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
很多情侶戀愛期間卿卿我我,但只要一談婚論嫁,把雙方父母牽扯進來,關係立即直線下滑,甚至分手。
家族之間不同的習俗傳統,加之對自家孩子的偏愛,很多父母會以自私的個人角度,親手給兩個孩子打造出種種難題。
但往往,相愛的兩個人總是抵不過血緣關係的籌碼,掙扎一番後如果還是沒人肯讓步,很有可能就一直較勁或直接走散了。
談戀愛時,你足夠好就可以;但結了婚,即便你好,但你父母的做法總是令人不快,很多人還是會選擇離開。
二、戀愛更任性,不愛了就會分手;婚姻更多慮,過不下去往往還總是「對付過」
戀愛是任性的,是單純的。雙方的目的很明確,一切努力都圍著「愛」轉,愛情消失了,也就沒什麼可堅持的了。
但婚姻的支撐則更多更難割捨,除了愛情,還有雙方現實生活和長期相處積累的連結。哪怕有一方犯了原則性的錯誤,但另一方權衡利弊後,還是會選擇忍氣吞聲,將就對付。
三、戀愛是「情緒之愛」;婚姻是「理性之愛」
通常來說,兩個人戀愛期間,情緒之愛所佔比例會更大。你們對彼此的感覺,充斥著荷爾蒙的吸引,充斥著激情和幻想。哪怕現實條件不允許,性格不合適,兩人還是願意不厭其煩地陷入虐戀苦情劇,難捨難分,相愛相殺。
而婚姻則更趨於理性思考。兩人的目光不止投向彼此,更投向共同面對的生活。所以, 現實問題就顯得格外重要:性格是否合適,是否門當戶對,三觀是否一致等等。很多人在權衡所有利弊後,寧可選擇一個並算不上多心動喜歡,但條件與自己很匹配的人結婚。
四、戀愛時,女生總是被偏愛;但結婚後,女生總會付出更多
戀愛時的女生像上級,總會有意無意地給男生下達各種考驗。生氣了要求被哄,不講理也要被包容。因為女生深知自己處於一個隨時可退的角色,如果對方表現得不盡人意,那就拜拜下一位。
但結婚後,多數生性傳統的女生會被激發出一種前所未有的母性和責任感。她們做的越來越多,要的越來越少。如果生了孩子,辭了工作,賭注就會下得更大,更加謹慎地珍惜當下所擁有的。
不知不覺中,女生很容易走向關係的低位,但往往年輕的男生思考簡單,貪玩無厭,他們則樂於接過所有好處,將計就計地恃寵而驕。
五、戀愛時,總是試圖改變對方;結婚後,更加試圖包容對方
相對而言,戀愛更像是滿足自己私慾的關係:你要對方的做法是愛你的,是替你著想的。所以你總是渴望對方能為你改變,去契合自己的形狀。
而婚姻更像是兩個人的契約,很多人會逐漸認清事實:與其想著整改對方,不如自己包容來得更容易也更長久些。所以雙方則更傾向於選擇一種和平共處的方式——沒有戀愛時那種對「愛」的執念了。只要表面相愛無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更能維繫感情的健康。
六、戀愛是自然選擇,婚姻是社會契約
兩個人兩情相悅後在一起,本質原因是性吸引力。沒有任何外界條件作為加持和推動,只是單純的愛上了,然後在一起。
婚姻顯得更加落地,它的目的不是取悅自己,而是多了一層「服務社會」的影子。隨著時代洪流,建立以家庭為單位的社會推動力,本質上是一種社會契約。
七、戀愛只需要情感生活,但婚姻則需要考慮柴米油鹽
兩個人戀愛,更多的目標是怎麼在一起玩得開心。今天去哪吃,明天去哪買,後天去哪旅遊。情感生活支撐起了絕大多數的時間,連吵架也都是甜的。
但結婚後,生活不只有甜的一面,更多是雜七雜八帶來的焦慮感。孩子什麼時候生,生了誰來帶,去哪所學校... ...
所以,戀愛時期美好溫柔的那個人,總會在結婚後變成暴怒的「母老虎」,斤斤計較的「大媽」。不是因為人變了,而是所面對的生活狀態不同了。
八、戀愛考驗的一個人的魅力,婚姻考驗的則是一個人的綜合實力
戀愛的支撐點,主要是個人魅力:你足夠優秀,足夠事業有成,足夠魅力四射,很容易就死死地吸引住對方。他甚至願意為你委曲求全,也甘之如飴。
但婚姻則不同了:你的個人魅力固然重要,但處理雙方感情的能力更加重要。你不僅需要有足夠的情商,穩定的情緒控制力,還要有不俗的承受力和懂得合作奉獻的精神。
簡單來說,戀愛可以是一場崇拜:對方可以高高在上,可以遙遙領先,哪怕視你為信仰,也願意頂著壓力跟自己愛的人在一起。
但婚姻則是一場協作:你的高高在上和遙遙領先都要建立在合作共贏的基礎上,如果你長期沒法提供給對方想要的,沒法相互扶持著一起前進打怪,那麼雙方很難攜手一生。
婚姻是戀愛的升級模式,有些人不得不在這個過程中捨棄些執念,用以換取婚姻必需的營養。所以往往,從情感角度來說,許多婚姻是「殘忍的」,但這些殘忍,又會為婚姻本身帶來基本的穩定和健康。
看似無比甜蜜的戀愛,和看似有些無趣的婚姻生活,還是有無數人義無反顧地撲向後者——因為我們願意跟愛的人一起分擔一起前行,儘管有苦有難,但兩個人心知肚明卻約定不放棄的倔強,才是給愛最好的結果。
我是深刻,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書籍《非暴力溝通 · 兩性篇》譯者,大連市心理協會會員,34歲,已婚已育,願意分享我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