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日本超人氣動漫作品《海賊王》在全球擁有無數的粉絲,受到了許多人的喜愛。在擁有超高人氣的同時,也遭遇了版權被侵犯的糟心事。
日本漫畫家尾田榮一郎創作了少年漫畫作品《海賊王》。《海賊王》在《周刊少年Jump》1997年34號開始連載,後來被改編成電視動畫《航海王》,於1999年10月20日起在富士電視臺首播。《海賊王》所表達出來的正義、友情、樂觀、熱血,以及對理想的不懈追求等使得它吸引了無數的粉絲,成為一部影響力巨大的超人氣動漫作品。
2012年5月11日,《海賊王》獲得由社團法人日本漫畫家協會頒發的第41回日本漫畫家協會賞。截至2015年6月15日,《海賊王》以日本本土累計發行了3億2086萬6000本,被金氏世界紀錄官方認證為「世界上發行量最高的單一作者創作的系列漫畫」。2017年7月21日,日本紀念日協會通過認證,將每年的7月22日設立為「ONE PIECE紀念日」。
近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發布案件快報,對東映動畫株式會社、萬代南夢宮娛樂訴北京有愛互娛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一案做出了判決。
東映動畫株式會社對《海賊王》動畫片中阿碧絲等7個原創角色美術作品及針對這些原創角色設計的性格、經歷、人物關係等劇情內容享有著作權;對其餘207個角色形象從配色、動作、表情、肌肉線條等方面對原漫畫中的美術作品進行了改編,部分角色形象進行了Q版化處理,屬於對漫畫角色美術作品的改編,對這207個動畫角色美術作品享有著作權。
2014年7月1日,東映動畫授權萬代南夢宮在我國境內將《海賊王》動畫片改編成網路遊戲,後萬代南夢宮開發的《航海王》手遊上線。在《航海王》手遊上線之前,有愛公司開發運營的《夢想海賊王》手遊已在各大平臺上線,且獲得了較高的用戶量和關注度。經比較,《夢想海賊王》手遊中的全部卡牌角色都來自於《海賊王》動畫片中對應角色,且卡牌角色對應的簡介內容與動畫片中對應角色相關劇情一致。
東映動畫株式會社、萬代南夢宮娛樂認為《夢想海賊王》(又名《草帽船長》《頂上之爭》《偉大航路》)手機卡牌遊戲未經許可,使用了《海賊王》動畫片中214個動畫角色美術作品及部分原創角色對應的劇情,將被告北京有愛互娛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有愛公司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損失500萬元等。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有愛公司未經許可,通過信息網絡運營的《夢想海賊王》遊戲中所用的214個角色形象以及阿碧絲等7個原創角色簡介,是對《海賊王》動畫片角色形象及對應人物劇情這部分內容的再創作,屬於為滿足卡牌類網路遊戲角色設定要求而在原作基礎上進行的改編,侵害了二原告享有的動畫角色美術作品及7個原創角色簡介的改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判決被告有愛公司賠償原告東映動畫經濟損失300萬元等。
編輯:陳芳燕 17865183553
來源:海澱法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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