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沒讀過原著建議別看。
這次我放棄前兩次的說教形式,從直觀的體驗來看這本小說。這可能會讓我寫得舒服些。
並且我覺得我的現有閱歷不足以講述這本小說背後的時代主題,所以這篇我不寫關於這些的。(下崗工人、菸草廠等設定,可以看出一點端倪)
一 用記憶重組命運
和福克納的《我彌留之際》和芥川龍之介的《密林中》類似,《平原上的摩西》在目錄就表明了它的寫作形式。每個人的敘述,每個人的記憶,拼湊起這些糾纏的命運。
「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的記憶開始清晰可見,並且成為我後來生命的一部分呢?或者到底這些記憶多少是曾經真實發生過,而多少是我根據記憶的碎片拼湊起來,以自己的方式牢記的呢?已經成為謎案。」
——李斐的自白
記憶天生就是狡猾的,不準確的,所以書裡這些詳細到不能再詳細的細節就是危險的。
同時,這些「敘述」也不能完全等同於「記憶」,因為時間特性被隱藏了。也許所謂的記憶是進行時的敘述。
於是,讀者在虛幻與現實中反覆橫跳,得出自己認為真實的事實,這是文字遊戲。
並且這也是虛實之間的輕盈著陸,以記憶碎片的組合,給命運一個溫柔的答案。
文字遊戲
莊德增篇(一),(對李守廉的描述):「老李住在盡東頭,在小型拖拉機廠上班,鉗工,方臉,中等個...他們家哥三個...」
蔣不凡篇,(對95年計程車司機連續被殺案兇手的描述):方臉,中等個;
蔣不凡篇,(平安夜,蔣不凡為了抓兇手開計程車去釣魚,碰到了那個鬼鬼祟祟的「真兇」,此人後來被列為所有案件的疑犯):「男的四方臉,中等個」當時我讀到蔣不凡篇這裡的猜測:
李守廉是五樁計程車司機被殺案的兇手。
釣魚的時候是一個女孩子和中年男子一起上的車,女孩子根據描寫基本肯定是李斐,所以蔣不凡碰到的一定是李守廉。
這個錯誤的印象對後續的反轉有很重要的鋪墊作用。
後面趙慶革落網,才確認了之前的五樁連環劫殺兇手不是李守廉。中間部分,對於連環劫殺和平安夜車禍這兩樁案件是做了模糊處理的,會讓人以為這兩件就是一個人做的。
模糊了的命運是溫柔的
全書結尾:
「我把手伸進懷裡,繞過我的手槍,掏出我的煙。那是我們的平原。
上面的她,十一二歲,笑著,沒穿襪子,看著半空。
煙盒在水上漂著,上面那層塑料在陽光底下泛著光芒,
北方午後的微風吹著她,向著岸邊走去。」
莊樹和李斐的重逢,人工湖上暗藏殺機的對峙,以這種方式戛然而止,只留下一個煙盒在水上漂著的鏡頭。雖然最後這句中間並沒有斷句,但「她」不等於煙盒上的她。
是哪個她?煙盒上的,還是船上那位?
就算確定了一種說法,結局仍然是多元的,因為莊樹的動作停在了「掏出煙」上。
而到最後,作者讓整本書停在這一個懸浮的結局上,甚至忽略了所謂核心事件的真相。
因為真相可能根本不重要。
既然命運是糾纏的,那就乾脆給它一個糾纏的結尾吧,別拿著真相的刀就把它給切斷了。
二 放一把象徵的煙火
傅東心給李斐教《出埃及記》:「耶和華指示摩西:哀號何用?告訴子民,只管前進!然後舉起你的手杖,向海上指,波濤就會分開,為子民空出一條幹路。」
李斐問,那我以後就見不著小樹了嗎?傅東心的回答是:「教你這一篇,是讓你知道,只要你心裡的念是真的,只要你心裡的念是誠的,高山大海都會給你讓路,那些驅趕你的人,那些容不下你的人,都會受到懲罰。」
莊樹童年時期和重逢時的前後兩句話:「長大了,誰敢欺負你,我就弄死他」,「現在我長大了,能保護人了」
結尾,李斐:「我就要這湖水分開」,莊樹:「我不能把湖水分開,但是我能把這裡變成平原,讓你走過去」
我的解讀:
煙盒「平原」上畫的是李斐,那麼「平原上的摩西」,李斐自然就是摩西。摩西持有手杖,也就是命運的主動權。最後李斐要湖水分開,不是讓莊樹成為她的摩西,而是要莊樹這「海水」變成「平原」,讓她走過去。
莊樹一直以為自己是拯救者的角色,是「摩西」,但身為刑警的他,最後發現自己竟然是這個事件的引子,想必十分煎熬。所以他最後選擇了犧牲自己,成為她的平原。
最後「向著岸邊走去」,可以以這種方式解釋。
其他有趣的象徵:
第一次見面,李斐用手裡的冰棍換莊樹的火柴。
李斐喜歡火柴,換來火柴盒點起火後燒到手都捨不得放開,因為「太奢侈了」;小樹則「蹲在地上,研究那根冰棍」。
火柴,可以點火,但自己無法燃燒,只能燃燒別人。所以莊樹的「冰」只能被融化。
莊樹形容自己「執拗、認真,苦行,不易忘卻」,但偏偏忘記了和李斐高粱地的重要約定。冰川把記憶封印在最裡頭,展現給外界的只有冷意。所以在李斐看來他是冷的,但他看那個煙盒,上面拋火柴盒噶哈拉玩的小女孩「有點眼熟」,就知道她是李斐。這是一個矛盾的形象。
所以為了實現自我救贖,冰川只能融化,徹底坦白,並且獻出生命,「高山」融化作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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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