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馬香玉。
先給大家看一組圖。
腳。
《殺死比爾》
腳。
《金剛不壞》
還是腳。
《低俗小說》
眾所周知,重口大導昆汀有三寶:
戀足、話癆、配樂屌。
作為一個被全世界默認的首席戀足癖。
昆汀在他的新片《好萊塢往事》裡,也沒有放過女人的腳。
大量特寫了嬉皮士少女們光著髒兮兮的腳丫子四處亂跑。
不只是昆汀。
似乎每一個大導演都有一點明說暗指的癖好。
王家衛愛拍小腿,吳宇森愛拍鴿子。
這年頭,不戀個什麼物,好像都擠不進名導之列。
香玉聽聞最近昆汀出了部講「戀物」的片,甚至拿下了坎城導演雙周單元的提名。
還以為一直死鴨子嘴硬的他,終於要公開承認自己戀足了。
但一細看才發現,這個昆汀不是那個昆汀。
戀物戀的也不是女人的腳,而是一件鹿皮夾克。
《鹿皮》
Le daim
這位昆汀,是法國鬼才導演昆汀·杜皮約。
比起名氣更響亮的痞子昆汀,法國昆汀也沒有正經到哪裡去。
早在拍電影之前,他已經作為電子音樂人Mr. Oizo在House音樂界享有盛名。
於1999年發行的《Flat Beat》,曾被Levis看中。
再看看他另一首熱門音樂作品,名字叫「Cut Dxxk」。
網友譯名:自暴自器、霸王別雞。
為什麼叫這個名字?
因為這首歌的波形圖,看上去就是一堆排著隊的Dxxk。
玩音樂不規矩的他拍起片來,也有著一套別樣的「放飛」。
在2014年那部《真實》裡,昆汀講了一個電影導演到處尋找能拿下奧斯卡級別的「呻吟」的詭異故事。
這部電影雖然沒讓他真的拿下奧斯卡,不過也獲得了威尼斯電影節最佳影片的提名。
美國昆汀善用的環形敘事顯然無法滿足法國昆汀奇怪的腦迴路。
(他甚至不避嫌地直接在電影裡調侃美國昆汀)
法國昆汀更愛荒誕的超現實主義題材、混亂的劇情邏輯和複雜的故事結構。
他愛拍「電影中的電影」,在故事中嵌套故事。
用不著邊際的線索,把觀眾玩得一頭霧水。
所以,電影導演之類的人物,常常成為他故事中的主角。
包括最近的這部《鹿皮》,講的也是一個半路出家小導演的故事。
但是,複雜混亂的劇本,對於演員來說太難駕馭了!
還好出演這個小導演的是「花園哥」讓·杜雅爾丹。
這可是憑藉《藝術家》拿下了奧斯卡和坎城最佳男演員的雙料影帝。
要說,影帝就是影帝。
換個扮相,立馬從默片時代的最佳男主角,變成了鬱鬱寡歡的落魄中年男。
沒有詳細的背景交代,沒有長久的情緒鋪墊。
電影一開始,中年大叔喬治已經在路上了。
他偶爾停下來,審視車窗裡的自己,總覺得哪裡不太對勁。
不用問了,難看肯定是衣服的鍋。
多半就是這件黯淡又普通的燈芯絨外套搭配出了錯。
這大叔,還挺偏激。
怪冷的天,看不順眼的衣服就將就著穿穿唄。
他偏要塞進休息站廁所的馬桶裡,踩了又踩才滿意。
當一個人對舊衣服毫不惋惜,多半是因為辭舊之後馬上就能迎新。
這一趟風餐露宿,喬治為的就是買那件在廣告上看到的二手鹿皮夾克。
這件二手夾克雖然有點貴,幾乎花光了他所有的積蓄。
但耐不住賣家老頭人好啊,買一送一。
買了件皮衣,送個二手的數碼攝像機。
一搭配,看著鏡子裡面這個男人,喬治幾乎要認不出自己。
活脫脫一個容光煥發的精神小夥。
喬治可太愛這件鹿皮夾克了。
如果法國允許人和衣服結婚,喬治估計能馬上衝去領證。
他無時無刻不在審視著鏡中的自己,誇讚著夾克就是芳心縱火「衣」本衣。
就連在小酒吧裡喝個酒,也覺得周圍聊天的姑娘全都在討論自己。
但是好馬才能配好鞍。
如果自己身份普通,哪裡配得上和這件夾克朝夕相處。
所以當別人問起他的職業,就謊稱自己是來這裡取景的導演。
畢竟,就算不會用,但他至少有一臺買夾克送的攝像機。
世界上最強的謊言就是騙過了別人,也騙過了自己。
謊話重複許多次,喬治覺得自己要是真當個導演好像也行。
他對照著說明書開始了拍攝,拍攝對象正是自己心愛的鹿皮夾克。
光拍還不行,還得給自己的好皮衣配個音。
喬治已經魔怔了,開始時不時假裝夾克和自己傾述、調情。
一個閉塞的小鎮,能遇上大導演得多不容易。
酒吧的女服務員當然不能錯過這個良機,告訴喬治自己很喜歡剪輯。
枯燥的兼職讓自己的才華無處施展,她想要加入喬治專業而神秘的拍攝計劃。
但是沒有劇本、沒有演員,他們能拍啥呢?
喬治決定,還拍自己心愛的夾克!
這一次,他要通過一部流芳百世的電影作品,讓全世界知道自己的鹿皮夾克舉世無雙!
但他的拍攝方式,讓香玉看得荒唐又無語。
他僱了一堆群眾演員,讓人家抱著他們所有的夾克外套,對著鏡頭髮誓:
我這輩子再也不穿夾克了。
然後把夾克全扔進自己的後備箱裡。
只是拍也就算了,喬治非要讓自己的鹿皮夾克在現實中也成為獨一無二。
趁群演們不注意,他開著車拖著夾克就跑,讓他們想追都來不及。
離自己的大作完成還有一段距離,但喬治已經僱不起群演了。
一個不願脫下自己夾克的路人,點醒了他:
要毀滅掉其他的夾克,得毀滅掉其他穿夾克的人。
沒錢買武器,他拆下了旅店天花板上的吊扇葉傍身。
用公路當磨刀石,把它磨得鋒利無比。
遇上了不願脫夾克的路人,一扇葉削下去一削一個準。
人一死,夾克當然也就隨自己任意處置。
喬治還把自己的「壯舉」,用攝像機記錄下來。
他們的電影作品裡終於有了暴力和血漿。
這讓喜歡美國昆汀的剪輯小妹,興奮又激動。
在她的鼓勵之下,喬治決定繼續砍殺下去。
兩人聯手,一定會完成一部驚世駭俗的電影作品。
而這世界上,也再也不會有其它的夾克存在了。
看到舉著吊扇葉大殺特殺、然後扒人外套的喬治大爺。
香玉除了「WTF」都不知該如何評價。
這世上,哪有這麼荒誕的事情?
為了一件鹿皮夾克,傾家蕩產、攔路搶劫、四處砍殺。
但剪輯妹和喬治大叔的一段對話,讓香玉發現:
一切的荒誕都合情合理、有跡可循。
瘋狂的本質,只是孤獨和絕望而已。
如果我們把「鹿皮夾克」替換成「我」,一切都說得通了。
丟棄過去的衣服,換上全新的衣服;
實際上也是拋棄過去的自己,確定全新的身份。
因為過去的他,窩囊、平庸、透明,就像他原來那件不起眼的外套。
遠離家鄉,隻身來到這個陌生的小鎮,也沒有任何人牽掛關心。
沒錢住旅店,就用婚戒抵押。
反正在這段婚姻中,自己已經什麼都不是了。
妻子才不在意他的離開,因為在她眼中他已不復存在。
喬治向皮衣問出的每一句話,都讓他越來越接近自己生活的真相。
你屬於哪裡?
你到底是誰?
他不知道。
一直以來,他只任憑命運的擺布,從未真正地叩問自己的內心。
直到孤獨的中年生活逼得他無路可走。
困境之中,危機之下。
只有不受控制的觸底反彈。
曾經關於生命的所有激情和渴望,都將通過這件鹿皮夾克,徹底爆發。
他不再是碌碌無為的平庸之輩,而是魅力四射的時尚導演。
所以任何動搖他自我認知的存在,都將被毫不留情地抹殺。
一切的反常,只不過是對庸常生活的反抗。
一切的荒誕,都是在荒唐之中掙扎著求生。
在不斷的放縱和殺戮後,喬治漸漸收集齊了鹿皮帽子、鹿皮皮鞋、鹿皮褲子、鹿皮手套。
全身裹在鹿皮之中,他好像真的成了一隻在山林間奔跑的鹿。
他向鹿群招手,露出滿意的微笑。
披上了獸皮,他似乎也擁有了自己夢寐以求的、優雅而野性的生命。
這讓香玉想起了去年那部讓人毛骨悚然的《織物》。
同樣是工作家庭樣樣不順心的中年人。
在百貨公司買到一條漂亮的紅裙之後,她變得格外自信。
只要穿上了這條紅裙,好像兒子也聽話、工作也如意。
但是,對於「物」的過度依賴和迷戀,往往換來的都不是什麼好下場。
因為在「物」與「我」的界限日益模糊之後。
人便會失去人性,也失去了在這個社會生存的資格。
《鹿皮》和《織物》中人物反轉的悲涼命運,都在為此佐證。
每個人在生活中或多或少都會迷戀上什麼事物。
這些「物」如同一個興奮點的閥門,只要打開就能讓人輕鬆獲得愉悅。
就像一些年輕女孩離不了要命的奶茶和買個不停的口紅。
在生活的疲乏之中,這樣簡單的快樂唾手可得。
同樣,很多「物」也成了孤獨的靈魂最容易尋得的寄託。
迷茫困惑的他們通過「物」來認知自我、定義自我和表達自我。
那些每天曬著奶茶的人,大多希望自己在別人眼中是如奶茶般親切可愛、緊跟時代的;
那些每天曬著口紅的人,大多希望自己在別人眼中是如口紅般美麗多姿、精緻時尚的。
一切的戀物都只是換了一個更委婉的方式在戀著「我」。
包括腳、小腿、鴿子這些標誌性符號在電影作品中的出現。
在香玉看來,也是導演們在一遍又一遍地明確自己的身份、增添明顯的個人色彩。
甚至是尋找關於「我」的共鳴和認同。
取悅自我、表達自我,都是人觀照自己內心的常情。
我們所擔憂的,是那個迷戀的「度」。
就像喬治大叔,在現實生活之中,他已經找不到自己的價值和位置。
只有通過過度瘋狂的佔有和掠奪,他才能找回生存下去的牽掛和動力。
「物」和「人」的從屬關係已經完全顛倒。
鹿皮夾克不能幫他「找回我」,而是徹底堵死了他作為人生存的道路。
事實上,越是對自己的人生毫不迷惘的人,越不會依賴太多的物質。
「斷舍離」在當下的盛行也不僅僅是勸導人放下物慾。
很多人不知道:
當人撕下了物質的標籤、不再囿於膚淺的愉悅,他的未來也將會有更多的可能性。
扔掉鹿皮夾克,才會獲得真正的自由,認識真正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