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法,顧名思義就是語言的法則,經過人們長時間的使用,總結出的一套使用習慣或者說是規則,記住這些規則,並能很好地使用這些規則,就可以表達自己的思想了!但是,這裡有個問題,是先有規則,還是先使用,然後才有規則?這個問題不妨想想,大家從會說話時,是自然會說了,還是先讓人教規則,才會說?很顯然,是先會說,即使不上學,也能說話,也會說話,也能表達自己的思想,所以語法只不過是人們總結出的一套語言法則而已,它具有客觀性,也有主觀性,客觀性指的是人們天生就會說,這也是大自然賦予人類的特殊功能,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主觀性是指人們可以在先天的基礎上不斷地去完善它,規範它,使它表達得更好,更優雅,所以語言講究信達雅。
當然我們此刻不談信達雅,只談語法規則的問題,能把英語的基本規則搞清楚已經就很不錯了,特別在英語學習中,因為英語更是一種「形」合的一種語言體系,而中文呢,是「意」合的一種語言體系,什麼意思呢?就是英語靠句型結構來表達思想,一旦句型結構出了問題,很可能你的意思就表達不出來;但是中文呢,即使語法規則有問題,但也不太會影響你的意思的表達,此處可以看之前寫的兩篇文章:學了多年英語,始終不得章法,原來是沒有悟透這個「一」!
學了多年英語,始終不得章法,原來是沒有悟透這個「一」!
悟透英語中的「一」算入門,悟透「三」才是高手,所謂三生萬物!
所以在作文中,中文老師更注重的是你的立意,而英語中語法規則用得好,那種意味就會顯得好很多。前不久也剛剛寫過一篇文章,其中將12句合併成3句話呈現出來,文章連結如下:
別再傻傻的認為英語難學了,這些清楚了,你就是高手
但是不得不提的是,凡是規律之外也有特殊,語法更是如此,就在前兩天有朋友問到我兩個句子如下:
1.It is worth reading.
2.I can make sure that he will be the rest of my life.
問題如下:
第一句根據各大詞典上看幾乎沒有詞典將worth看作是介詞,而是形容詞,但卻說用法同介詞一樣,查閱一部分資料後有極少數的人給出的結論是形容詞後也可以跟自己的賓語因此這裡用了動名詞reading,另有一種說法是說,把be和形容詞共同看成謂語部分,reading做的是這整個謂語的賓語,但這兩種說法是否正確?語法上到底有沒有相關解釋,還是說本來就是存在爭議的。第二句中的that從句很常見,有很人解釋為是固定搭配,也有人牽強地說是原因狀語從句,還是相同疑問這可以是做sure的賓語嗎?
實際上通常來講,賓語只是對於動詞和介詞而言的,也就是動賓和介賓,其他詞後面一般是不涉及賓語一說的,因此第一句的It is worth reading,不能說是賓語,看成是worth的固定用法就好。第二句也叫賓語從句,後面能跟賓語從句的形容詞就那麼幾個,如:glad\happy\sure等。
綜上所述,規律之外也有特殊,語法時隨著歷史發展而發展的,用的人多了,便形成一個習慣,有的時候很難說為什麼,既然來自於生活,就有一種約定俗成的味道在裡面,這就像一句話說的那樣——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語法道理也是如此,最後被人們形成一個規範,拿來使用,所以以後遇到特殊的,規律之外的地方,特殊記住不失為一個辦法,當然能思考原因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