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8日電 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8日對外通報「秋風2020」行動8起典型案件。在「掃黃打非·秋風2020」專項行動中,著力查處假媒體假記者假記者站幹擾基層社會秩序、侵害群眾利益問題,並針對利用自媒體從事虛假新聞、有償新聞等行為開展集中整治,嚴懲不法分子。8起典型案件如下:
——江蘇常州張某某等假冒記者敲詐勒索案。今年6月至8月,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假記者」張某某、王某等13名被告有期徒刑五年至九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四萬元至四千元不等;判處陳某某、項某某等3名被告有期徒刑九個月至七個月不等,緩刑一年,並處罰金四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經查,2018年11月以來,張某某、王某等人以南京紫悅雲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為依託,架設「人民日報市場報中國零距離」「中華時報社」「中國黨風廉政網」等3個假網站搜集負面輿情,假冒新聞記者從事敲詐勒索活動,先後作案40餘起,涉案金額數十萬元。
——河北邯鄲李某某等假冒記者敲詐勒索案。今年6月29日,大名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假記者」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經查,2018年至2019年6月,李某某偽造新聞記者證,夥同他人以輿論監督為幌子,利用「燕趙焦點」「邯鄲校園通」「河北太行網」等自媒體平臺從事敲詐勒索活動。
——河北石家莊郭某等假冒記者敲詐勒索案。郭某、馬某某等加盟非法組織北京「國際援助法治中國」欄目,招募多名人員開展敲詐勒索活動,先後作案30起,涉案金額50萬餘元。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目前,案件已提起公訴。
——黑龍江齊齊哈爾「12·10」假記者敲詐勒索案。今年8月,齊齊哈爾市富拉爾基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假記者」朱某某、曹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二年三個月,並分處罰金四萬元、二萬元。經查,朱某某、曹某某假冒「中國新聞播報社」記者實施詐騙活動,先後作案6起,騙取他人錢款12萬餘元。
——山西朔州「5·16」紀某團夥假記者敲詐勒索案。今年10月,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假記者」紀某、劉某某等5名被告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並處罰金四萬元至五千元不等。經查,紀某、劉某某等人建立「時代紀實新聞網」「時代紀實網」等網站和多個自媒體平臺,以炒作負面新聞為手段對多家企業及個人實施敲詐,先後作案5起,涉案金額37.5萬元。
——江蘇揚州「網絡大V」劉某某等人非法經營案。劉某某單獨或夥同黃某某,通過「陽光微視」等網絡平臺,先後發布虛假負面文章及視頻1197篇(個),文章閱讀總量2.8萬餘次,視頻播放總量85萬餘次,先後對全國158起社會負面敏感(案)事件進行炒作,對38起(案)事件有償編稿、製片,非法經營額59萬餘元。
——遼寧丹東邢某等組織「網絡水軍」強迫交易勒索案。邢某等人以開展「影視製作策劃」「經紀服務」等業務為掩護,糾集多名網絡大V組成「網絡水軍」,長期在自媒體平臺進行負面炒作,並以發起負面「集群炒作」和在直播平臺發起惡意「人海投訴」等手段相要挾,迫使「網紅主播」加入邢某組織的所謂「主播工會」,為邢某團夥「直播帶貨」牟利。目前,公安機關已抓獲7名犯罪嫌疑人,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天津侯某某假冒學術期刊詐騙案。今年8月,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侯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四萬元。經查,2019年11月以來,侯某某通過網絡發布「代發論文」等虛假信息,以在相關學術期刊發表論文為由,先後騙取多名被害人錢款達13萬餘元。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