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鋒
湖北省紀委近日一期通報,將荊門黑社會背後保護傘公之於眾,讓人們看到以京山人郭華為首的29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背後,是由荊門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鄒平、刑偵支隊原支隊長羅芝林、交警支隊原支隊長陽勇在給他們充當保護傘,方使他們才敢稱霸一方,為所欲為。
荊門市公安局三名位居重要崗位的幹警是如何深陷黑社會組織之中的呢?據報導,這次警方打掉的以郭華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於2002年。這年6月,28歲的郭華刑滿釋放,但其不是正常回歸社會,而是長期從事賭博活動,並通過請客吃飯、給好處費等方式籠絡了一批人。其開始在荊門稱霸一方,則始於2003年10月,郭華帶人砍傷「斧頭幫」兩名成員,致「斧頭幫」瓦解。由此看,這個涉黑組織,危害社會已經由來已久、長達十五年。而作為打擊犯罪,應該與涉黑組織勢不兩立的湖北荊門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鄒平,怎麼就成了以郭華為首的涉黑組織的保護傘了呢?我們不妨來看一組數據。報導稱,2010年,郭華因參與賭博被荊門市公安局掇刀分局抓獲,鄒平應郭華妻子楊玉琴請託,給該分局打招呼,郭華被免於處罰釋放回家;又過5年,鄒平應郭華請託,給市交警支隊打招呼,為其妻楊玉琴的私家車消除交通違章記錄並不予處罰;同年10月,鄒平又幫郭華的哥哥由強制隔離戒毒變更為社區戒毒。對於這一有前科的人的請託,鄒平怎麼會一而再再而三地滿足其要求呢?據法院查明,2005年至2016年,鄒平共收受郭華感謝費人民幣11萬元,美元5萬元。這一數據證實,作為公安局的一名副局長之所以接受一涉黑組織頭目的請託,就是因為兩人之間有金錢的交易。
正是警方人員和涉黑組織頭目之間有了金錢的交易,才使得警方不少人陷入其中,不惜違紀違法為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湖北紀委通報顯示,荊門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鄒平除了接受涉黑組織頭目的30多萬元賄賂外,還在短短6年間投資370萬元,從中獲取高息230萬元。而另一涉黑組織保護傘、荊門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支隊長羅芝林7年間,在涉黑頭目郭華處投資1007萬元放高息,獲利405萬元。青鋒相信,這可能只是郭華為首的涉黑組織以金錢開道腐蝕拉攏國家公職人員,讓國家公職人員為他們充當保護傘的冰山一角。否則,一個刑滿釋放人員憑什麼也不可能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多達29人,且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獲取巨額經濟利益,具有很強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長期稱霸一方的涉黑團夥。
這次湖北省紀委對湖北荊門涉黑組織保護傘曝光再次表明,一個時期,個別地方公安幹警充當涉黑組織的保護傘真實存在,且對社會帶來了不少危害。這有早前報導的廣東中山市賭博機泛濫屢打不掉的原因在於其背後有275名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其中公安系統涉案人員(含已調離)254人,處級幹部12人、科級幹部100多人相佐證。
據早前報導,中山市「老虎機」案發後,紀檢監察機關查明,公安系統涉案的254人中,公安分局一把手近10名,公安分局班子成員達34名,兩個公安分局警員幾乎全軍覆沒。可見,金錢對個別地方公安人員的腐蝕有多大,且讓多少人不惜違紀違法去充當這些以金錢開道的涉黑組織的保護傘。
透過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鄒平等三個警方高層和廣東中山市公安系統200多人為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這兩個案例,青鋒認為,各地公安機關應該以此舉一反三,徹底查一查公安隊伍中還有多少人深陷涉黑組織金錢包圍之中,查一查還有多少人還在為涉黑組織充當保護傘,並堅決果斷徹底地將這些保護傘曝光,並繩之以法,還百姓一片安寧,贏得百姓的更加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