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總是沉浸在某乎的各種八卦話題之中不能自拔,今天就看到了一個比較火的提問,饒有興趣我就點進去看了。
圖 | 問題截圖
女朋友養了9年的貓,可題主很不喜歡貓,現在女友放話說如果題主不接受她養貓,就不結婚了。
因為在其他回答裡面,這位題主也透露了一些他們在一起的過程。
圖 | 答案截圖
對象不喜歡自己養的寵物,要不要送走?
作為一個愛寵人士普通鏟屎官,我還是覺得養寵物其實對情侶之間的相處有著非常好的正面作用。
就好像我和女友產生矛盾的時候,互相都不理對方,但是可樂就會衝過來扒我,憂心忡忡的看著我倆,然後我只能在它的催促下,過去道歉!可樂也是為了我們之間的感情操碎了心。
我覺得各位姐妹應該心裡都會有自己的答案,我個人是很喜歡寵物的,可如果要是在兩人談戀愛的過程中,我提出這個要求對方產生了非常強烈的不適感,那我肯定會考慮對方的感受,不會選擇養寵物。
畢竟養寵物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而且情侶養寵物一定要做好全面的溝通,否則遭殃的不僅是寵物,兩人的感情也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可是如果是在戀愛之前就已經養了很久的寵物,我一定會在交往初期的時候了解對方是否能接受我的寵物,如果不是喜歡寵物的人,我認為還是要慎重考慮。
你不能強迫別人愛你的寵物。
這句話反過來說也是一樣,你不能強迫別人為了和你在一起,放棄他的寵物。
本來以為這是一個因為生活習慣而造成分歧的問題, 只是讓我想起了楊笠那句:男人明明那麼普通,卻為什麼可以那麼自信?
可當我看到了這個題主回復了其中一個匿名網友給他的方案,我不禁想感嘆:
這個男人不禁普通且自信,甚至還有點惡毒!
圖 | 答案截圖
為了能讓女友和自己結婚,並且能夠順理成章的將那隻貓遠離他們的生活,樓主竟然會認同這個回答裡的方法,偽造一場精心的意外,讓那隻貓自動消失在他們的生活。這倒不失為一個不用正面和女友發生衝突,就可以讓貓離開的他們的生活的完美方法。
可這個男生卻沒有想過,謊言終有一天會被識破,當女生知道了自己9年的貓被男生用計走丟的時候,還能面對這個「枕邊人」嗎?
這件事最重要的一點是,明明在戀愛之初知道女方有一隻貓,當時不喜歡我覺得就可以去溝通,如果真的無法接受,完全可以儘早分手,可男生卻在戀愛的時候,對這件事兒放在心裡從不和女生說,卻在結婚前夕自動認為,他不喜歡這隻貓,又怕女生不同意就私自進行處置。
從道德方面來說,這個男生完全漠視了貓的生命,無論是開窗或是開門,對這貓來說都將是一場災難。
其實這裡面還有一個更深的問題,就是男生對女生的態度。
貓是女生花了9年的心血養的寶貝,男生會在網上問網友該怎麼辦,那肯定也是了解女生對貓的感情很深厚。男生不和女生商量應該也是知道貓在女生心中佔了很重要的位置,可對於一個要相伴一生的對象,面對她喜歡的寵物,出現的不是愛屋及烏,而是機關算盡,這不由得讓人覺得膽寒。
其實貓更像是女生的自由意志,在男生看來,如果女生的自由意志和自己的喜好發生衝突,那唯一的解決方式就是扼殺。
而且不會進行溝通,是一種非常不尊重女生的表現。
今天是養了九年的貓,明天是你還是不要上班了,在家帶孩子吧!後天是你出門不要穿太露,一步一步扼殺掉女生的所有自由,變成一個只能依靠男人過活的工具人。
可能我所說的有些言過其實,也可能會有人說,這不就是一隻貓嗎,何必要上升到這麼嚴重的地步。
這是貓的事,也不僅僅是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