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0 17:1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黑馬」國產懸疑劇《隱秘的角落》
獲得豆瓣9.1的高評分
他憑什麼?
憑他引人深思的細節、精美良心的製作
隨心所欲的時長和對孩童人性的展示
該劇主要圍繞朱朝陽、張東升等幾人展開
情節真實生動
打破固有「孩童純真」的看法
淋漓盡致的展現孩童人性的黑暗面
提醒:
本文僅涉及電視劇《隱秘的角落》的情節討論,並不涉及原作《壞小孩》。
本文假設朱朝陽過生日後便是14歲。
劇情回顧
第二集《警告》中,朱晶晶墜樓死亡。
主角朱朝陽與妹妹朱晶晶在五樓爭吵,朱晶晶在爭吵過程中踩空桌子,從窗戶摔落下去。朱朝陽目睹全程,毫無作為。
從整個劇情來看,朱朝陽似乎十分的無辜,他沒有伸手推朱晶晶,甚至在朱晶晶踩空摔下去時還來不及反應,不能及時施救;
但事實上,面對無理取鬧、奪取父愛的朱晶晶,朱朝陽面對墜樓的朱晶晶主觀性的選擇了見死不救。
見死不救犯法嗎?
在刑法理論中,有一種以不作為形式構成的犯罪。
所謂「不作為」,是指行為人有義務實施,並且能夠實施某種積極的行為而未實施的一種情況,即應該做、也能夠做,而沒有做的情況。
「不作為」的成立需要具備三個條件:
條件一
行為人負有某種積極行為的義務,這是成立的前提。
這包括:法律明文規定的特定義務;職務上或者業務上要求履行的義務;由行為人先行的行為而使法律所保護的某種利益處於危險狀態所產生的義務等等。
條件二
行為人有履行特定義務的實際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本來就不具備履行該項義務的實際可能性,則不能成立不作為。
條件三
行為人未履行特定義務的不作為行為,與最終的危害結果之間發生了因果關係。
所以,如果滿足這些條件卻「見死不救」,是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的。
見死不救,從本質上說是一種不作為的行為
一般公民見死不救承擔社會輿論的譴責
不承擔法律責任
因為沒有法律特定義務
但負有特定義務的公務員、工作人員
及法律授權的人員有法定義務
並且能夠救的情況下見死不救的
不但違法甚至犯罪
如警察、黨員、夫妻關係的
有撫養扶助關係的父母和子女
而很明顯,朱朝陽具備著施救時間和施救條件且與朱晶晶是親屬關係,卻並沒有施救,他已經構成了犯罪。
原標題:《劇中看法第一期 |《隱秘的角落》中見死不救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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