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中等職業學校: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 2020 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0 號)的部署,現就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學、中職學校教師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推薦指標
(一)中小學校
2020年我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指標共分配152 名。各地要根據所分配的指標數等額向省推薦。省直管縣(市)、省直單位及中央駐皖企事業單位的附屬中小學,由所在市評審推薦。(具體分配名額見附件1-1)。
各地在推薦過程中應注意學段、學科分布,要加大對一線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疫情一線教師、援藏援疆教師的傾斜力度。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人社專技司函〔2019〕180號)「要向教育教學一線傾斜,評審通過的正高級教師中,擔任學校(村小、教學點除外)和教研機構領導職務(包括校長、副校長、校級黨組織正副職、教研機構正副職)的不得超過30%」要求,各地推薦時要嚴格把握校長、副校長、校級黨組織正副職、教研機構正副職申報比例。
(二)中職學校
各地、各校要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意見》(皖人社秘﹝2016﹞317號)精神,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教師職稱評審工作。
二、申報範圍和條件
(一)中小學
申報範圍:全省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教師和校外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的教師;幼兒園教師;各級教研、電教機構教研人員。
申報條件:按照《關於印發安徽省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發〔2016〕13號)文件中有關標準條件組織申報推薦。
(二)中職學校
申報範圍: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在教育教學崗位上工作的教師,與中等職業學校籤訂聘用合同且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業單位兼職教師。
申報條件:按《安徽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價標準條件(試行)》(皖教師〔2016〕13號)有關標準條件組織申報推薦。
三、申報評審工作程序
(一)教師個人申報
申報職稱評審的人員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符合申報中小學、中職正高級教師(講師)資格評審條件的教師均可申報。
(二)學校組織推薦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不超過3人)、專家(可跨校聘請)和骨幹教師代表組成的不少於7人的評審推薦小組,對申報教師任現職以來的師德表現、專業水平、教育教學業績和貢獻等進行全面考核,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鑑定。
學校要按照民主、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申報推薦,嚴格執行誠信承諾和公示制度。材料不真實、公示有異議且調查問題屬實的,不得推薦。推薦實行「師德問題」一票否決。經公示無異議後,學校出具公示證明(見附件7),將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報主管部門。
(三)主管部門審查
各市、縣(區)教育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申報人申報材料進行全面審核、嚴格把關,確保所有申報材料真實、完整。省直管縣(市)、省直附屬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申報材料由主管部門負責審核,按照屬地原則報所在市教育部門。申報材料原件經學校、縣(區)、市主管部門審核後退回。複印件上應註明:該件為原件複印件,審核人和審核日期,加蓋學校、縣(區)、市主管部門公章後有效。
(四)各市組織推薦
1.各市教育部門成立中小學、中職學校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推薦委員會,依據評審標準條件,中小學在省下達的分配指標內擇優推薦,中職學校在崗位結構比例內推薦。
2.各市教育部門在完成多種評價方式相結合的基礎上,組織考評課。考評課原則上採取講課、面試答辯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市所推薦的人選,必須提供由各市教育部門組織的有專家評委參與打分的講課、面試答辯錄像(報U盤),並將評委現場打分成績密封后加蓋公章,放入被推薦人材料袋內。
3.被推薦的中小學、中職學校教師講課、面試答辯的方案,須提前一周報省教育廳師資處,方案須徵得同意後方可實施。省教育廳根據各市講課、面試答辯的安排,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督查組赴各市、省直管縣(市)進行督查。
4.講課、面試答辯錄像視頻需轉換為mp4或flv格式,視頻文件命名應為「學校名稱-教師姓名-課程名稱」,視頻解析度需要高於720p(1280×720)。U盤用信封密封,封面寫上學校名稱-教師姓名-課程名稱。
5.各市、省直管縣(市)分別匯總所有申報中小學、中職學校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推薦人所選定的論文(論著)代表作,填寫《學術成果送鑑明細表》(附件5)。在報送代表作原件的同時,需提交複印件和電子稿,複印件提供發表論文期刊的封面、目錄和正文。複印件註明該件為原件複印件,審核人和審核日期,加蓋學校、縣(區)、市主管部門公章後有效。電子稿提供可複製的word或pdf格式均可,以作者姓名命名文檔,以U盤方式報送。封面寫上學校名稱-教師姓名-論文名稱。
6.論文鑑定由各市、省直管(市)縣教育局派專人送省教育評估中心進行鑑定。並向省教育評估中心提交「關於× × 市(校)教師職評代表作相似性鑑定送鑑材料電子檔已審核證明」(見附件8),論文鑑定結果由評估中心封密蓋章交省教育廳師資處。省教育評估中心聯繫人:徐光武 聯繫電話:0551-63635909。
7.申報人員繼續教育學習科目、公需科目、學時登記和學時專項驗證等事項,按照省人社廳《關於做好2020年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0號)執行。申報人員提供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學習每年不少於30學時,專業科目學習每年不少於60學時繼續教育學時。
(五)省教育廳組織評審
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授權,省教育廳組建安徽省中小學和中職學校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具體評審工作。評審前正高級評委會組成人員,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教育廳從評委庫中隨機抽選。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評審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評審結果進行審核批覆。評審結果分別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備案。
經批准具備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中小學、中職學校教師,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任手續,並兌現相應工資待遇。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材料報送要求
1.各地請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於規範報送中小學中職學校教師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材料的通知》要求報送材料。
2.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人社部門要高度重視正高級教師(講師)職稱評審推薦工作,提高職稱評審推薦工作的政治站位,認真落實逐級審核工作責任制,加強監督指導,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本著「民主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認真做好職評材料的審核把關和相關服務工作。
3.學校、縣(區)、市相關部門負責人要在評審表、鑑定表等表格的相應欄目籤署意見,實行「誰受理、誰負責、誰籤字」的管理責任制,確保申報人材料的真實性,對不符合申報條件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推薦。
4.各地要認真履行公示制度,在校、縣(區)、市進行三級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
5.職稱評審的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財政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5〕72號)規定執行。
(二)材料報送時間
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請於2020年11 月17日至19日將推薦人選材料報送省教育廳師資處。聯繫人:查榕寧,聯繫電話:0551-62815130,電子郵箱:sfc@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