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麻瓜世界「人」的定義很簡單,可以根據基因直接確定。而在魔法世界對於「人」的定義就沒那麼簡單。
巫師們對於類人生物的態度都是歧視的,以至於對於類人生物到底屬不屬於人,以及「人」這個定義到底是什麼,英國巫師界爭論了幾個世紀。
直到十四世紀時有位巫師議會會長,叫布爾多克·馬爾登,他最早定義了「人」的含義,他說:很簡單,兩條腿走路的就是人。結果第二天,妖精們就趕來了一群雞鴨鵝,稱它們也是人,而且最大的問題是馬人四條腿,人魚沒有腿,顯然這個定義很扯淡。
後來他的繼任者艾爾佛麗達·克拉格則有了新的定義,會說人類的語言就是人,第二天妖精們又來砸場子,帶來一群巨怪,雖然巨怪智力低下,但他們會說一些簡單的語言,這個解釋也不太嚴謹。
關於「人」的定義持續了幾個世紀都沒有一個很嚴謹的解釋。時間來到1811年,最受歡迎的魔法部部長格羅根·斯坦普成功的定義了人的含義,「人」就是「任何一種有足夠智力去理解魔法社會的法律、並承擔在制定這些法律的過程中肩負的部分責任的生物。」
根據這個定義,可以被定義為人的生物,包括:人類(包括巫師與麻瓜)、妖精、家養小精靈、馬人、巨人、人魚等。
根據書中描寫許多類人生物諸如巨人、媚娃都與人類沒有生殖隔離,弗立維教授有可能有妖精血統,而且在《神奇動物在哪裡2》中出現了一個家養小精靈混血。與人類巫師不同的是,這些類人生物們被禁止使用魔杖,很重要一個原因是,這些生物本身具有非常強大的能力,他們不用魔杖都可以使用的魔法,如果允許他們使用魔杖,後果不堪設想。
小編以前介紹過魔杖是施法的媒介,因為人類巫師大多無法穩定的施展魔法,才製作出媒介來的,小編猜想只有人類巫師懂得製作魔杖,因為妖精一直渴望擁有魔杖,但沒有看到哪個妖精偷偷自己製作魔杖。
另外狼人不屬於其他生物,他們本來就是人。準確來說,是病人,在小說中,人們聽到狼人的恐懼就如同現實中人們聽到傳染病一樣,其實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家長會投訴,導致盧平教授被辭退,你想想如果你得知你孩子的某位老師是傳染病人,你會是什麼反應?
大家對於魔法世界中的「人」還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