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點憤怒。
昨天看完譚松韻母親案件的庭審,就一直很氣。
但是有時候又害怕因為輿論的過度關注,會給譚松韻帶來壓力和不好影響。
想到之前譚松韻的新聞上,就因為被營銷號惡意篡改了時間。明明譚松韻的媽媽出車禍在醫院,譚松韻陪著媽媽,結果卻造謠說譚松韻在媽媽生病期間還出去和歐豪吃飯。
最後還是何老師在《嚮往的生活》上站出來解釋的。
譚松韻的媽媽自從車禍去世之後,譚松韻也不止一次被說「吃人血饅頭」。
《以家人之名》熱播,有一個片段裡,是譚松韻飾演的李尖尖,看見流星跟天上的媽媽揮手。之後很多營銷號都轉了這一段.....結果被說成是劇方炒作。
昨天譚松韻的粉絲都在說:「希望不要過度關注她,不要關注她的私生活,不要總揭她的傷疤。」還希望記者不要追著譚松韻拍。
我理解粉絲的訴求。
本來如果這是一個正常的案件審理,我也不會多提,但是昨天的庭審現場,看的讓人窒息。
2018年12月31日晚上,譚松韻的媽媽在聚會結束後的路途中遭遇車禍,一行三人全被撞到。譚松韻媽媽的傷勢最為嚴重,當晚就做了緊急開顱手術並被轉至ICU進行搶救。
譚松韻接到消息後就第一時間趕回老家。但是經過20多天的搶救,譚松韻的媽媽還是離開了人世。
譚松韻的媽媽23號去世,25號,敘永縣警方發了警情通報。
該案發生後,明明第二天就鎖定了嫌疑人馬某,警方沒有直接逮捕,而是多次勸投,最後馬某在家屬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自首。
嫌疑人自首後對嫌疑人進行抽樣送檢,發現嫌疑人馬某有飲酒行為。
也就是酒後駕駛,還肇事逃逸。
庭案現場,還公開了一段監控視頻,是馬某在敘永當地一家夜宵店和朋友用餐的畫面。
光現場的視頻來看,馬某喝了七杯啤酒才走出去這個飯店。在法庭上,和馬某一起喝酒的朋友發言特別好笑,說:「他們不知道那是酒還是水。」這麼明顯的黃色,你說是尿還能隱瞞一下。
而且庭審還證實,馬某在這個局之前還有一個和朋友的KTV局,但是馬某隱藏了這個經歷。據飯店的服務員證實,馬某到達飯店就已經是醉酒狀態了。
也就是上一個KTV局不知道喝了多少酒,之後開車到了第二個局,又喝了7杯啤酒,之後開著車撞了譚松韻的媽媽等三人。
另外公訴書上還顯示,馬某的尿檢結果呈陽性,馬某不僅酒駕,還涉嫌毒駕。
毒駕比酒駕要更嚴重。
撞完人的馬某,直接就開車走掉了。肇事逃逸的路線圖是一個環形。
馬某在逃逸後,還給朋友打了電話,讓朋友去敘永縣人民醫院查看傷者狀況。
在得知傷者有生命危險後,馬某凌晨回家取了衣服,和朋友一起逃亡至瀘州避避風頭。為了避免被警方追查到,他還在途中將手機丟入了江中。
事發第三天,即2019年1月2日,在警方的勸投下,馬某才投案自首。
而從投案自首後到庭審,更是謎一樣的操作。譚松韻的後援會整理過庭審的一些疑問。
首先網友的憤怒有80%是針對被告人馬某。馬某在庭審過程中的坐姿是這樣的,他這個坐姿不是他撞死了人,是別人欠他錢一樣。
而且在庭審現場,一會兒說尿急,一會兒喊腰疼,還說不休庭就在庭上大小便,庭審沒辦法,只能休庭10分鐘,馬某就是公然藐視法庭。
而且馬某一直都在信口雌黃。
對於KTV喝酒,馬某之前拒不承認。
對於肇事逃逸,馬某的說法:「第一次犯事,害怕、有僥倖心理才跑的。」
對於尿檢陽性,馬某的說法:「我沒吸毒,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呈陽性。」
可恨的是馬某的每一個說法背後,又有一群「幫兇」。
因為尿檢呈陽性的證據丟失了。取樣警官說,「因為隔得比較久忘記了」,並多次表示「記不清楚」「想不起來了」,這一份證據就這樣憑空消失了。
辦案人員說,只採集了剛夠檢測的量,按照流程來說,現在是沒有證據證明他吸毒的......
案發時是否吸毒,能夠直接左右對嫌疑人量刑的判定。但現在,證據丟失,嫌疑人不承認,好像突然就沒有其他方法去證明了?你說這讓不讓人憤怒?
而且除了譚松韻的媽媽,還有兩個受害者,一個62歲的受害者陳某,在這次車禍中重傷致殘。
受害者陳某的兒子在庭審也表達了他的訴求。
聽了陳某兒子的發言,簡直更憤怒了。陳某62歲,被撞後全身腫脹地躺在病床上,眼神呆滯地痛苦呻吟。一年半過去了,仍然沒有康復。
之前幽默樂觀後來非常抑鬱悲觀,陳某的兒媳婦在陳某出事的時候已經懷孕5個多月,因為來回奔波,不幸流產......
受害人經歷了那麼多,可是馬某和馬某的家人呢?沒有得到應有的救命錢,沒有得到道歉,得到的是最冷漠的回應。而且受害人家屬和馬某的父親溝通的時候,居然抱怨說,是因為你們所以才讓馬某在監獄裡過了春節!!!
沒有一句道歉,沒有一句對不起。還光想著過春節?這說的是人話嗎?別人的家庭不是家庭,只有你的兒子沒有過春節嗎?你的兒子配過春節嗎?
什麼樣的父母養育什麼樣的孩子,這句話真是很好的諷刺。
而譚松韻在庭審上,也作為受害人家屬,說了幾句話。很簡單的幾句話,但我卻能夠感受到譚松韻情緒的克制。
「我天天都在治癒自己。」
「我每天都在想她。」
「我就希望我的家鄉能夠還我媽媽一個公道。」
在《嚮往的生活》裡,譚松韻就說過這麼一句話:「希望下輩子,媽媽可以做我的女兒。」
很多人覺得,這場案件,是因為譚松韻而備受關注。但你以為譚松韻作為一個明星,會有特權嗎?反而不是。
據資料顯示,馬某是有前科的。2010年,年僅二十歲的馬某就曾因聚眾鬥毆,被敘永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期四年。
馬某的父親是當地縣委宣傳部的一名官員。
而且這個案件,據爆料,馬某父親一直希望受害者家屬接受賠錢,不要堅持告,是譚松韻一直堅持。
今天看到新浪娛樂的報導。有記者採訪到馬某的父親,馬某說的是表示事故發生後就賣掉了重慶的房子,聯繫三個受害者家庭希望賠償醫藥費,只有一家接受了賠償,另外兩家不接受現金賠償。
這個其實不衝突。馬某的父親就想花錢了事,不想走司法程序。可是受害者的家屬有自己的堅持。目前,譚松韻向馬某提出501萬的死亡賠償金,另外兩名傷者也提出30萬餘元和111萬餘元的賠償要求。馬某當庭表示願意用所有財產償還。
不管賠償多少,譚松韻缺的也不是那500萬.....500萬也換不回她的媽媽。
現在突然覺得,還好,還好譚松韻是個明星,她不是一個普通人。跟有些連醫藥費都付不起的普通人來說,她能出得起錢找優秀的律師,也有人脈能給自己更多的幫助,能夠讓案件受到更多社會關注。
明星尚且維權艱難,可想而知普羅大眾更是艱辛。
就像譚松韻經紀人說的那樣,希望法律不要讓善者失望!等待法庭公正的判決,還一個公道。
真的有點心疼譚松韻,好想像張子楓一樣,努力地抱抱她,給她溫暖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