來留下了隱患,在傳說的不同版本中,法海都沒有得到好報。一說被許仙與白娘子的孩子幹掉,一說被修煉成三昧真火的小青燒死,還有一說是被天庭追殺,最後躲在蟹殼裡成了蟹黃。最後一種版本源於魯迅先生的雜文《論雷峰塔的倒掉》,奇怪的是在這裡天庭的角色轉變,先是幫著法海收拾白娘子,後來又回過頭來收拾法海,據說是法海欺騙了天庭。如果後一種版本成立,那麼原因有二,一是天庭也許並不在意天下幾個小妖的折騰,倒是在意法海這樣的大法師(公職人員?)的忠誠度;二是天條也並不是一慣無情,因為中國的原則歷來都是有鬆緊度的。
總之,法海與白娘子的PK,是以兩敗俱傷的結局收場的。國家機器的手伸得太長,道德的大棒舉得太高,人民的生活都不會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